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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2 / 2页)

失踪案件不断增多,甚至包括某些大人物和明星,人们开始疯传国民大饭店的存在,可各国政府却矢口否认,严禁媒体传播,甚至成立委员会伪造失踪人员行踪,处理善后事务,平息社会不安定。

不过,人类并不愚蠢,在有识之士的反思和大力倡导下,恶念逐渐抑制,文明逐步提高,因为大家都听说,国民大饭店是地狱一样恐怖的地方,自己千万不要被带走。

毕竟从来没有人能活着回来,向世人描述那里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数年之后,躲在密林丛生的偏远小镇,准备在茂盛的枫树和浓密的灌木掩护下,就此安度残生的约瑟夫才不过 28 岁,还不敢回忆自己曾经不叫约瑟夫的日子。

那时候他叫杨木,只是普通人,却被一封不期而至的邮件带到了那个叫国民大饭店的地方,度过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也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这段经历,让他的人生从一页纸,丰满成一本书。

胸口的伤疤在起风的日子还会隐隐作痛,即便在静谧的夜里,在女人温热的怀抱、孩子安宁的鼻息声中,他也会无数次惊醒,时刻警示自己,危险随时会再次逼近——

5月,转眼就到了。

为了赶在青年节迎娶名字里带“青”字的女友,本来就瘦削的杨木,腰带眼儿又缩了两格。

必须得在任青青肚子更大之前把婚礼办掉,这是任家下的死命令。这是应该的,杨木自知理亏,只得耷拉着脑袋听未来岳父数落。

“年轻人真不知道检点!任家有头有脸,先上车后补票成何体统! 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宝贝女儿的婚礼必须风风光光!别人有的, 她一样也不能少!”

这一连串的惊叹号像斧子一样砸了过来,电光火石之际杨木无法招架,心里却能体谅理解——女方家是极不乐意这门婚事的,虽然自己是个帅气小伙,但家境实在太差,穷得那叫一个叮当乱响,试问这年头谁愿意自家女儿裸婚呢?如果看脸蛋儿就能吃饱那还好说,不然谁跟了杨木,吃苦受罪必然少不了。

特别是任家,父母都是医生,任爸爸还是医学院院长,家里住着别墅,青青开着豪车——虽然她现在也整天吃饱了闲逛,无所事事地啃指甲,但毕竟是留学“海龟”,家世、学历甩出杨木好几个银河系。

杨木在任家只好低眉顺眼,打骂由人,没办法,自家条件摆在这里。杨木没有父亲,母亲瘫痪在床,自己呢,偏远小镇上出来,职高没毕业就漂到这个大城市,和几个小青年蜗居在城中村,有一搭没一搭地这么活着。

好在任青青承诺以身相许,杨木每次坐在她的大奔副座,呼吸着真皮座椅散发的神秘味道,也搞不清楚,条件这么好的女的怎么会看上自己?

难道真是看脸?!

裸身站在洗手池前,杨木一遍遍地端详镜中的自己。你还别说,这小伙儿长相可不白给!

杨木偶尔健身,肌肉虽不多却匀称紧致,一米八九的个子摆在这儿,可以牛哄哄地俯瞰众生了。他浓密的头发不知道让多少油腻大叔眼红牙痒痒,新潮的发型是打工挣来的福利,刘海儿遮住额头。他细长的吊梢眼,高挺的鼻梁骨,樱花般的小嘴巴这么一搭配,当真有几分潘安再世的感觉。

杨木摆了几个小 pose,又嘟嘴又抛媚眼,顿时恢复自信,鄙夷任家也不过如此。

本来就是嘛!任青青整天自诩人见人爱,杨木窃以为自己才是花见花开,只是不想和她争辩,两人的相识就是最好的佐证。

那天和一群朋友泡吧,邻桌一女的暗送秋波,杨木并不认为她漂亮,只觉得打扮还勉强。对方拎着酒瓶主动搭讪,宵夜之后便随杨木去了他的出租屋—— 20平方米的小平房,从那晚开始,两天两夜没走出房门。

任青青立马就怀孕了,坚决要生下孩子,拖着犹犹豫豫的杨木去见了家长。为了给富家公主一个让其娘家人满意的婚礼,杨木打肿脸扮王子。

未来岳父母到杨木的出租屋视察过一次,岳父脸色铁青,眼睛里的机关枪直挺挺地扫射杨木桌上的化妆品和衣柜里花哨的衣服,扯开抽屉正看到散落的避孕套,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后脚还没出房门就破口大骂起来——

“一个男的涂脂抹粉,这是正经人吗?一抽屉避孕套还把肚子搞大,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好在岳母硬拉扯着,岳父才气鼓鼓地坐上自己的卡宴。岳母回身看着嬉皮笑脸不以为然的女儿说:“你还年轻所以任性,但你记住,路是自己选的,以后不要后悔。”

“我不后悔!”

任青青倔强地翻着眼皮,手指紧紧抠着杨木早已冰冷的手心。岳母瞟了一眼准女婿俊俏的小模样,叹了口气:“房子我们给你们买了,后面的日子你们好好过……”

杨木一边忙着婚礼,一边还牵挂着城郊的那块荒地。

这半个月来,杨木每天都坐地铁到这一带转悠,风雨无阻。为了不给别人留下特别的印象,他费尽心思。

都说大隐隐于市,可把有两条逆天大长腿的杨木扔在人群中,还是难以掩盖他与生俱来的光芒。

不时卖弄的好身材和脸蛋儿,平日里是杨木“俯视苍生”的本钱, 此时却成为劣势。杨木深知,不能戴墨镜或用帽子遮脸,故弄玄虚反而会弄巧成拙,更加引人注意。好在穿上平底鞋,背上双肩包就像附近高校的大学生,再哈点腰缩点脖儿,小杨同学勉强也能混迹于人潮。

从地铁的终点站下车,马不停蹄地再走 20 分钟,就会来到这片荒地。

杨木的心“咯噔”一下,如同冰块滑进衬衫,从头到脚打了一长串寒颤。第一次到这里的情景再次浮现,那晚黑灯瞎火,眼前杂草丛生,杨木以为这里人迹罕至,可白天过来却傻眼了——荒地的不远处就是一处在建工地,看这样子,用不了多久这块地就会被铲车翻起来, 地下的秘密将重见天日。

怎么办呢?

杨木抠着头皮,那一天就是自己的死期—— 因为自己杀了人,尸体就埋在这里 !

蹲在荒地不远的小土包上,杨木掏出在地铁站口买的玩具望远镜,像猎狗一样监视着铲车的一举一动。这里是偶然间发现的最佳观察点,既可以一览荒地全貌,又不会轻易被人发现。

书虽然没读几天,可杨木懂法律,自己杀了人,难逃法律审判的那天。但他还是存有一丝侥幸,只要尸体没被挖出来,自己就还是安全的,可以多苟活一天。

杨木终日祈盼那些忙碌的工人偷偷懒,可事与愿违,不知疲惫的铲车不知道给哪位敬业的老板服务,前几天已经开进荒地,渣土车也屁颠屁颠地运来运去,也许很快,一切就将结束……

杨木不是没想过把尸体挖出来另埋别处,可是,可是!杨木捶着脑袋,真是难以启齿啊,自己竟然忘记当初埋尸体的准确地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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