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找到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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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前,魔法学院开始研究一项治疗法术,每天都要用不少的人体器官。这种有渎于死者的研究不怎么好放在白天,容易被大多数的学员知晓,所以都在晚上进行。于是每天入夜时分阿萨都会拉上一车尸体和器官,从城西送进王都中央的魔法学院。

这几天晚上的行程也让他很开了眼界。身处王都两个月了,他从来就没在晚上出去过。他以为每个地方的夜晚都和故乡一样,寂静无声,偶尔几声鸡鸣狗吠。如果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外出就一定要带上火把灯笼,以防一脚踩进水田粪坑,或者是摔个鼻青脸肿爬不起来,等到第二天白天才被人抬回去。

照亮王都夜晚的不是天上的月亮,而是无数的街边的灯火。酒馆的灯火和喧闹会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穿着耀眼的女子站在路边热情地招呼过往行人,醉鬼歪歪扭扭地走过,不时冲进小巷一阵呕吐。豪华的马车疾驰,停在豪宅前,走下或者接上几个贵族男女。

这里夜晚的人仿佛全都有用不完的精力,花不完的金钱。歌舞,酒,美食,宴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刺激,高兴,好象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不惜把所有的生命都在今晚换取一丁点疯狂的快意。阿萨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

不过他也不想去探究。即便是每天都在这同样的街道上行走,他也感觉和这里完全格格不入,好象踏进一个由未知的生物所统治的奇怪世界。这里的人也尽量忽视他的存在,即便偶尔有醉鬼拦住他,想找点麻烦,一旦看见他的那张脸,也立刻连滚带爬的跑开。

每天他从魔法学院回去得都很迟。他要等着研究结束,记下第二天要用的器官和肢体。

公爵府的位置就在离魔法学院不远的地方。每天晚上他都会经过那里。

小懿回来已经半个月了。但是通缉仍然在通缉,王都护卫队的搜捕已经成为了一件例行公事。

是她没有向父亲解释吗?还是她也觉得我该死?她知道她的伤其实是我害她的?难道我就这样一辈子做个通缉犯?这段时间阿萨过得很郁闷。

昨天晚上的研究进行得很久,直到凌晨时分才完毕。阿萨拿上清单,拖着空车,走在空荡荡的街上。整个王都只有魔法学院周围的地段是安静的。那些人再怎么疯,也不敢疯到教会头上来。

离公爵府还有段距离的地方,他看见两辆豪华的马车,穿着华丽的五男一女站在马车外面,传来吵闹声。

这本是王都夜晚的常见景象,阿萨也全没在意,继续在黑暗中自己走着。直到接近了,借着马车的火光,他才认出了那个女子。

那是在护送小懿的车队里见过的,在克劳维斯旁边,同样是笑意盈盈的眼睛,轻而薄的嘴唇,和小懿差不多的相貌,大概是她妹妹。

现在她妹妹穿着一套华贵得有些夸张的衣服,头发挽的花样比衣服更夸张,正和几个看衣着就知道是贵族的年轻男子争辩。说着说着,她似乎就要往公爵府走,小辫子拉住了她的手,好象在求她,她转身继续大声说了几句,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了小辫子的脸上。小辫子被激怒了,两人对打起来。

这也是王都夜晚的常见的场景,贵族的青年男女都总爱莫名其妙地打起来,大概是精力无处发泄。这也算他们生活中一个惯有的特征。阿萨仍然是自顾自的走在街边的阴影中。

小辫子似乎很恼怒,下手颇重,她也全不像她姐姐,竟然被几拳打在头上就倒了下去。旁边几个男子把她扶住,小辫子似乎是这几个男子里面的首领,命令他们把她抬上车去,几个男子有些犹豫,小辫子大声呵斥起来。

阿萨已经走到了他们的街对面,听得很清楚,小辫子说:“怕什么?我现在把她上了,难道公爵还能把我吃了?闹出去他也没脸,最后还不是只有把这贱货嫁给我?”

不管这是不是常见的场景,也不能不管了。阿萨突然大声喊:“你们把她放下,我去公爵府叫人了。”一般来说,这种人是做贼心虚,吓吓他们就会逃之夭夭了。

但是这几个很明显并不是可以一般来说的人,而且也不认为自己是在做贼,心自然不虚。小辫子怒气冲冲正义凛然地吼了一声:“是谁?”车上的马夫用火把晃了一下,说:“好象是城西那个山德鲁老头的驼背助手。”阿萨现在已经是名人了,不管是哪个身份。

小辫子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向阿萨招着手说:“你不要怕,过来,我给你说......”走得近了,阿萨刚闻到一股酒气,小辫子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向他胸口猛刺过来,吼道:“我叫你去叫人。”

刀刺到一半,小辫子就感觉到手腕一紧,一扭,手似乎就没有了。一股毕生没有经历过的尖锐的痛把一声惨叫从心底一下顶到了喉咙口,但是喉结上适时的一下闷痛又把这惨叫撞了回去。最终他只能从鼻子间发出一声类似于猪被憋死前的哼哼,然后倒在地上抽搐起来。

第一下扭断手腕纯粹是条件反射,第二下用掌沿切在喉咙上却是不得已的了。相比这几个家伙,他还更心虚,更怕被公爵府的人发觉。

其他几个男子见状就要想过来帮忙,却被两辆马车上的车夫喝住了:“你们不是对手,别过去。”两个车夫从腰间抽出长剑,一起冲了过来。

阿萨一看两个车夫抽剑持剑的姿势,就知道不会只是普通的车夫而已。躲上两剑,瘸子就不能装了,背也不敢驼了,全力的腾挪闪避。这两个居然是相当厉害的剑士,大概是小辫子的保镖之类。

终于找了个机会,阿萨连滚带爬地险险从两人的包围中突出,扯下身上的斗篷朝近的一个剑士扔去。

剑士顺手一剑就把斗篷削成两片。果然是很有经验的战士,没有躲闪退让。这种占了优势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紧逼对手,不让其有喘息调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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