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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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是吴兴乡里有名的大户,祖上曾出过一任户部尚书,几位进士及第,周家世代耕读,吴兴又是丝绸之乡,周府名下有数个茧站和缫丝厂,日军侵占东三省,蚕丝外销行情不好价格一路下跌,蚕农们苦不堪言,又有洋行洋纱抢占市场,祖传的丝厂也日渐凋敝。所幸周家祖业丰厚,尚有田地度日。

江浙自古出美人儿,太湖之滨的吴兴亦是美女之乡,周家三个美貌的女孩儿里,模样儿最出挑的当属二小姐碧云,早年绍兴大班来吴兴唱堂会,班主福芝芳在幕后一眼就看中了随母亲听戏的小碧云。这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小女孩竟到台上有模有样地学唱了一段《访妻》,周老爷门第清高,自是不许女儿当个戏子,这件事却被乡里传为美谈。周家幼子尚小,周老爷便下了大本钱栽培碧云,她素爱音律,琵琶管弦这些本帮乐器样样不少,周老爷还托人从上海洋行买了架西洋钢琴,又请了乐师专门教习,女师,直至十七岁,在北平叔公的引荐下将她送去留洋。周家二小姐自美利坚学成归来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吴兴城。

周家的宅子是祖上流传下来的,白墙、灰瓦,栗色门窗,随时几进的大宅院,也如其他江浙民居一般,与青山翠竹、丛林溪流融为一体,宅内的雕刻家具颇为讲究,周老爷最爱古玩字画和藏书,屋里的陈设也是古朴雅致。

先是见过父亲,拜祭了祖母的灵位,碧云便来到母亲的卧房,年过半百的周夫人是大家出身,有着江南女子独特的端庄温润。

“长头发怎么剪了?”周夫人坐在紫檀木榻上,碧云伏在母亲膝上,母亲的手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后脑,“小时候你最看重这头长发了。”

“学校让剪的,就剪了。”碧云抬头微笑着答。

“这样倒也挺清秀,”周夫人点点头,目光仍旧舍不得离开她半秒,姐姐和妹妹挽着手站在一旁也笑着。大姐碧霞已为人母,她是个标志的美人,颀长身材,长脖子,穿着一身合体的墨兰丝缎旗袍,胸前戴着一条细细的珍珠项链。小妹碧岚年方十九,圆脸蛋、大眼睛,眉宇间有股英气,学生打扮,一身浅青衫,黑布裙子。

“我看二妹可不像留洋回来的小姐,衣裳打扮都还是清水芙蓉的朴素。”碧霞走上前去,拍着碧云的肩膀说。

“留洋读书是极清苦的,哪里像你们个个在家里享福。”周夫人眼里泪光点点的。“当初就不该送你去读什么书。”

“是的,是的,”姐姐上前劝慰到:“美利坚万里之遥,云儿你一去数年没有音讯,可把母亲和我们想坏了。”

“那个刘府上的大小姐也是从美利坚回来的,光是行李箱子就装了两马车。”

“刘小姐?”碧云看向小妹,眼里有些慌乱。

“就是镇上刘老爷的大女儿梦萝,比你晚一年去的美利坚。”周夫人攥着碧云的手说,“说起来也是你的同窗了。”

小妹碧岚是个心直口快的姑娘,“刘老爷最爱跟父亲攀比了,二姐跟表哥上了美利坚圣玛利亚学校,他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钻营着把女儿刘梦萝送过去。连我这等不争气的去上海读个师专,也要他家里小女儿效仿。”

“夫人,三位小姐正说着呢,刘府为梦萝小姐摆了酒,知道二小姐回来了,要请周家的人过去赴宴,老爷已经答应了。”佣人香妈进来通禀。

“云儿,快去找你大姐要身衣裳。”周夫人恋恋不舍地松开女儿的手。“晚上要在刘家给你那个爱面子的爹多挣点脸面才是。”

小妹碧岚挽着她的手说,“这几年来,每到春暖秋凉换衣裳的时候,娘不知道给你做了多少身,动都不许我们动,都给你留着呢。”

“走吧,走吧。”姐妹簇拥着她,向内间里走去。

103第六幕-2失踪的学生

第二章失踪的学生

乡绅的聚会,本是一大家子人在院子里面摆酒,几个圆桌,再请上一台戏,一起热闹热闹的,不知从哪里请了西洋乐手,水榭前摆上几个桌案,布置着白色蜡烛和鲜花。

周老爷一身青黑缎面的长衫,儒雅的打扮,在夫人耳边切切说:“这个崇洋媚外的老刘老儿,总觉得把女儿送去留洋就长了多大的脸面,如今办个酒宴也要搞的洋不洋,土不土,这个场面真不知道是喜宴,还是发丧哩。”

