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加入书签

另一边的停车场已经空空荡荡,宾客基本都已离去,余祎坐在车中休息,见到远处有人影走来,她连忙探出窗外,却见来人竟是魏启元。

魏启元走到车门边,俯身看向车中的余祎,近距离看她,只觉她双眼更加漂亮,不由笑道:“阿宗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余小姐还要等很久,不如我送你回去,让泉叔在这里等他?”

“魏叔叔太客气了,我不着急。”

魏启元早就料到她的答案,也不勉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首饰盒,递到车窗里,低低道:“余小姐今晚太漂亮,有人说阿宗太好运。”他笑了笑,“只是余小姐还缺一样首饰,阿宗竟然没有留意。”

首饰盒里躺着一堆珍珠耳环,光泽剔透,圆润饱满,极配余祎这身衣服。

远处有脚步声传来,片刻就已欺近,首饰盒突然被人拿走,只听一阵低笑:“多谢,我原本就想送祎祎一件首饰。”

魏启元笑笑:“那正好,回去记得让余小姐戴上。”

魏宗韬勾了勾唇,打开车门让余祎往里坐,车子启动,立在原地的魏启元只听到最后一句,“祎祎,喜不喜欢?”

他冷笑一声,转身走去自己的停车位,开锁后“叮”的一声,车灯一亮,他的脚步倏地顿在原地,猛然朝轿车离去的方向望去。

他听见魏宗韬刚才叫“一一”,现在他终于想起来余祎是谁!

☆、第35章

轿车往停车场出口驶去。

魏宗韬举着首饰盒端看这对珍珠耳环,问道:“祎祎,喜不喜欢?”

余祎回答:“还不错。”说着就想去拿,却不想魏宗韬躲了一下,没让她拿到。

魏宗韬看向后视镜,已经看不见魏启元的身影,四周昏昏暗暗,片刻就驶出了停车场。他突然勾唇,将首饰盒阖上,轻轻巧巧往前一掷,首饰盒正好“咚”的一声落在仪表台上。

魏宗韬淡淡道:“泉叔,回去磨成珍珠粉,祎祎不爱浪费。”

余祎觉得可惜,提醒他:“喂,这是别人送给我的!”

魏宗韬充耳不闻,回到别墅后见余祎还在说,拍了一下她的脑袋道:“不用替我省,喜欢就自己去买。”

可惜余祎第二天没能起床,连走路都变得困难,她又哪里还有力气逛街。

余祎睡到午后才醒,懒洋洋的不愿意动,无奈肚子饿,她挣扎了好半天终于爬了起来,走到楼下,正见阿成捧着一束花往厨房走,见到余祎出现,阿成的表情有一点点慌张和尴尬,余祎笑了笑:“怎么了,这花是送我的?”

阿成干笑一声,摇了摇头,余祎已经径直朝他走去,抱臂站在他的面前,说道:“我已经认得这家花店的包装。”这家魏启元一直光顾的花店,有专门定制的包装,余祎从阿成手上拿过花,若无其事道:“你想把这花拿去做菜吗?不要学你家魏总,这样太奢侈了。”

阿成十分懊恼,都怪自己动作慢,余祎要是再多睡一会儿就好了。

花里没有放卡片,余祎看了两眼,就找来花瓶把花插上,放到餐厅里当做装饰,夜里魏宗韬回来,见到这束花后并没有说什么,随手扔给余祎一只盒子。

余祎打开一看,盒子里是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山茶花的图案十分精致,颜色清爽淡雅,比简单的珍珠耳环漂亮许多,余祎似笑非笑地看着魏宗韬,说道:“这个还不能磨成珍珠粉。”她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根本没有耳洞,浪费了!”

