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2 / 2)
所以他才会出现在这里;而两个孩子肯定是可以感应到相忘江,才会从不可能从西南出现在东南地区的m市里,对于两个只有七八岁的孩子来说,千里之遥实在是不可想象的遥远,看两个孩子虽是粉雕玉琢;虽是五官精致,可仔细看去,少不得面有菜色,形神之间也有浓浓的憔悴感,可见这一路过来吃过不少苦头,相较之下,怕不是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儿一路上没少受到威胁,这神色上带着的浓浓地戒备,绝对不附和这个年龄段才该拥有的,想来若不是两个孩子身具奇能,只怕早就被人贩子卖到了荒山深沟之中,做那田家娃儿了。
我打心里去庆幸在相忘江之前找到了这对小朋友,否则,不要别的光是那份亲情后指使这两个孩子的身上的灵魅,怕就不是我和胖子能够应付的了。更不要说还有相忘江这么个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过面的boss隐藏在暗处。我忽然觉得,加上小奇师姑我们四个能不能真正抵得过相忘江了。
我摇摇头,对那小丫头片子说道:“我也在找你叔叔,却不是要杀他。至少,现在不是。”我没必要去欺骗一个孩子,杀人的事情不是我们该做的,即便是现在相忘江捞过界,触犯了本土利益我们依旧没有打算杀人,最多就是驱逐。当然,前提是签下城下之盟的约定。
可现在看来,事情往往不是表面那么简单。
我猜测,假如相忘江这厮真的是被自家人追杀。
那么,他就有理由毫无顾忌的去提升自己的实力,毕竟生命诚可贵,能够最快的提升保命的本钱,就算是我也会去做的。我在想,如果道德底线和我自身生命收到威胁的时候,我也会先择突破道德的底线吧?
其二,若真的是这样。就要考虑为什么相忘江会在m市出现,难道别的城市不行吗?西南和东南地区相差何止千里,东南地区不靠近国境线想出国除非从海边偷渡。可m市的先天条件,根本比不得d市,若论走水路偷渡,还有那里比得上d市?那么,m市对一个逃命的人来说,似乎有些不可取。
不成立!
猛然发现,当一个谜团解开的时候,另一个更大的就会主动蹦出来。来滋扰你,来困惑你。
现在给我们的路有两条。第一个是我们主动找到相忘江,然后问清楚能驱逐就驱逐,就斗上一场。前提是拽上这两个孩子,当作万能的雷达。
亦或者,想办法联系相家的人,然后撒手不管,还要想办法让相家赔偿。显然这个最复合我们的利益。
小丫头似乎真的感受到了我的真诚,语气略略的显得有些激动,却再次爆出令我们不安的事情:“叔叔不会炼魔灵的,你们不要杀他好不好。”
魔灵!
这一次我和胖子都震惊了!
魔灵,介乎魔与灵之间的产物。鬼、灵、精、怪、妖之外的另一种灵魂属性,完全没有意识,充满杀戮和背叛,需要用心血滋养,威力强大的魔灵。太易先生的《卜学太易》中曾有过很明确的解释,见者必杀!
皆因为,魔灵的成长力度太可怕了。
任哪个豢养灵魅的世家中,一只拥有大威力的灵魅都要几十成百年的细心呵护和培养,在保持灵性的前提下,让灵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但是魔灵不同,魔灵不需要悉心培养,它只要鲜血和杀戮,吞噬残害同类,就能够机会无限制的成长起来,只要给它足够的‘食物’,魔灵就可以短时间内变得极强。将进化的时间从几十年数百年缩短到眨眼之间。或许,只要从‘食物’充足……这一次,我和胖子真的有些恐惧了。我们面对的将不再是一个纯粹对古老世家的传人,而可能是已经拥有了魔灵这个可以吞噬任何灵体的魔属性灵鬼。这样的人,已经是入了魔道了!
根据记载,魔灵若能突破真正的‘精’阶段,就会反噬宿主。
别忘了,小奇师姑也不过才到了‘灵’的巅峰,还没有达到‘精’的层次,就已经可以轻易地玩弄胖子在股掌之中,这中间虽然有些相互克制的作用,可不免是因其本身强大到了一定的程度。
而我们不知道相忘江到底入了魔道多久,其本身本来就很强的灵魅,现在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和存在,是否是我们能够力敌的。
若是没有超脱‘灵’的层次,我们集合力量,或许还有的一拼。
但如果真的成精了……
那就只能逃命了……因为达到了真正‘精’层次的魔灵,不是我们能对付的。
我现在反而不敢去答应这个小丫头了,如果相忘江养了魔灵,入了魔道……
我和胖子再次对视了一眼,胖子用嘴型读出一个‘相’字。
我立刻想到了另一种方式,那就是刚才小丫头说对追杀。
既然相家本身就出来了人,相信不会只是这么个小丫头和一个爱哭鬼。必然是这孩子也许是听到了长辈们的谈话后,才会出现在这里,也就说相家的人很可能来到这里,或者会紧随其后的出现在这里。
【结婚迎娶途中的忌讳】1.新娘成婚之日,姑姑与嫂嫂不宜相送出门,因为民俗之中,姑与“孤”谐音,嫂与“扫”谐音,不吉利;2.迎娶途中,如两辆迎亲车相逢,则为“喜冲喜”,主不美之意,因此双方需放鞭炮表喜庆化解;3.孕妇以及戴孝的人,不宜目睹新人过门,也不宜触摸新婚洞房的衣物饰品。
46节、跪拜与抗拒
书接上回,做个推测,假如以上的猜测都接近了真相的本质。那么……我们何不借此利用一下?
甚至还能反客为主,将相忘江在m市所做的一切事情完全的,彻底的扣死在他的头上,从而从相家获得最大的利益!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习惯了从利益的角度去衡量事件本身带来的价值。不知道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悲哀。
可是,当我看着小孩子纯真的眼神,我心软了。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连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反对了,还是答应了。
反而小姑娘却露出了笑容,对我甜甜的说:“谢谢叔叔。”
“是哥哥。”我纠正道。
“哦,好的叔叔。”小姑娘眨着眼睛,笑着回答我。
这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让她有这么大的戒备心?
我伸出手,对她说:“好吧,叔叔就叔叔。叔叔带你出去吃东西,饿坏了吧?”
小姑娘捏着她的马尾辫,歪着头看着我。另一只手还死死的抓着爱哭鬼的脏手问我:“你不会像那些人把我们卖掉吧?我们很厉害的哦。”
我摇摇头,现阶段怎么感觉骗小孩子都很费力气呢?老子小的时候给两块糖就能跟着人走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咯。
“不会,叔叔是好人。”我认真的说道。
爱哭鬼却在这句话后插话接了一句:“胖叔叔是坏人。”
得!胖子是洗不掉这欺负小孩的污点了。
不过我也懒得去纠正这对脑袋都有些问题的姐弟,不管是小姐姐的聪明,还是爱哭鬼的天然呆,起码这两个孩子本身还是挺招人喜爱的。
我顺着爱哭鬼说道:“对,胖叔叔是个坏人,一会儿就让他掏钱请你们吃好吃的作为惩罚好不好?”
毕竟是两个小孩子,听到‘惩罚’二字的时候,就开心的笑了出来。
我暗自长吁一口气,哄孩子这活计太难了,打定主意以后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要小孩的。
“嗯。”两个孩子同时点头对我笑着,爱哭鬼说:“叔叔哥哥,我想吃泡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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