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效法武帝,败家情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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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韶华走出门,看见周庸子依然跪在门口,而周兴看着玉韶华走出门,眼巴巴地讨好地看着玉韶华,嘴巴动了动,却说不出话来。

儿子饿了一天,跪了一天,他很心疼,但是却又不能阻拦,他很想求玉韶华和子婴收下儿子,却又不能强求,所以煎熬地恨不得随着儿子一起跪起来,但是又知道那样只会使得玉韶华和子婴反感,更加不可能收下儿子。

儿子明确表示不愿再去乔家办的私塾,他并不后悔,因为儿子再去不仅不能学习到什么东西,走出乌苏里更加不可能,而且还可能落入乔三和乔家小少爷的毒手。

他已经下定决心,让自己的独子追随霁月公子,他感觉那个人一定会给儿子带来他所期待的美好未来。

是以看见玉韶华,他只能可怜巴巴地无声渴求,却什么都不能说。

玉韶华直接无视,去了厨房,厨房食材和炊具很全,玉韶华懒得多思考,喊了沈勤烧火,不到一个时辰做了排骨,晾衣白肉,醋鱼,干炸响铃,上汤白菜,外加两份“大漠孤烟”。

沈勤哪里见过这些菜式,听也没有听过,他也知道,自己只配给公子烧火,但是他仍然瞟着那些菜式,口水暗暗地咽下去。

玉韶华把菜端到房间,向周兴要了一坛子酒。

弄好,敲子婴的门。子婴在里面闷闷地喊:“门没有栓!”

玉韶华推门进去,房间一片黑暗,玉韶华点了灯,看见子婴斜靠在榻上,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他的相貌如此出挑,眉毛眼睛都好看万分,唇紧抿,那样斜靠着,墨发斜斜地从头上垂在榻边上,眼神慵懒迷离,就这个样子便是极为惑人。

“想什么呢?走,吃饭去,我给你做了好吃的,你不是说我做的你都喜欢吗?快去,凉了便不好吃了。”玉韶华不容分说,扯了他的袖子把他拖起来。

子婴起来,坐在塌边,双手撑在两侧,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看着玉韶华,也不穿鞋,就那么坐在那里,有一些呆愣,有一些悲伤。

玉韶华不知道他所想,催他快快穿鞋子:“你给我快点,我做了好吃的,你不吃,以后再也不给你做了。”

子婴垂了目,穿鞋,一言不发地跟随玉韶华出去,看到满桌子的菜才活过来,拿筷子戳了戳牛排,问:“怎的滋滋直响?”

“热着才香,快尝尝!”很宝贝地拿出了文一白给的那套刀具,“也只有给你才舍得我这套精钢的刀具!”

子婴拿了小刀,左右看看,摸摸,惊讶地说:“这种炼制工艺我第一次见!”

“第一次吧,我目前也就这么一套,只有舍得给你做餐具了。喏,这么吃。”她给子婴示范了牛排的吃法,然后把其他几个菜的名字一一给他介绍一遍,示意他多吃点,“你要多吃点,病了那么久,而且正在长身体,我看你身高还会长,估计比长泽还会高吧?”

提了长泽,子婴的眸子顿时又黯淡下来。

一桌子菜,子婴知道玉韶华费尽心思哄他开心了,自己也实在没有必要沉浸在一些思绪里。

打开一坛子酒,和玉韶华一边品菜一边饮酒,每一道菜他都是第一次吃到,虽说他这么些年来风里来雨里去,但是却也从不亏了嘴巴,他吃过的菜式,只怕玉韶华也不曾见过那么多,但是玉韶华这些菜式却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有时候,拼命吃饭也是忘却烦恼的手段。

吃完饭,子婴看着玉韶华:“那个,你,能给我弹琴么?”

“什么那个你?名字也不会叫了么?”玉韶华好笑地说,“好端端地弹琴,你想大半夜地激怒乔家呀?”

“对,我就想杀人了!”子婴认真地说。

“实在没有必要,只要他们按兵不动,明天就没有他们的事儿了!今天我们可以再低调一晚!”玉韶华看着子婴说,他的脸有些酡红,神色张扬,眼含戾气。

“不,今天我就想听你弹琴。”子婴执拗的很。

玉韶华在才艺方面其实不是很擅长,更谈不上专业,与当下那些大家闺秀们相比,她确实更多的精力并没有放在琴棋书画和女红上,她的水平最多算是业余,但是唱歌她还可以。

当下,看着子婴的状态,她大概知道他心中的烦恼,脑子里转过好多思虑,最后她选定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虽然她嗓子过于甜糯,但是毕竟这首歌的歌词对于子婴来说比较合适,今天他的状态需要这首歌来安抚!

她笑笑问:“子婴,我想有一首歌是适合你的,适合大男人的,我给你调一下,你先听好么?”

