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血族的动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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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象人族该怎么办?”艾伦道。

“边荒小族,能奈我何?大可不必理会他们,我要把这个躲在幕后杀我族人的神秘人揪出来碎尸万段。”奥斯汀轻蔑的道,显然没有将象人族放在眼里。

虽然象人族是非洲大陆上赫赫有名的部落,族中不乏高手,但是对于势力强大的血族来说,的确不算什么,相信象人族也不会选择和血族硬拼,那是一种极不理智的行为,无疑是在自取灭亡。

艾伦想了想,道,“父亲大人,杀害卢卡斯的神秘人,会不会和杀害亚历克斯的那个年青人是同一人?”

奥斯汀闻言,道,“华夏武者,年龄越大实力越强,那个年青人不过二十几岁,应该不会是卢卡斯的对手,不过应该与卢卡斯的死有所关联,你马上挑选一些族中高手,随我一同去华夏,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敢冒犯血族威严,那就是在自掘坟墓。”

“是!”艾伦恭敬的道。

——

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华夏蓉城,老姐这几天回了一趟陈家沟,回来后又忙着去搞dna鉴定,留给陈大胜的清闲时间可就多了。

刘韵诗家的新店开张,陈大胜自然要去捧场,刘继雄依旧是干他的老本行,只不过将县城的五金店给搬到了蓉城来,新的地方,新的开始,虽然在蓉城人生地不熟,但这里可比他们那个小县城的人流量大多了,又不用担心租金的问题,挣多少钱都是自己的,刘继雄对自己这个店的前景很乐观,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能够生活在一起。

新店在盐市口附近,开张很低调,也就在门前摆了两个花篮,放了些鞭炮,陈大胜也没有刻意的请什么大人物来扎场子,该低调些的时候就低调些,搞得人尽皆知也不好。

在五金店的旁边不远,有一家店正在装修,那是刘韵诗的,刘韵诗马上毕业了,也没有准备去找工作,老在家里呆着也不习惯,便给陈大胜提出想自己做点事,结果就有了这家店,准备做化妆品。

刘韵诗想干什么,陈大胜也不在意,反正只要她喜欢就行,挣不挣钱无所谓,关键是开心。

与陈大胜那无所谓的态度不同,刘韵诗却是早已准备好要大展一番拳脚,做一个自力更生,发家致富的新时代女老板了。

“老公,来这里干嘛?你家有亲戚在这里啊?”爸妈的店子开业后,刘韵诗便跟着陈大胜出来溜达,而陈大胜却带着她越走越远,来到了送仙桥。

“顺便来拿点东西!”

陈大胜道了一声,牵着刘韵诗的手走进了铜器店。

——

“老板,我的东西修好了么?”一进大门,陈大胜便对着坐在桌前打着瞌睡的老头喊了一声。

老头被惊了一下,下巴差点没磕到桌子上,醒过神来一看,原来是来客人了,赶紧站了起来,“小伙子,你想买点什么?”

“我不买东西,我来拿东西,前几天我拿了个铜像来让你修补,不知道修补好没?”陈大胜摇了摇头,把当时老头给自己开的票取了出来。

“哦,是你啊,你等会儿,东西已经修好了!”老头将票接过来看了看,一拍脑门,说着便跑进了屋里。

“什么东西啊?”刘韵诗疑惑的低声问道。

陈大胜笑道,“朋友的东西,我拿来补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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