魏宗韬走上前,定定地看了她片刻,随即抬起手,捻了捻她的耳垂,低低一笑,一口咬了上去,余祎吃惊地叫了一声,只觉有牙齿在自己的耳朵上轻咬,温温热热,她脊背发麻,有些站立不稳,一双胳膊托在她的腰间,她听见魏宗韬暗哑道:“我知道,去打个耳洞。”

饭后余祎将首饰盒收起来,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耳垂,想到魏宗韬这副样子真是有点儿可笑,但不知为何,她觉得熨帖极了。

回到床上,魏宗韬照例把余祎搂到怀里,一边翻阅手中的杂志,一边道:“你很上镜。”

杂志的封面人物是魏老先生,媒体对他均是赞扬,内页中报道了永新集团的历史以及魏家的一些八卦,其中有小半内容着重剖析了魏家人的各种感情史,魏启元的感情经历算是最丰盛的,身边的小明星接连不断,难得的是这次还提到了魏宗韬。

魏宗韬笑道:“媒体猜测你是某个大家族的千金,与魏家是联姻关系。”

照片中的余祎只露出半张侧脸,低眉敛目,文雅端庄,十分漂亮,魏宗韬转头看向她,说道:“难怪魏启元又开始送花,假如是我,我也想得到你。”

得到这个精致的、叫人挪不开眼睛的女孩。

此时此刻,陈之毅的眼睛也无法从杂志上挪开。

陈家老宅坐落在郊外,依山傍水,风景秀美,老祖父退下来后就一直静养在这里,天天与花鸟山水作伴,年过八十仍旧精神矍铄,逢节假日就叫来小辈们一起聚餐游玩,最是和蔼亲切的一个老头,此刻却阴沉着脸,连一旁的陈父也不敢靠近。

老祖父道:“我看你回来这几天,一直很关心这个叫永新的集团,就顺便帮你查了查,正巧今天在这本杂志上看到了这个,你从小最乖最听话,什么都不用我们操心,只有两次惹全家人不快,第一次是你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你非要当警察,你向来有主见,认定的事情没人拉得回,家里不缺当官的,也不缺钱,所以我们随你高兴。”

他瞟了一眼桌上的那本杂志,声音低沉几分:“第二件事,就是她!”老祖父猛得瞪视陈之毅,“你是鬼迷心窍,五年前为了她,你差点做错事,好不容易消停了,你现在又要做什么,不回局里,玩忽职守,回来以后擅用关系,你是没有见过女人?我明天就给你找来十个八个比她漂亮的,你马上给我结婚!”

比余祎漂亮的人有很多,陈之毅不是没有见过,可他就是鬼迷心窍。

他记得那年他刚刚来到海州市,跟随警队里的师父去看望他的一位故交,几人正相谈甚欢,门外突然响起了声音,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跑进来,光着脚丫,手拿冰棍,瞟了一眼他们所坐的沙发,一声不响地就要往楼上跑,女主人当即喊住她,责怪道:“一一,有没有礼貌,叫叔叔哥哥!”

小女孩转过身,笑眯眯道:“两位哥哥好!”

师父立刻大笑,夸她嘴甜有前途,连陈之毅也忍不住笑。

那两年他跟随师父去过她家数次,每次见她都有源源不断的惊喜,有时候是她被父母小揍,有时候是她偷偷拿着一封英文信过来,小声说:“哥哥,帮我翻译!”

陈之毅一看,原来是别人写给她的情书,他有些哭笑不得,他想现在的小孩了不得,写情书都如此高端。

后来有一阵公务繁忙,他都快要忘记这个小孩,足有大半年没再见过她,等到再见,又是一个盛夏时分,师父让他放下手头公事,召集警队人马,一齐去找这个离家出走的小女孩。

事情不能太张扬,他们只能调取海州市区各个路段的监控一个个查看,陈之毅带领几人在街上盲目找寻,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余祎的学校,他就尝试着找了过去。暑假里的校园空空荡荡,他在某栋教学楼的楼梯上发现了余祎,半年多没见,她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垂头坐在楼梯上,听见脚步声后才把头抬起来,面色平静,眼眶里却有泪水不断打转,抹了一把泪站起来,拧眉道:“这么快就找到我,警队一定要给你升职加薪!”

说着就走下来,许是坐得久了双腿麻木,膝盖猛地一晃,踩了一截楼梯就倒了下来,陈之毅没能将她接住,最后她受伤住院,那两个月陈之毅天天往医院跑,见她闷闷不乐,他总是找各种笑话逗她,她笑起来的样子甜美又张扬,以至于后来陈之毅上了瘾,满心满眼全是她。

那时余祎不知他的心意,只把他当做哥哥,直到某天陈之毅夜里下班过来,撞见写英语情书的那个男生赖在病房里死活不愿离去,怕被医生护士听见,小声说:“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不肯答应!”

余祎有些不耐烦:“你自恋也要有个度,你有什么地方比我强?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喜欢你?”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