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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节 处理结果(第1 / 2页)

刘仲赶人,陆尘翼也想急着找到叔叔。刚走到院子里,阿奴恰好回转,似笑非笑地拦住他:“少将军,事情说完了?”

陆尘翼脸一黑,这是要他去跟刘仲说秀秀的事?

没说?哼!兄妹两都是敢做不敢当的主。阿奴扁扁嘴,一脸的为难:“大师兄做了这样的事,我做师妹的怎么好开口?”

陆尘翼一顿。的确,听秀秀的意思,她十二岁成亲,之后夫婿就出了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自己两家的事其实跟阿奴没关系,她肯管已经很仗义了。不想被她看扁,陆尘翼一咬牙转身回头。

阿奴一路跟着他,拿着那朵已经没了蜜蜂的芍药花在手上轻轻拍着,眉眼一片深沉。这人来见阿仲连礼也没行,陆家真这么嚣张么?

刘仲却不见了,两人找了一圈,在后院的水井边上看见小王爷正光着身子在冲澡。

几年不见,身材发育的不错,阿奴吹了声口哨,迅速地转走。

刘仲听见那戏谑的哨音,转身只看见陆尘翼,窘得手忙脚乱地穿上湿裤子,皱着眉头瓮声瓮气:“你怎么还在这?”

背了黑锅的陆尘翼被他意有所指的口吻差点气成内伤,他又不是故意看的,口哨也不是自己吹的。但是要他直言相告,小王爷,你被你家亲亲小师妹看光了,他又不情愿。最后忍声吞气开口道:“有关于秀秀的事。”

刘仲顿时头大如斗:“我知道对不住她,只是派了几路人马去找,一点消息也没有。”

“找到她了。”陆尘翼仔细的看着刘仲的脸色。

刘仲欣喜若狂:“真的,她在哪?没事吧?”

见他关切的表情不像是作假,陆尘翼更难说出口。

刘仲心一沉:“出了什么事?”

“她怀孕了。”陆尘翼先说结果。

刘仲顿时脸色铁青,他可没碰过陆秀秀。可是,他叹口气:“算了,我不怪她,你带她回来吧。我养着她就是。”要不是她嫁了自己,也摊不上这倒霉事。

陆尘翼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张着嘴愣了半晌。再想说什么,却见刘仲心急火燎的跑了。

转到前院,只看见刚才还一脸不耐烦的刘仲像只乖乖的大猫一样坐在椅子上让阿奴摆布。

阿奴姑娘抓起小王爷的大爪子,看看那里面黑乎乎的泥垢,嫌恶道:“脏成这样还敢用手抓东西吃,也不怕肚子里长虫。”

自从发现赵惜那样外表光鲜的美女都是寄生虫携带者,阿奴几乎草木皆兵。这次携带的行李就有一大包是肥珠子,每次下船采购,肥珠子都是必需品。所有的人都被她勒令勤洗手,特别是吃东西前。还有碗筷自带,连普普都准备了一份小碗筷和汤匙。关于个人卫生,行李里还有一个大包是阿奴专用的煮沸晒干消毒过的白布,都叠成了长条,嘿嘿,每个月要用的,女人一有钱就败家,她都是用完就扔。

至于赵惜,早就被她整的里里外外干净无比。话说纳达岩走后的一段时间里,她还坚持让赵惜服用那种打虫药,搞得赵大美人几乎虚脱,很怀疑阿奴是在拿她试药。

阿奴一边叽叽咕咕的跟刘仲说秀秀和李长风的事,一边帮他擦头发,剪指甲,洗手。旁边那群兵痞羡慕的眼珠子发绿,还是人家王爷好啊,有美人服侍。

刘仲却受不了了:“阿奴,那个,我的手洗过四遍了,再洗就脱皮了。”

新上任的防疫站站长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听重点,你都被戴绿帽子了。”随后命人再打一盆水来。

