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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尸放开那具尸体,让我来 第621节(第1 / 2页)

那就是说,他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

所以,在极度痛苦下,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

但是,对黄飞宇来说。

这个孩子,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家暴男,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

在没有书读的年代,这些事情,似乎屡见不鲜。

别人看到了,无非也就是说一句,这个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争吵,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某一天,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

独自出去闯荡。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那个年纪出去,不被骗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

到处乞讨,但要到的钱,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没那么光彩,但总不是去偷,去抢。

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

十六岁,骗子团伙被端了。

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来,已经快十八岁了。

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他没有一技之长。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抢。

因为他很瘦,几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岁的年纪,在骗子团伙那里,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

活着都不错了。

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开锁的伎俩等等。

去偷去抢,去骗,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纪小,又有那种身世,很可怜。

教育了一顿,放了。

他试着去工地,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

嫌他干得少,吃的多。

于是,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饭!

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时间,他都乞讨为生。

活的虽然拮据,不过,好歹是有点吃的了。

十八岁那年,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问他。

“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就甘心做个要饭的?”

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进了一个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来。

结果,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

其实是抢劫,但是劫匪没经验,下手重了,死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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