第177章(2 / 2)
吾,韩林凉。
吾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吾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霞飞路韩公馆宅邸一套,由吾妻陈芃儿继承;
二、邑庙区两条街的房产,及广昌在上海所有门面房产,由吾妻陈芃儿继承;
三、上海两所广昌棉纺厂及广州分厂,及上海所有广昌布行、药行,暂由吾妻陈芃儿代为管理、范西屏先生相辅。吾妻陈氏享有三家棉纺厂40%股权,范西屏先生享有5%股权,堂侄韩亦岩在此被吾收为养子,对吾妻陈氏需尽孝养本份,同时享有5%股权。而日后陈氏生下我的遗腹子韩襄夏,不论男女,此子(女)将享有另外50%的股份,且是我广昌日后唯一合法继承人。
四、天津广昌总店及所有铺面、家宅,以及宁河老店及宅邸,将由我的母亲继承,母亲年事已高,且重病未愈,如母亲能度过难关,则天津及宁河广昌一切事宜将由她老人家定夺。如母亲随吾一同上路,那将由天津总店张掌柜代为管理,天津宁河所有广昌的铺面的掌柜伙计,享有广昌10%的红利,待日后襄夏成人后继承。
五、余已将露香园戏院全权购入,在此赠于肖寻之肖先生,并附赠10万钱。
六、花旗银行存款30万钱,赠于吾好友陆安陆子清。
七、其余财产,包括股票、期货、黄金,皆由吾妻陈芃儿继承。
八、吾对父母不能尽孝,无颜入宁河老家韩氏祖坟,吾身后事交由吾妻陈氏安排,请将吾葬于上海。
九、吾妻陈氏,自幼与吾相识,感情甚笃,她年华正好,吾却撒手而去,余地下亦不忍见她孤苦无依。日后她若再嫁良人,任何人不得借广昌之名从中梗阻。
特此遣嘱为证。
立遗嘱人:韩林凉。
第一百三十一章墓地
第一百三十一章墓地
雨一直都没有停。
落得也不大,但是又粘又冷,淅淅沥沥的一连落了好多天,也不停歇,好像孟姜无穷无尽的眼泪,让整个陵园看起来像笼罩在一层薄雾里。
参加葬礼的人正陆续下山而去,三三两两的人影,在雨雾里渐渐只落下一个个的黑点,只有她还固执的站在这里,站在墓碑前。
墓碑是整块汉白玉砌成的,是她亲自挑选的,这块陵园的墓地也是她亲自来看过,找看风水的大师一并来瞧过,选的据说是最好的位置,自然也最贵。
她的林凉哥生前是那样孤单的一个人,但他亦爱清静,很讲究,她自然要给他个安静的好地方。
亦岩撑着伞,站在她身后。
他不敢说什么,其实,自遗嘱宣读过后,他就应该改口唤陈芃儿“母亲”,却怎么都张不了这嘴。陈芃儿看出他的窘迫,跟他说,还像以前那样唤她“姑姑”便好。
雨虽不大,卷着风却刮的很斜,亦岩把伞使劲往陈芃儿身上靠,就这样还是不可避免的被雨丝浸湿了下半身,他瞧着她,看她脸色青白,眼眶干涸无泪,自韩林凉病逝,她就始终这样一副了无生气的样子,远看像抹烟尘,近看,触目惊心。
他到底忍不住,出声劝道:“姑姑,天冷路滑,我们也回去罢,现在您身子要紧,还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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