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她很想命令沈昂立即停车,很想摔开车门扬长而去,然而这样一来,她与沈昂的关系便会全盘崩坏。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
秦红颜忍住气,安静地坐到了沈昂家。
沈昂家位于市内一著名的小型别墅区里,家里是黑白灰色调,简洁高雅,书香气十足,只是颇有些冰冷,缺少烟火气息。
“我侄儿好像在书房里,我去叫他,秦小姐你稍坐下。”沈昂说完便上了楼。
秦红颜百无聊赖,开始巡视沈昂家的客厅。当视线移到客厅白色窗帘的一角时,竟发现窗帘下有轻微的起伏。
难道说,沈昂家养了宠物?
秦红颜好奇心盛,悄声走过去,缓慢地掀开了窗帘。然而,窗帘下睡的竟是一个美少年!
只见那少年大概十六七岁的模样,皮肤如白玉般光洁润泽,鼻梁秀挺,唇色红润,睫毛比女孩还浓密,即使是闭着眼睛,也漂亮得惊人。
秦红颜正在讶异他为何会睡在此处,那少年忽然睁开眼睛,眸子里射出一道凌厉精光,整个人瞬间散出股迫人气息。
然而只一瞬,那气息便消失殆尽,那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容,腮边有深深的梨涡,衬着略为凌乱的自然卷黑发,整个人看上去无害而温和。
第一章 (3)
“你就是那位来教我口语的姐姐吧?”静美如花的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颜。
他的唇是种健康且明媚的红色,勾起的刹那,整间缺少烟火气的男性屋子立即荡满波光潋滟的j□j。
少年站起身来,干净的紧身牛仔裤包裹住笔直的长腿,身体有着青春期少年特有的清瘦纤细,整个人仿佛出自日本唯美漫画家的笔下。
他伸出手想要与秦红颜相握,他的手指白皙秀气,就连骨节也像是颗颗小玉石,泛着润泽的光。
任何人看见都会想,这真是个完美无瑕的少年。
任何人都会。
除了秦红颜。
秦红颜平生最自豪的便是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就是这与生俱来的强项令她的读书生涯一帆风顺。也因此她万分确定刚才少年刚睡醒时的眼神是真实存在,并非她的幻觉。
人在睡醒的刹那呈现的状态才是真实的自己,秦红颜相信自己无意中看见的便是这个少年的真实面目。更重要的是,这个少年在下一秒便掩饰住了自己的真实面目,重新戴上了无害的面具,而且还很清楚地指出了从未谋面的她的身份。
秦红颜想,这是个善于掩饰自己,极端聪明,比成年人更为可怕的少年。
从他对着自己伸来的手中,秦红颜嗅到了一种味道。那是她无比熟悉仿佛印刻在骨子里的味道——在孤独中滋生出的黑暗。
那种味道是常年不见温暖阳光的阴暗,是足以滋生罪恶细菌的潮湿,是能将最美的景色都熏染得模糊的昏沉。
那是缺少爱的味道,那是她与他共同拥有的味道。
秦红颜并没有因为这个共同点而对这个少年青睐有加,相反,她不喜欢这个少年,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她从来不是个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他,所以也并不会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而少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秦红颜的冷漠,仍旧将那双足以让人视线胶着的手举在半空中,面上还是那副良善无害的模样,双眼里像是蕴藏着星星的碎片。
“看来,你们已经见面了。”忽然插入的沈昂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凝滞的气氛。
“秦小姐,这是我的亲侄儿,沈盛年。”沈昂开始互相介绍双方的身份:“盛年,这就是我给你找来的口语老师,秦红颜。”
“原来姐姐姓秦,那我以后就叫你秦姐吧。”沈盛年伸在空气中的手继续向秦红颜的方向前进了半寸:“秦姐姐,以后就麻烦你了。”
他毫无妨害地微笑着,眼尾下弯,鼻端微皱,头发柔软,如同宠物。
然而他的那双白玉般的手,却有着仿若不经意的固执,似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
秦红颜的眼神从沈盛年的手移到了他的眼睛里,艳唇微启:“我和沈经理年龄差不多,按理说你叫我阿姨可能更合适。”
她知道这句话并不中听,几乎立刻就会引起人的反感,可这恰恰就是她的目的——从一开始,她便不愿来这,她没有那么多的美国时间来教导沈盛年学什么口语。
更重要的是,她并不喜欢沈盛年,她想让他明白这一点并且知难而退另寻他人。
这话说得并不算客气,可沈盛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感受到其中那明显的恶意般,面容继续保持着柔软如花的微笑:“可是秦姐姐你这么年轻,我怎么也叫不出阿姨两个字啊。”
他的笑意却没有传染到秦红颜的脸上,她完美的轮廓在空气中逐渐浸出冰霜的味道,那是种抗拒与隔离。
两人之间的气氛再度降到了旁人都觉得尴尬的凝滞状态,沈昂状似闲淡地将他们各自端看一番,目光却内敛而幽深:“叫法都是虚的,盛年,以后可以叫秦小姐为秦老师。”
这个纠结的问题在沈昂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里便解决了。
“秦小姐,盛年,你们去楼上书房学习吧,那里隔音效果比较好。”沈昂说完迈上阶梯,以身带路。
秦红颜没再与沈盛年那只始终伸出的手纠缠,跟在沈昂身后上了楼梯。银色的christianlouboutin高跟鞋细跟尖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质感的声响,显出主人的从容不迫。
除了完美的记忆力,秦红颜还有一项引以为豪的技能——即使穿着高跟鞋奔跑也依然健步如飞,从未狼狈摔倒过。
从十八岁那天开始,她每天便穿着高跟鞋奔走,高跟鞋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热门美剧《*都市》中,女主角carrie说过一句台词:“爱情会逝去,但是高跟鞋永远都在。”
秦红颜并不喜欢carrie的性格,但她却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这句台词是她多年来持续穿高跟鞋的原因,而她开始穿高跟鞋却是源于现实生活中那个男人无意中的一句话——“每个女人都应该学会穿高跟鞋,并不是穿那种有着厚厚防水台或者是松糕底的高跟鞋,而是穿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当时的秦红颜听了也就听了,面上没有露出任何神色。然而隔天,她便将自己所有的平底鞋都丢了出去,把鞋柜的每个角落都放满了高跟鞋。
满鞋柜都是他口中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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