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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灯火阑珊(第1 / 2页)

若是想找一个非常靠得住的得朋友做大事。

叶小七认为千万不要找胡不缺。

因为胡不缺有时候真的靠不住。

能让胡不缺这种朋友做出出格事情的原因,通常只有一种,就是看到了酒。

无论什么样的人送来的酒,他都敢喝。

特别是女人送来的酒。

此刻,叶小七认为,只要是个女人,那怕她是八十岁,只要能给胡不缺一坛子酒,胡不缺都会忘记自己是朋友。

夜色来临。

月亮已经变得大半圆了。

酒桌子摆在屋子前的空地上。

大宅院里能招待叶小七的女人,似乎只能是紫蝶。

所以紫蝶也坐在酒桌上,她打扮的很随意。

漂亮姑娘随意的打扮一般都很动人,所以胡不缺的眼珠子时不时地瞧着紫蝶。

今晚的紫蝶仿佛变得很谦虚,她很腼腆地言道:“真不晓得今晚叶公子会带着朋友来,不然我一定会多烧几个菜的。”

叶小七心中一直很好奇,自从回到了这里,紫蝶的表现非常淡定,根本没有开口去问他去了哪里?消失了这么久,他一个人去做了什么事情?

若是有着这么体贴的一个女人做老婆,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的福气。

因为她们从来不在男人的朋友面前吊脸子,仿佛一切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但是叶小七也知道,若是真找了这种姑娘做了老婆,明天的男人基本上都会不好意思走出家门,他们的脸上或多或少都会留下女人的问候。

桌子上的菜样式不是很多。

一只烧鸡,六只猪蹄。

一个很大的瓷盆里装着红烧的兔子肉,而且还有一只只撒了盐巴的烤鱼。

十几串穿在红柳枝上的羊肉串,选用的是羊羔子的后腿羊肉。

一个白色的瓷盘子里,竟然还有腌制的羊肉干。

叶小七发现酒桌上的青菜非常少,好像只有一盘油炸的花生米粒。

胡不缺不但霸着了紫蝶送来的酒坛子,而且他的嘴巴也没有停止过吃。

所以紫蝶说话的时候,叶小七只能回答。

于是,叶小七道:“他是我的朋友胡不缺。”

紫蝶笑了笑,道:“我知道。”

叶小七很惊奇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的?”

紫蝶轻声道:“因为青青姑娘就是小翠,她曾经住在迎春楼。”

迎春楼是个什么样子的地方,两个男人谁都比女人要懂。

可是这个看似普通的名字,竟然紫蝶姑娘从口中说了出来,仿佛很随意,仿佛就像街道边的一个小饭馆,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走进去。

当然走进去的男人都很风流,毕竟它是一座青楼。

叶小七用手堵着嘴轻轻咳嗽了一声。

胡不缺松开了放在自己眼前的酒坛子。

用眼睛看着紫蝶姑娘,胡不缺小心问道:“姑娘也晓得这个地方?”

这句话,胡不缺心中明白,叶小七绝对不能说出来,所以他张开了口。

紫蝶轻轻一笑道:“你们没有去过?你们不知道?”

叶小七用手揉着鼻子,他忽然发觉胡不缺简直就是一个不知好歹的大混蛋,他根本就不应该接住这句话。

可胡不缺此刻,仿佛已经迷失了脑袋,他没有犹豫立刻回答道:“当然知道,而且还去过很多次。”

紫蝶接着微笑道:“你的朋友很多,每次都是一个人去?”

叶小七仿佛看到了一个张开口的大麻袋,就等着胡不缺钻进去。

几乎都没有任何犹豫,胡不缺道:“当然不是。”

叶小七准备拿起桌子上的烧鸡堵住这张嘴。

但是他看到紫蝶的样子非常认真,她盯着胡不缺道:“都有谁?”

胡不缺放下了筷子,举起了手指,道:“张老三,李老四,王老五,还有春风得意楼的伙计小六子。”

终于说出了一句人话。

不过胡不缺胡说八道的样子,让叶小七差点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看到紫蝶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样子,嘴里轻声自语道:“这小子总算还是有良心。”

总不能让这个话题绕着桌子,瞧着桌上的菜,叶小七故意岔开话题道:“今晚的菜是你烧的,那个会烧菜的罗丫头呢?”

紫蝶答道:“走了。”

叶小七道:“到什么地方去了?”

紫蝶却道:“不知道。”

她脸上的胭脂下似乎隐藏着一个秘密。

像紫蝶姑娘这种奇特的女孩子,她们身为一名杀手,自小都已习惯了孤独,也习惯了寂寞。

她们给别人最多的回答也只有这三个字。

有时候她们把这三个字已经变成了习惯,因为她们已习惯让自己忘记发生过的一切。

可是紫蝶忍受了下来,因为为了能让自己活着,她不得不去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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