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必有一缺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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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王者多如狗,但有几个人知道,王者应该如何行事?”汤森的语气转为冷酷,字句铿锵:“王者,不礼不让,正法;不敬不畏,正心!”

“不礼不让……”菲斯特刚想反驳,却听见“正法”两字,顿时脑袋嗡嗡作响,觉得自己陷到好大一个坑里,连天都看不见。

“王者一怒、兴兵,”汤森的话悠悠传到,是唯一能带他出去的东西:“家、国、同、灭!”

“所以王者气质,最缺贤者之谦,”汤森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异能波动似的层层荡开,撞击着身边的菲斯特和英格玛,甚至波及到远处的玛西亚和小萝莉。

“王者得谦,自信而不尽信,万事预留余地,才能避免疯狂颓丧!”

“王者,缺谦!”与汤森直接面对的菲斯特没觉得异样,他只是陷入思索:“勇者缺什么呢?”

“勇者,不慈不悲,不迷不惑,最该配上王者之仁。”汤森成了导师,正在满足菲斯特的好奇心。

他没注意身后英格玛,当代大师一直盯着汤森看,用一种战栗的目光,好像他才刚刚认识汤森——换了其他任何人来看都是一样,站在这里的汤森谈不上焕然一新,但他已撕下了所有伪装。

英格玛发现,他现在说出的话,本身就是一个异能!

“我明白了……血海仇海,以牙还牙,这是勇者。”菲斯特目前显露出来的迷惑与思考,正是这个异能的特效:“不慈不悲,因为主杀;不迷不惑,因为承智。”

“仁……是爱吧?但为什么要王者之仁?”菲斯特不是在问汤森了,而是在自问自答:“我明白了……王者之仁,有因果、有亲疏、有远近、有关联!”

“所以,勇者因爱而恨,因恨而勇,因勇而怒!”

英格玛心头翻江倒海,却早已屏住了呼吸,甚至收敛了自己所有气息。因为这两人的对话,已经不是一般的赠与或者领悟,任何干扰都会引发令人捶胸顿足的后果。

夸张点说,哪怕多悟出一个字,都是西海岸乃至人类的运气。

没人比他更清楚“王贤勇”三者的重要,他与前前贤者是多年的交情,亦师亦友。那臭老头满心装的都是责任、复兴,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机会领悟假面的秘密,不能取出其中蕴含的力量。

多少次,臭老头灯下苦思,月下颓坐,喝不完闷酒,伤不完的心。

“银色海岸的命脉啊!英格玛,我为什么就领悟不到?”老头一次次呓语、吼叫,话里的绝望比疑惑多得多:“王者,贤者,勇者,是人都知道必有关联,但解开谜题的钥匙在哪里!?”

英格玛还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臭老头的话里只剩漠然:“不悟了,做点正事去。”

“命运欠我家一把钥匙,我老了……留给后人吧。”

老贤者穷尽一生,未得答案,但为什么……汤森就可以解开?无知无觉?他根本不提。菲斯特随口一问,他就随口一回,随心所欲的解!

汤森所说的道理,对错暂且不论,至少直指三者本质。所谓解惑授道,最多也就是如此了。别说菲斯特,英格玛自己都觉得受益匪浅!

为什么他不但知道勇者假面,还通晓王者和贤者?

难道,这就是命运?

臭老头,老贤者,你看到了吗?那该死的命运把欠你家的东西,加倍还给你的孙子了!

狂笑吧、得意吧、加倍的还!

“……但是,”菲斯特最后卡在自己这里:“我有什么呢?贤者,有什么?”

“贤者,不刚不烈,不偏不党。”汤森这次的解释更加清楚,掰碎了说:“不刚不烈,保全慧眼;不偏不党,求得独身;慧眼辨识,独身定夺。”

“心有怒,手有剑,以怒持剑——”汤森这个停顿,差点让英格玛大师的心跳一起停掉。汤森停顿的足够久之后,才一字一句、斩钉截铁的说:“——必!斩!歼!邪!”

这四个字出来,菲斯特的眼亮了!

可是英格玛的心碎了,他还算不上歼邪,然而想想汤森的话,再看看自己的路,大师就忍不住想飙泪,如果早十年、甚至早五年听到这翻话,多好!

“我全明白了。”菲斯特对汤森说:“贤者,缺怒!”

“给你。”浩瀚的力量,从汤森手上流到菲斯特肩膀,最后汇入菲斯特的假面无知无觉。

菲斯特双眼中有红点微微闪烁。火红的文字浮现,失传的诗篇成行流动,迟疑,迷惑,被怒火燃尽,只留下坚定。整个过程中,有个小细节谁都没留意:菲斯特眼里掠过的字迹,一个个都近乎四方形状,看似符文图案,但实际上全是汤森的家乡文字。

英格玛大师记住了汤森和菲斯特的每句话每个字,正在内心融汇消化,周身散发出一丝朝闻道的平淡喜悦;而菲斯特瞳孔中的字迹缓缓翻转,还徜徉在全新的领域中,领略刚刚接触的神秘……汤森傲然屹立,合手柱剑,不去干扰两人的小世界。

回答菲斯特的那些话,不是他信口雌黄。空闲时,他就会琢磨这些事,平时谁都别想从他嘴里掏出一丁点来,他也不打算拿这些东西交换什么——菲斯特越来越顺眼,那就随便聊两句。

领悟出什么,是他的事,狗屎运呗。

不多久,死敌的空间传送阵再次震动。

漆黑平面荡起了涟漪,显然是正牌子死敌将要现身的预兆。但传送阵大门口站着的三个人呢,却都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对死敌临近无动于衷——直至传送阵的震动干扰到他们为止。

死敌这一族,真是没啥创造力,连出场口号都一样。

“吾之——应许之地!”这次,漆黑平面里传出的声音很尖利:“吾族——应许之地!”

“菲斯特,手痒了吧?”汤森此次却没“呸”,他平缓的说:“想试试吗?”

“本该如此,死敌是个好靶子。”菲斯特已经被汤森同化了,他说话的语气平缓得一塌糊涂。

“应该由我来!”旁边有人阻止他们,声音异常威严。

“我英格玛才是当代第一打手!”英格玛大师横移几步,挡在两人面前:“想跟我抢功?做梦!”

就算菲斯特再怎么领悟,就算汤森再怎么妖孽天才,大师也不敢让他们顶在前面——这等精贵的人物,掉根腿毛都是莫大损失啊!我还想干掉那谁……这回要没死,我是把手砍掉呢还是把眼睛挖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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