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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 / 2页)

他一直以为之前那个江珑找他要摸摸是因为喜欢他,结果是生理本能吗?

后座响起这个江珑的声音:“那也没办法了。我还是希望能用人类器具生活的。”

还有一件事需要他确定——

黎予问:“老江,忒休斯之船的问题,你怎么看?”

“哈?这是什么智力检测吗?可什么时候哲学问题也可以用于智力检测了?”

“那换个问法。如果一个人失忆了,并且在某个特定条件下开始了新的生活,你觉得他还是从前那个人吗?”

江珑拖长了音调,黎予从后视镜里看见他正在梳尾巴毛。

“我记得很多小说都会有这种套路?将军失忆了,在别的地方娶妻生子,后来又想起来,然后抛弃现在的妻子回到发妻身边?”

黎予噎住:“……差不多。你怎么看?”

“看逻辑关系吧。如果是传统的古代背景,两边的妻子都不得不依附他才能生存,那他不回去是不道德的,抛弃现在的妻子也是不道德的。何况大多时候他还需要保家卫国。”

“那如果是平行时空?这个人的爱人还是他的爱人吗?”

“这难道不是要看他对象的选择吗?如果喜欢他就跟他好。但本质上,我个人倾向于把他们看成两人,毕竟经历不同。”

黎予陷入沉思。

刚下电梯,一个小男孩就站在电梯口,狠狠瞪向黎予。

江珑蹲下身:“小朋友,你是谁家的?”

他的小脸气得鼓鼓的,江珑伸手去戳。

黎予却一声叹息:“带进来吧,我们家的。”

江珑的手停留在原地。黎予先行一步开门。

男孩见他没有动作,自己把脸贴了上来,戳出一个浅浅的凹陷。

江珑收回手,盯着男孩的脸,蹭了蹭指尖。

他站起来,男孩主动牵住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黎予从冰箱里拿出下午回来时顺手买的一盒葡萄,问男孩:“吃吗?”

男孩的小短腿大大方方挪上沙发:“不吃,会拉肚子。”

黎予嘀咕:“你不吃我和珑珑吃。”

男孩进屋就甩掉了鞋袜,江珑换了鞋进屋,心不在焉地走进卧室。

小家伙把地板踩出咚咚的响声,跑到黎予身边问:“你把小叔怎么了?他那么喜欢我,戳了我的脸脸之后都不开心。”

“我就是把你礼官跟我说的事跟他复述了一下。没别的,他不同意呗。”

“这有什么呀,不就是拿你采补。你那么清醒都没有意见,说明你是真的同意呀。”

黎予拍他的头:“小家伙毛还没长齐,什么都敢往外说。”

阿千在屋里乱转,溜进猫屋。他还挺满意人形的视角,早上那么可怕的两只猫咪姐姐,现在看起来也没有多大。

花花睡着,白白溜过来嗅他的气味,然后疑惑地歪头。

阿千伸出手去摸白白的毛,它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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