子婴点头。

玉韶华轻调琴弦,手指一拨,流水般的音符就流淌出来,然后只见她脊背一挺,双手大开大合,悲壮雄浑、大气磅礴的琴音瞬间就从指尖如黄河水一般涛涛翻滚,倾泻而去!

琴声气势恢宏,歌曲高昂激越,本来有点情绪低落的子婴顿时热血沸腾起来。

随着最后的音符落下,子婴有一会子的停顿,室内一时极端地安静。

“从来没有听过如此大气磅礴的词曲,到底是霁月公子!”室内的安静被室外的激动打破,周兴也是一个读书人,只不过因为不愿意攀附乔家,原本作为秀才的他被打压下来,继承祖业,勉强支撑着这个客栈。但是作为读书人,他不仅熟悉经史子集,也对音律颇为熟稔,所以忍不住赞扬出口。

子婴忍住心里的激动,拿了笔和纸,对玉韶华说:“我给你研磨,你把曲儿写出来。”

玉韶华心里对词曲极为熟悉,所以写的也格外认真用心。

子婴拿起纸,看着上面的词,却说:“行笔而不停,著纸而不刻,轻转重按,如水流云行,无少间断,永存乎生意也!你的一手行书可是真好!”

玉韶华笑而不语,女子应该会的她大部分都不会,其他的她似乎都还不错。她擅长行书,正因其行云流水、书写快捷、飘逸易识的实用性,所以重点研习行书。

子婴根据玉韶华的琴曲,示意两人一起合作?玉韶华点头。

其实子婴出手后,玉韶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琴艺和子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嗓子更是无法比拟了。

子婴嗓子有一些低沉,变声期似乎才过,所以唱那首歌有点低沉,玉韶华听来便有另一番滋味,旋律优美,唱功深厚,一首歌谁唱便是谁的,子婴唱起来丝毫不吃力,辨识度非常高!

两人联合弹唱,把一首歌演绎得淋漓尽致,室外早就听傻了一片,不仅是客栈的周兴一家,就连邻近的住户都凝神驻足,流连忘返!

月光如水的晚上,琴声倾泻在夜空里,时而如万马奔腾,时而如猛虎下山,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

子婴的心结打开了不少,他想到他们卧薪尝胆十年,穷其一生追求的自由和安稳!

此生,即便不能与她并肩,那么就在旁边守候!能与她……他们,一起谱写豪情壮志,便不负此生!

歌声愈发高亢,间或悠远,余音绕梁,响遏行云!

载着人的心灵飞扬,引着人的精神灿烂。

在这寂静的夜里,琴声和歌声传出很远……

“谁?谁在弹琴歌唱?”昨天受了重伤的乔三早就醒过来了,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但是耳朵倒是灵敏的很,他本就声色犬马之流,自然对这些熟稔的很,能弹唱出这样的音律,必定是入心的妙人儿,他身子不能动,但很急切地想知道是谁在弹唱!

早就有马屁精的家丁打听好了,只等府里的爷们问起。于是立即回答乔三:“是周兴家客栈!”

周兴的客栈?乔三咬牙,必定是霁月公子那俩人了!能有这样水准的除了霁月公子只怕至少乌苏里是没有人比的了。

心里再次痒的难受,昨天刚挨揍,疮疤还没有好,就又难耐了:“乔庆怎么样?叫他过来,昨儿这个傻货把酒给喝了,春心荡漾了一夜,该醒了,给我叫来!”

不一会儿乔庆小跑着进来,乔三看看他,皮笑肉不笑地说:“怎么样?昨天夜里过的不错吧?”

乔庆脸涨的通红:“爷,不要取笑小人了!”

“你说,那子婴和霁月公子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呢?”乔三苦恼极了,“怎么样才能叫他们心甘情愿地趴下呢?”

“三爷,小人觉得这两个人和以前侍候三爷的都不一样!”乔庆说,“这两个人不仅相貌极其俊美,而且心性坚定,满腹文采,小恩小惠根本不入眼!”

乔三说:“那你说怎么样才能打动他们?”

“小人听说初元二年,帝偶见公子陶苏,喻其颜色胜过六宫粉黛,不禁大为喜爱,命他随身侍从。从此对他日益宠爱,同车而乘,同榻而眠。帝对其爱之深,一次午睡,陶苏枕着哀帝的袖子睡着了,帝想起身,却又不忍惊醒陶苏,竟不惜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因为陶苏喜爱吃食御厨点心,圣上竟然只命那御厨只做给陶苏吃,还把那些点心命名为‘桃酥’!圣上说让天下人都吃了桃酥就想到陶苏……

“为了陶苏开心,圣上居然把铜山赐予他,让他开矿铸钱……所以陶苏公子虽极为有才,却对圣上死心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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