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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节 血缘之争(第2 / 2页)

两人退出白珍的房间,走到楼梯前,如斗鸡一般互不相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白姆就算先前有些许悔意,但是母亲央金玛被剥夺了管家的权利这件事,对她来说是奇耻大辱,央金玛也因此不喜阿奴,母女俩同仇敌忾,注定白珍的苦心要落空。她仗着身高优势,垂下眼帘矜贵而冰冷地看着阿奴,像看一只蟑螂。

见到她眼里的愤恨,阿奴一阵厌恶,她向来信奉以牙还牙,没要她的命已经是手下留情,再不知好歹,她可不管有什么后果。

见到阿奴脸上不耐烦的表情,白姆气极,她尖锐地说道:“小叔叔要结婚了,他会有一个体面的妻子。很快,所有的人都会知道你不过是个父不详的野人生的私生女,黄牛是黄牛,水牛是水牛,你是个‘鬼人’,黑骨头永远不要想混入洛隆头人家的‘如’(骨血)里来。”

阿奴嗤之以鼻:“又是从拉隆那里听来的?”

白姆的一肚子气被这句话堵的严严实实,没有了出处,想起上次就是拉隆供出自己,她的心火越烧越旺,烧的那股气无处发泄,直冲脑门,也不多想,狠狠地将阿奴从楼梯上推了下去。白姆用尽了气力,阿奴忽然被重重一推,惊慌中她伸手一抓,抓住了白姆的衣服,两人从四层滚落,白姆从阿奴身上滑下,重重地一头撞在三层客厅拐角的柜子上。随后的阿奴撞在她身上。后面的侍女赶上来,两个人跌成一团,白姆一头的血,整个人弯成一个奇怪的形状,眼见是不活了,吓得一阵尖叫。

凄厉地尖叫声惊动了整个庄园。

白珍赶出来,见状当场晕了过去,整个庄园乱成一团。

罗桑赶来的时候,白姆已经昏迷不醒,头发被血浸的结了块,脸上的血被搽干净了,衬着秋香色的丝绸被单,白的没有半点血色。阿波也会医术,已经给她看过了,头部撞击在柜子尖角上,凹下去一块。不过没有生命危险,就怕脑子被撞傻了,后面这句话他是偷偷的告诉罗桑的,央金玛和伦珠正脸色不善的盯着阿奴。

阿奴除了一些擦伤,额头碰的青肿,别的倒是没事。

央金玛像看仇人一样看着她,阿奴被她看得火起,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阿奴仰着头直直的盯着她的眼睛:“为什么像看凶手一样看着我?是白姆想害我,把我推下楼梯。”

央金玛早从侍女的嘴里听说了,但是现在受伤不醒的是白姆,阿奴刺拉拉的态度让她怒从心起,她对着罗桑低吼:“你们滚出我的家,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罗桑脸色一沉。

伦珠吓了一跳:“你疯了!”

见丈夫变脸,央金玛更是歇斯底里,指着阿奴叫道:“要不是这个黑骨头,白姆哪里会出这种事,早就高高兴兴的嫁人了,自从你来了以后,家里没有片刻安宁,你给我滚!滚!”

一句黑骨头让罗桑脸色阴沉,他冷冷的说道:“原来是你跟康珠说阿奴不是我的女儿。”央金玛吓得一抖,顿时不敢看他,罗桑怒道:“阿奴是我的女儿,身上遗传的是我的骨头,这一点谁也别想怀疑。我说怎么白姆处处想致她于死地,原来是你看我们不顺眼。”

伦珠闻言看向自己的妻子,吼道:“是怎么回事?”

罗桑不理会,牵起阿奴转身就走,他先去看了一下母亲。

白珍已经醒了,齐美握着她的手,两个老人一脸黯然。

罗桑跪下来:“阿妈,也许我本不该带阿奴回来。”

白珍老泪纵横:“现在就要走吗?”

齐美说道:“过完年再走吧。”

罗桑摇摇头,央金玛已经下了逐客令。

白珍哭起来,阿奴也垂着头,跪在白珍身边哭道:“奶奶,要是我让白姆先走就好了。”

齐美伸手摸摸她的头,严肃的说:“罗桑,阿奴是洛隆头人家的孩子,身上有着跟白姆一样的骨头,谁也别想怀疑。”

注解

1.藏族地区特别讲究‘如‘(rus),即‘骨系‘,用它来确认父系血统的继嗣关系,并根据它来区分世袭社会阶层的等级。这种观念的产生,可以从有关人类生殖和人类生命构成的观念中获得解释。藏族人相信骨头是一种特殊物质,它由父亲的精子传递给胎儿,成为影响孩子身体构成的主要因素。因此,藏族人认为自己与父亲之间的联系是通过骨头产生,并一代又一代通过骨头因素传递给后嗣。这种观念的发展,使遥远的祖先与他们现在的后裔通过骨头的传承而联系起来。

.鬼人:门巴族过去崇信原始宗教,人们被分成白骨头、中骨头、黑骨头三个等级。各种骨头的人相互间不能通婚。婴儿出生时母亲死亡,被认为是这名婴儿在娘胎里把母亲缠死了,是‘鬼人’,而“鬼人”则是黑骨头中最卑贱的,被认为是“以人形出现的鬼”,“会给人带来疾病和灾难。”相对于白姆所处的位置而言,阿奴的确是从门巴族居住的方向而来的。而她出生时,母亲血崩,险些丧命。之所以能活着,被愚民们认为是法术高强的缘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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