“好了,你少说几句。”周夫人边赔笑边叮嘱道。

“还有那个梦萝,咋咋呼呼的像个什么样子,还是我们云儿,这几年出落的是落落大方,楚楚动人。”

周老爷和夫人同时向女儿望去。

碧云是个极美的女孩,身量比起四年前又高挑了许多,越发地袅娜多姿,她在姐妹们五光十色的裙子里选了件月白色的长旗袍,外面罩了件鹅黄的镂花披肩,静静地立在水边,望着水中银月的倒影,白净的脸上纤尘不染,乌黑的眸子里有丝愁绪。对于她的归来,周夫人又开心,又有些担心,总觉得她心事重重的。

“周瑛,是你!”一身洋装晚礼服的刘梦萝向她走来,上来就展开双臂,来了个拥抱加贴面吻,“你变得我都不认识了哦!”

“是啊,好久不见,梦萝妹妹更加漂亮了。”

“自从四年前你离开美利坚圣玛利亚,跟着那个万人迷的汉斯博士去了欧洲,我还以为你们到欧洲结婚定居了呢,对了,后来红十字会的人还来学校找过你呢!”刘梦萝环顾左右似乎在寻找,“他人呢?怎么没有带回中国来呀?”

碧云低头没有回答,一旁的周老爷和夫人面面相觑,气氛顿时尴尬异常。

“云儿,在想什么呢?”逸安哥哥的话打乱了她的思绪。

“没什么,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我被几个盖世太保押送到汉堡港口,坐船回到了上海。罢了不提了,今天晚上是平安夜,我请你去淮海路吃法式西菜。”

“别破费了,逸安哥哥。”碧云浅笑着说:“晚上我要去圣依撒教堂奉献。”

她每个周末都会来到圣依撒教堂做义工,为唱诗班的孩子们钢琴伴奏,或者和那个耳聋的老妇一样重复着简单机械的工作,把神坛下面的烛台上烧尽的白色蜡烛根拔掉,再把蜡油清理干净,以便信徒们插上一支支新的蜡烛。

今天,她并没有去教堂奉献。今天晚上,她与一个男子有约,对方是上海滩大名鼎鼎的裕丰纱厂的少东家林慕阳,她和他在一家西餐厅吃完晚餐,又被带到了这家酒吧里。

“小姐,这款鸡尾酒是本店的特色,它的名字叫忘情水。”穿着西服打着领结的侍者恭敬地介绍。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种药水,能让人喝下了就忘记了过去该多好。”碧云说着说着,垂着眸子,乌黑的瞳孔在水汪汪的眼睛里颤动着。

林慕杨注视着这个女人,她那么美,并不是时下小姐们那种富丽堂皇的洋装打扮,她是留过洋的,却打扮的很清丽,穿了一袭素色的旗袍,高高的立领遮住了那长长的脖子,窄窄的袖子匀称白皙的胳臂,谈吐中透露出一股难以言喻的独特韵味,他闭上眼睛,满满地嗅了一口,像是茉莉花的清香味儿。

“怎着?周小姐有想忘却的事么?”

她秀美的眉头皱了下,没有回答他的话,眼中的愁绪更加浓重,看向舞台上那个红衣浓妆的歌女,她在唱着一首歌。

“天涯啊,海角,觅呀觅知音。……”

她凝视着台上,专心地听,他也跟着听了一会儿,总觉得今天这个歌女唱的特别。

“维特尔!”他打了个响指,在侍者耳边交代了几句。

“女士们,先生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你们现在享用的这杯酒,全由这位先生买单。”服务生说完,场上响起了一阵掌声。

“为什么要这么做?”

“或许世界上并没有忘情水,让所有的人陪你一起喝,心情就会好一些罢。”

她不语,这个男人的殷勤并没有什么作用,她的心已经不是用慷慨和殷勤可以打动的了。她很想马上离开,可是今天来赴约的正事尚未完成。

“林先生,我们现在可以谈谈我那几个学生的事么?”

“这事你不用担心,我已经跟宪兵队的松田长官打好招呼了,相信很快就会放人。至于他们到我的厂子里面大闹停工造成的损失,也既往不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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