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的又一事实(2 / 2)
“郁紫馨,原来你也这么小人!”曾晓倩故意不回答她的话,只想用犀利的言语去重伤眼前的女人。
“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紫馨压着心口的怒气,提高声调再次问道,暗哑的声线里饱含疼痛,“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曾晓倩知道这一切也瞒不住了,索性,摊了摊手直接说:“因为看不惯你!”
简单的几个字,像是一把大剪子,生生的将那段情谊剪断,真好,一句看不惯就把他们十几年的感情毁灭得连渣都不剩,紫馨只觉得心尖蹿痛,半响才重新开口:“我问你,是不是五年前,你帮我找七爷也是事先和他预谋好的!”
曾晓倩抿唇不说话,一开始她帮她找七爷,是真的只是想要帮她,她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那样,后来她知道一切都是个局的时候,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晚了,知道她在岛上发生的那一切,她整个人都懵了,不是没后悔过,可是为了救她那赌鬼父亲,她真的别无选择!
“你就这么恨我?恨不得让我去死?晓倩,我真的不知道我欠了你什么,你要这么对我!”紫馨强忍着心头的酸楚,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你是不是觉得五年前,这些照片没有要了我的命,五年后,还想用这些让我身败名裂!”。
“随便你怎么想!”曾晓倩说得云淡风轻,像是一具完全没了灵魂的躯壳,“郁紫馨,五年前,你不是很幸运的被顾亦辰救了么,五年后,我不照样还是伤不了你!”她冷哼一声。
紫馨多想伸手将她脸上那虚假是面具撕下来,可颤抖的手终究没有伸过去,只是无力的问了句:“曾晓倩,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你的朋友!”
“郁紫馨,你没资格质问我,你有把我当你的朋友吗?”曾晓倩生冷的打断她,语气发凉:“如果你把我当朋友,为什么你不告诉你和顾亦辰的关系?甚至还假惺惺的陪我去酒吧采他的花边新闻,我看你是去捉歼的吧!”
她的不讲理,让紫馨百口莫辩,看着她冷笑:“这就是你伤害我的理由?”
“当然不是,既然话都说到这里了,我也不怕摊开了来讲,没错,五年前这些照片是我发的,我就是要看你被世人的唾沫星子淹死,可很可惜的是,你再次被顾亦辰救了,所以说,郁紫馨你的幸运真的很让人气愤,我不止一次的问自己,我曾晓倩哪一点比不上你,你一个孤儿,我至少有父母,对,我的亲生父母是比不上一个孤儿院的养母,嗜赌成性的父亲,风流场所的母亲,呵!真是好笑,这样的基因生出来的女儿能有多好,你以为我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吗?你错了,我会愿意和你做朋友,那是因为我能去孤儿院感受美莲妈妈的温暖,我真的想不通,你郁紫馨到底凭什么能拥有这些,上学时,我的成绩一直在你前面,可你居然还可以出国,而我呢?连上大学的机会都没有,你一定不知道吧!我从高中时期就喜欢上了顾亦辰,我去当娱记也是为了他,我知道以我这种身份,根本配不上他,所以,只要能看到他,我就心满意足了,可上天就是这么偏心,居然让你嫁给了他,你说当我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能甘心吗?能吗?”
她连着两声的反问,像是两块大石砸到了紫馨心上,看着她脸上那两行清泪,紫馨不知道自己此刻该说些什么,能说些什么,她从不知道曾晓倩喜欢顾亦辰,甚至是到了这种地步。
“郁紫馨,你别在我面前装清高了,我打心底里看不起你,你什么都没付出,凭什么就能获得这么多,我不甘心,一点都不甘心!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不公平!”说罢,曾晓倩端起手边的咖啡仰头一口喝尽,伴杂着泪水的苦涩,像是一把破喉而入的尖刀,生疼一片·····
紫馨心痛,敛下眸中的悲痛,攥紧手指看着她:“就因为这样,你就要去当小三,就要去破坏人家的家庭,甚至不惜将那个男人送进监狱,晓倩,到底是什么让你变成现在这样麻木不仁!”
曾晓倩狠狠的擦掉脸颊的泪水,盯着她冷笑一声:“你错了,把他送进监狱的不是我,是顾亦辰!他为了你,不顾一切的将那些人都送进了监狱,你肯定想不到七爷的下场吧!”
紫馨浑身僵硬,怔愣的坐在椅子上。
“你说我当小三,呵!郁紫馨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我,你过过每天被高利贷催款东躲西臧的日子吗?你有过过没有钱,被拳打脚踢的生活吗?什么都没有还敢这样大言不惭的教训别人,我不否认,我是出卖了自己的身体,也的确是看上了王阳明,他有钱有势,能给我想要的一切,但我那也是真真切切的受够了那种一无所有的日子,走投无路了才会选择这条路的,再说,如果王阳明对婚姻忠诚,我会有机可趁吗?在我眼里钱就是万能的,什么感情,那都是放屁!”
曾晓倩越说越激动,发白的指尖隐隐颤栗着,盯着紫馨的目光越发清冷起来:“郁紫馨,我的爱情,生活全都是被你毁了!我和汪维雅无冤无仇,就因为我和你是朋友,五年前我被她威胁,这五年来,我就像是活在下水道里的老鼠,过着暗 无 天 日的生活,尽管外表光鲜亮丽,可我已经脏到自己都厌恶的地步,知道我为什么会要这份报纸再翻出来吗?因为我要和你同归于尽!也让你尝尝那种在地狱的滋味!”
紫馨背脊一阵蹿凉,只觉得眼前看到的女人,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魔,那般陌生,那么残忍!
“实话告诉你,我现在的男人是闵莳!”
她的话让紫馨脸上的血色消失得一干二净,眸底的震惊,像是穿过云层的寒芒,那么深那么长,永远都找不到根底!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