小王爷不干了:“绿帽子那是贱民戴的,跟我什么关系。”戴碧绿青诸色巾帽的是最低贱的人。

“咳,意思就是你老婆跟人家跑了,傻子。”

他叹口气,他早发现李长风对秀秀感兴趣,只是没想到:“算了,当初是我害了她,那时候我坚持不娶,皇上也没法子。”他瞟了阿奴一眼,谁叫那时候你不声不响地跑了。“既然她喜欢那头驴子,就当作补偿了。”看着自己又被漂洗一道的手,刘仲嘴角抽了一下:“现在行了吧。”

“那以后怎么办?”阿奴勉强同意过关。

“什么怎么办?”刘仲习惯性的准备伸手挠挠头,却被阿奴姑娘一声尖叫吓得手停在半空中;“你的头发脏死了。”

刘仲克制住想逃跑的冲动,认命的放下手:“好吧,今天我有空,随你怎么弄。”

“你准备昭告天下,自己老婆跟人跑了?”

刘仲哽了一下:“这倒是麻烦,我不介意,不代表皇上没意见。”他见陆尘翼眼神不善,脸黑的可以搾出墨汁来,疑惑地道:“我得罪他了么?”貌似现在反过来了,是他们应该低声下气才对,被陆炎挤兑了好几个月的小王爷这点还没糊涂。

他仰着头问:“你们要怎么做?”

陆尘翼低声道:“让李长风辞官回乡,将秀秀带回去。”

“不行。”刘仲一口否决。李长风是皇帝看中的人,没那么容易可以脱身。

陆尘翼以为他要秋后算账,心想那是你师兄,斩了他我也没意见。

阿奴将刘仲的头按在水盆里淋水,问道:“为什么?我还想让大师兄搞定碉门到黎州的那块。”那一块鲍三娘鞭长莫及,既然李长风在中原立身不牢,不如回去帮她。

刘仲差点呛到水,好容易等阿奴笨手笨脚地给他抹上肥皂,揉出泡泡,他看了看陆尘翼,低声道:“皇上。”

阿奴手一顿:“那就是走不了。”

“恩。”刘仲舒服的靠在椅背上,让阿奴给他抓头。眼角的余光看见陆尘翼的眼里要喷出火来,那是什么表情?难道是驴子不辞官挡了他的道?驴子跟他风马牛不相及。貌似被抢老婆的是自己吧,他气个什么劲?刘仲仗打了几年,也算历练出来了。他百事不行,唯有对打仗感兴趣。每每与属下同甘共苦,冲锋时身先士卒,与陆炎之类穷讲究的贵族军官大不一样。他身世古怪,士兵们对他都很好奇,加上脾气随和,不算有天赋,但是难得肯虚心听取意见,从来不会独断专行,几次胜仗下来,渐渐地声望日高,心眼也多起来。想起陆尘翼一路带着阿奴前来,阿奴那副容貌是个男人哪会不爱的,心下了悟。而此时这个美人正专心致志为自己洗头,他看向陆尘翼的眼神就得意起来。小王爷本就破了相,嘴角带笑更觉狰狞,陆尘翼心下一寒,庆幸自己堂妹脱离魔掌。

见两人神色古怪,阿奴拍了刘仲一下:“那怎么办?要不就说她死了,不过被人认出来咋办?”

刘仲摸摸满是胡渣的下巴:“她此前都在西川一带,北方没什么人认识她,后来在开封,又碰上皇祖母大丧,没处串门子,只要陆家人不说,过的几年,谁会记得她长什么样?”他貌似跟阿奴说话,眼睛却看向陆尘翼。

陆尘翼知道这是要求秀秀诈死。但是说实在小梁王肯如此宽宏大量,已经出乎他的意料。撇开脑子错乱的精神因素,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阿奴在他心里的分量超乎寻常。他咽下一口恶气,回答道:“下官会将意思转达给叔叔。”毕竟那才是陆秀秀的亲生父亲,可以做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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