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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六船头孰女着红衣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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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寇当中,一向是谁势力大,谁说话的声音也就大。高迎祥实力强,故此能支使横天王王子顺,而在殿后的三人当中,王子顺实力最强,因此又能支使混世王与开山虎。

他在河这边见大队人马过得太慢,等得便有些不耐烦,吩咐混世王留在后边,自己带开山虎抢先过河了。

留在最后的混世王自然是心中不喜,连着鞭笞了几个磨蹭的流贼,也没有让他心情好起来。

流寇共是十五万人,其中精锐约是六万,大多先过了河,而拖到现在的,则很多是被裹挟来的百姓,也正是他们,使得过河的速度变慢了。

“该死,若是有个村子让咱老子乐乐就好……实在不成,有些送死的官兵来,让弟兄们杀杀出气,也是好的。”

他身旁一亲信看到他的烦躁,笑着说道。

混世王连连点头,觉得深有同感。就在此时,那亲信又“咦”了一声:“那边,那边有艘船!”

却是一艘破烂不堪的木船,看起来是河畔百姓用来捕鱼或采莲的,混世王瞥了一眼过去,然后神情一振。

那船上划桨的,是一个身材婀娜的红衣女子!

她背对着众人,顺流而来,隐约还有歌声,似乎完全不知这边的事情。混世王嘴角浮起一丝狞笑,他并不认为这是个什么陷阱,官兵已经被击退了,必无胆再来。

这女子可是送上门来的开心货啊……红衣女子船行到距离他们约百五十丈处,终于回头来望了一眼。因为隔得还远,所以混世王看不太清楚她的脸,只是觉得她脸上白白的一片。脸都这么白,那身上还用说,一念至此,混世王便觉得火在翻涌,指着那女子道:“擒来,咱老子用过后,大伙都可上!”

顿时他身边诸贼大呼小叫,催马就追过去,那红衣女子慌忙折向,但逆流不快,她划了好一会儿,绕过一片山林,混世王等已经追近,她见情形不妙,顿时弃船登岸,直接向林子里钻去。

毕竟隔着较远,而且又是一片丘陵,因此当追者赶到时,那红衣女子的身影早就不见了。

混世王也催马到此,他皱了皱眉,心中没有失望,反倒生出异样的兴奋。这让他有一种捕猎的感觉,那女子力弱,想来是逃不远的,只要散开去寻,很快就能找到。

“都照子放亮些,休让那小娘子走脱了。”他高声喝道:“散开来找找,散开来找找!”

他原本带着两千自己的人守着桥这头,来追那女子时带了几百人来,还留了一千多人在原地,倒不虞桥头那儿会出什么状况。听得他的命令,诸贼都是哄声大笑,四散开始寻找。

不过那红衣小娘或许是熟悉周围,找了好一会儿,竟然都没有看到,只是寻着两块红衣上撕下的布片。混世王拿在手中嗅了嗅,却是一股脂粉气儿。

“啧啧,可惜……”他心中火烧火燎地想。

就这时,他看到前方山洼处,腾起了青烟。他哈哈大笑:“造化,造化来了,原来在这地方还有个村子,若不是拐过来,当真看不到它!”

有村子,也就意味着可以找乐子,或屠戮杀人,或银掠抢劫,这些流寇就是靠着这个取乐的。混世王原本觉得这附近就是有人家,闻得大军动静也应该跑了,现在看来,此处山洼幽僻,他们如果不是追踪那红衣女子,也根本不可能到这里,也正是因此,山洼中的村子里依然有人。

不等他下令,诸贼便向着那山洼冲了过去,路上又拾着两片红衣女子身上的碎布,这证明那女子也是向此处逃来的,诸贼便又是一阵欢呼。

他们顺着山谷便向上爬去,原本清澈的山溪,如今也变得污浊不堪了。混世王见骑马反而不快,便弃了马,将之交给几个属下看顾,自己也步行。

离着那冒烟处还有十余丈时,混世王突然觉得似乎有些不对,便有人家,怎么会建在这半山洼中,看模样,这条溪流顺洼而下,春夏多雨时节,水流极大,若是住家于此,只怕多有不便!

这个疑团一起,心中的邪火便熄了,他大声喝斥,正待下令退后,然而就在他们头上的山脊处,已经有至少三十杆火铳瞄准了他。

“这贼人当真是胆大。”田伯光喃喃地说了一声,他还穿着女装,一身红衣站在俞国振身边。

俞国振翻了他一眼:“今曰做得不错啊。”

田伯光顿时忸怩起来:“小官人,以后这等事情,可千万莫再抓着我了,回去不用说,我定然要被笑话的!”

“你扮得最象啊,那声音都与一位小娘别无二致。”旁边的齐牛瓮声道。

俞国振没有理睬他们,他猛地挥手:“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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