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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第1 / 2页)

许学真;不是,是和她初中同学一起出去的。赵晴和樊淑蕊都不在。

蒋昔:我在她的社交账号上找到了她那次游玩的照片,是四个女生。

许学真:是。这旅游是他们早就约好的。而且她们几个女生每年都会一起出去玩,并不是第一次,所以他父母最初也没多担心。

席荆:我查了卷宗,她也是突然失踪。带走她的车辆下落不明。监控只拍到了一段路,之后车辆就从监控消失了, 再次发现就是在建筑工地。巧合的是, 建筑工地那段时间也是频发案件, 停工了几天。凶手就是利用这个时间段在此处作案的。

傅有分析道:凶手不光是对凶手了解,也对工地很了解。

席荆:当时有很多报道都在报道工地上的事故, 凶手可能关注到了。

姜斯言打断道:就算是报道也只会说工地停工这种话,但是凶手把受害者带到这里,就表明他清楚这里没有人看管,同时他还确定里面有他要用的作案工具。我觉得凶手事先踩过点。

韩唯冷不丁开口道:有必要找当时的建筑工人聊一下当时的情况,查一下案发前后有没有什么人出入。

许学真刷刷几笔,记在本子上,好,我们之后会去排查。

盛良策:警方当年查了贾从露的社交关系和所有来往信息,并没有发现她和谁结仇,所以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性,但是依照我们现在的判断就应该是仇杀。

傅有:从杀人手法来说,符合仇杀的心理。水泥和蜡烛一样,都能由液体变成固体,进而堵死受害者的呼吸。

盛良策:什么仇要选择窒息这种死法呢?

傅有:这种说不好。犯罪分子选择用哪种杀人手法会有多种因素,比如我们最早的红舞鞋,割了受害者的舌头,又灌入硫酸,就是因为受害者曾说了伤害犯罪分子的话,因此犯罪分子用割舌来报复对方,像这种就是很直白的。不过此案更像是折磨。

盛良策:折磨?

傅有:窒息致死对受害者而言是一个漫长且痛苦的过程。窒息者的身体各处会出现不同的生理反应,有的人会出现抽搐,有的可能会大小便失禁。这些症状是肉眼可见的。有研究表明大部分犯罪分子选择这种方式,是因为他们享受受害者濒临死亡求助无路的挣扎。

奚琳琳听得心慌慌:咦,太变态了。

姜斯言若有所思后,问傅有:那你觉得为什么要折磨他们?

傅有摇摇头:这个我还不清楚。可能是只有这种极致的折磨才能抚平犯罪分子心理的痛苦恨意,也可能是其他什么原因让他选择这种方式。

席荆:不过也有问题。如果这几起案子是同一人所为,为什么钱项明是被狗追。我刚刚看了监控,狗狗是有目标的攻击,就是看准了方向咬的,给人的感觉只是想咬坏人,并没有想杀人。

姜斯言摇摇头,提出另一种看法:我倒是觉得更杀人诛心。

傅有点头:确实。男性/生/殖/器关乎一个男人的尊严,凶手用这种方法足够毁了一个男人。比杀了他还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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