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他嘴里叼着一个,手里拿着两个,想送出去也给他爹和娘吃的时候,却在院子里发现了他们的尸体。
他们,就那么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甚至来不及和他——告别。
感到怀里的人在挣脱时,涂煜的思绪方从泛黄的往昔画卷中跳跃出。他松开她,一边用指腹揩拭她的泪水一边问:“怎么了?”
谭蜜有些发急,双手颤抖着去捉住他血越流越旺的手,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话:“你的手,你的手……”
——
给他包扎的时候,她异常得小心。
从茶壶里,谭蜜倒出一杯温热的清水,用干净的布子沾着,谨小细微地为他把血污擦下去。过程中,他的齿间一旦有极细微的吟声渗出,她即会停下,轻轻在他手伤上吹两下,才继续擦。
细致而周密地在伤口上撒下一层薄薄的黄色粉末,谭蜜为涂煜缠上了布条……
门口突然响起一阵笑声,竟是屠风:“当家的,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娘们儿了!前年你流血流的被褥都浸透了,也没见你让人这么包扎过!”
因谭蜜是背对门口的,故她前面衣服的凌乱,屠风并不曾看到。
涂煜见有人进来,抽出了手,先迅速将谭蜜身上披着的自己衣服裹紧,随即不假思索地抄起谭蜜身前的茶杯,朝屠风扔了过去,怒骂:“滚出去!”口气里没有半点看玩笑的口气,
屠风灵敏地闪躲开,怏怏道:“哎哟,当家的,怎么发这么大火!是你门口当值的人,听见动静,把我叫……”
“我叫你出去!你耳朵是聋了不成?”
屠风好心过来查看,不料却撞了一鼻子。
他连连退后着道:“欸,欸,当家的,别介……我出去,这就出去!”
刚才生气得并非涂煜一人,实际上,因为涂煜用受伤的手去砸屠风,谭蜜也气得如一头炸毛的小兽。
屠风出去后,谭蜜就急迫得把涂煜的手拿到眼前看。
当看见血液又渗透了布料,她只好咬着唇,一点点把布掀开来,将刚才的一系列动作又重新上演了一遍。
等到一切做完,涂煜几乎快要睡过去。
谭蜜轻轻推了他肩膀一下,道:“我明日要回谭家一趟,取些我娘的遗物。”
理由很烂。
不过说这么一声,就不算不辞而别了吧,她想。
谭家被金峰寨攻下来有一段时间了,别说值钱的东西,但凡有价值的物件,恐怕都早被叫花子捡走了。
涂煜认为谭蜜不应该不知道这点。是以她执意回去取的东西,难道还是那些——“种子?”他语气带着些许推敲。
谭蜜毫无防备地点了点头,“是的。”
他曾陪她在花河边寻找那种特殊的种子,她当时说是她娘的遗物,他信了。不过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为这种子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而且她为了这东西,现下居然还敢和自己不告而别……那这样看来,这种子对她的意义,恐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略思忖了下,涂煜道:“那好,过几日,我让田颂同你一道去取。你们可以慢慢行路,也权当我托你带他散散心。不过——谭蜜,我希望你回来的时候,可以和我说真话。”
谭蜜胸口一凛,望着他眸底出了好一阵神,终是默默点了几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
【梅曳凡·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帮助完善理解,这里【插播梅曳凡的番外。对他不感兴趣的亲,可直接拉到页面最下方,点击下一章,直接阅读正文。】
我聪明一世,不成想却糊涂一时。
不过,人生不本就是一场博弈?
我捉住谭蜜,还有一线生机;我若失去她,就算我时时将几千条人命绑在身上,也不过只是死得晚一些罢了。
追逐谭蜜的途中,我意识到不对,立即调转马头就往回奔,但最终还是被岳卿安追了上来。
我的马先被箭射中,它嘶鸣狂啸着把我甩了下来。追兵离我百余米,我当机立断,从马身上迅速拽出了那两根箭矢,朝自己身上无关紧要的地方插了下去,然后在追兵离我很近的时候,佯装重伤无力,奄奄一息跌入湍急的河流……
岳卿安那么狡猾,我要骗过他,不用点苦肉计怎么行呢?
惟有让他相信,我命不久矣,他才不会把主要兵力放在搜捕我身上,结果,我成功了,他信了。
在他们这些所谓的忠义之士眼里,我是否死亡还是其次,他心里最为关心的还是金峰寨那几千条人命。现在他以为我死了,他自会专心致志地赶去安抚那些人的情绪。
河水很冷。
我身体的温热,一点点从受伤处流失。
我告诉自己,绝不能晕过去,因为那意味着功亏一篑。
我开始强迫自己回忆往事,我三十岁,而我的记忆却只有十五年……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来到金峰寨的了,听田乔说,他是在一处悬崖下的小河边上捡到的我。当时,我下半身在水里,上半身在岸上,全身都是伤,估计连半条命都没剩下。本是昏迷不醒的,可是田乔说——我在他走近我的那一刻,突然睁开了眼睛。
因为他这段诉说,我心里认为,救了我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他,而该是我自己。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我那时睁开了眼睛,他甚至不会弯腰下来,探一探我是否还有鼻息。所以一直以来我对田乔的感激并不是很纯粹。
对于我坠崖以前的事情,我完全记不得了。我的记忆是从伤好以后开始的,田乔的妹妹田筝一直在照顾我。她比我大七岁,长得没有多美,但是笑起来很温柔。
那时候我大约十五、六岁,实在不懂得什么叫喜欢,我感到自己很依恋她,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她离开我的时间长了,我就会不安。
伤好以后,我成了金峰寨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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