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2 / 2)
他走到路边,找了一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李鹍没找到大石头,蹲到了他身边,像只憨憨的大狗。
“雕儿……今晚想吃猪猪。”李鹍啧了啧嘴。
“没有猪猪。”李鹜说,“只有阿黄。”
……
为了甩开可能的追踪,李鹊特意走了七八里路,才向一个路过的猎户租借了山林中的一间小屋作为当晚过夜的地方。
李鹊不放心沈珠曦一个人留在小屋里,从山下的村庄里借来牛车后,带着沈珠曦一起返回了官道,接上李鹜二人和已经凉透的阿黄,四人一起回了山中小屋。
沈珠曦在牛车上,又为阿黄流了不少眼泪。
下车后,沈珠曦抚摸着大黄马柔顺的鬓毛,默默流着眼泪,不愿离开它的身边。
“你放心吧,我会找个地方,好好安葬阿黄的。”李鹜站到她身边。
“它叫李鹃。”沈珠曦伤心道。
“……死了还能改名?”
“可以,这叫加封。”
李鹜想把她漂亮的脑袋瓜打开,看看里面装了什么牌子的豆腐脑,可他舍不得。
“行,我会找个好地方安葬李鹃的。”李鹜再次承诺。
沈珠曦抽抽噎噎,一步三回头地进了木屋。
李鹜转过头,对低眉敛目站在身后,一副请罪姿态的李鹊道:
“去,把阿黄搬进厨房。”
当天傍晚,一锅又鲜又辣的烧肉端上了吱呀作响的老木桌。
大块大块的红肉沉积在鲜红的辣汤里,半透明的肉筋横跨烧得软烂的肉块,桂皮和香叶的气味在汤碗上方缭绕的热气里若隐若现。
李鹜伸箸夹起一块浸泡在红汤里的带皮肉块,涮了涮鲜红热辣的肉汤,荡起碗底烂熟脱核的干红枣。
他夹着肉块,顶着李鹍渴望的眼神,放进了沈珠曦的碗里。
“尝尝。”李鹜言简意赅道。
沈珠曦哭了大半天,力气几乎都用尽了,尽管美食当前,但痛失李鹃三世的悲伤仍环绕在她心里,她没有丝毫胃口,但为了不让李鹜失望,她还是夹起肉块,小心翼翼放进嘴里。
香料和辣汤的滋味冲进嘴里,像锐意进取的大军,一瞬激活了她口腔里的所有味蕾。
饥饿在脑海里苏醒,沈珠曦这才想起,她已经大半天没有进过水米了。
她怀着全新的敬意,轻轻咬下软烂的肉块,热汤滋出劲道的肉皮,包裹住她的舌尖。
“这是什么肉?”沈珠曦被这美味的口感折服了,她惊叹道,“这好像不是猪牛羊的味道,我以前从未吃过!”
“是獐子肉。”李鹜说着,又夹了一块带皮的瘦肉进她碗里,“好吃就多吃点,今天你受累了。”
沈珠曦感动地看着他。
这屁人不一样了,还知道她受累了。
“今天嫂子真的吓了我一跳。”李鹊也夹了一块裹着肉汤的带皮肉块给沈珠曦,赞叹道,“嫂子有勇有谋,真是巾帼不让须眉,比起那些娇滴滴的女子来,不知好了多少——”
沈珠曦脸红了:“也算不得什么,都是情急之下便宜行事罢了……”
李鹊摇了摇头,坚持夸赞道:“我打过交道的女人,不说有一千也有一百了,她们是不会遇到危险时还想着反抗,更不会奋不顾身和歹徒争夺武器,也没有嫂子这样的急智可以见机行事……不论从哪方面来说,嫂子确实百里挑一。”
李鹜眼睛一瞪,一副无赖样子:“老子选的女人——才百里挑一?”
“不不不,万里挑一不止。”李鹊连忙补充道,“说百里挑一,不是因为小弟我孤陋寡闻,见识不多的缘故么?”
李鹜听闻他的补充,满意点头,这才作罢。
李鹊讨好笑着,又夹了一块红肉进沈珠曦碗里。
“乖乖隆地咚,猪猪摔了,吃肉肉补肉肉……”李鹍有样学样,也夹了一块肉给沈珠曦。
堆在碗里的肉块都快要因放不下而滚出碗了,沈珠曦被他们感动得差点热泪盈眶。
她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这么夸过呢!
“韩逢年派来的杀手回去复命,要是发现杀错了人,到时候又要怎么办?”李鹊说。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李鹜夹起两块烧肉,分别放进李鹍和李鹊的碗里。“等他们发现洋州没有甄皮,雍州没有朱珠,我们早就到徐州了。韩逢年的手再长,也不可能伸出武英军辖下太远,如果他敢——”
李鹜扬了扬嘴角,漫不经心道:“舒安节度使的人会很乐意宰下淳于安的左膀右臂。”
“可是我们没有人担保,进不了徐州。”沈珠曦担忧道。
“现在烦心有什么用?到了徐州,老子打地洞也会把你送进去。”李鹜不以为意,气定神闲。“烦恼都是自找的,有这个闲工夫提前担心,不如多吃两块肉,把力气积攒起来。”
李鹜说得很有道理,沈珠曦点了点头,夹起一块淌着汤汁的肉块放进嘴里。
獐子肉,真香!以后回宫了,她要向御膳房的大厨们推荐这道好菜!
吃饱喝足后,李鹊负责收拾残局,李鹍不知去哪儿晃悠了,沈珠曦找到正在打扫屋子的李鹜说:
“李鹃埋在哪儿了?我想去看看……”
李鹜手里的扫帚一顿,抬起头来,义正辞严道:“你看看这屋子,地下床上这么多灰,你晚上睡得下吗?你不来帮忙,怎么尽想着给我添麻烦?”
“我就看两眼,看了就回来……”沈珠曦祈求道。
“睹坟思马的道理你不懂吗?别看了,节哀顺变吧。”李鹜起身,把扫帚往她手里一塞,说,“这是你晚上睡觉的地方,打不打扫,你自己看着办。我去帮雀儿收拾厨房了。”
沈珠曦失望地拿着扫帚,不得不承认李屁人说得对。
见了也是徒增伤感,算了。
李鹃,走好。来世还要做李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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