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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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籍蒸了排骨,切蔬菜的时候,问了夏榛一句,“你回来还习惯吗?”

“嗯?”夏榛盯着庄籍发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后才说,“什么?”

庄籍只好又说,“你在国外生活了七八年。回来还习惯吗?”

夏榛道,“怎么会不习惯。”

庄籍又好似关心地问了一句,“你回你家里公司,事情还顺手?”

夏榛修长有力的手指在料理台上敲了一下,才说,“还好。现在只接手了旗下家具和矿业,这些之前就是在我妈手里,所以我接起来还算顺利。酒店和地产方面,二叔和三叔掺杂得多,怕是不好办,不过,总有被我整顿好拿到手里的时候,只是时间问题。”

庄籍“哦”了一声,些许诧异夏榛对自己一点也不设防,无所不谈的样子,他不由道,“你和我说这个,不怕我和夏奕博关系好,到时候向他传消息吗。”

这倒把夏榛问住了,他看着庄籍,庄籍没系围裙,穿着一身白,白t恤白长裤,而且还是白拖鞋,男人是很难驾驭这种白到底的穿着的,容易显得矬和脏,但庄籍穿着很好看,而且白净清透,十分干净优雅,即使他在切菜。

夏榛没想到他会在自己跟前直接说出他和夏奕博的私交,这让他心里很不爽快,但好歹忍住了,用很平常的语气说,“你和他,比同我,关系还要好吗?”

虽然这像小孩子才会说的话,却的确是直指中心,当然,也只有关系好到一定程度人,才会这般问。

庄籍低头浅笑,把切好的丝瓜装进盘子里,然后去冰箱里拿腌制好的牛排,问夏榛,“要吃什么水果?保姆阿姨准备得不少。”

夏榛看他转移了话题,却不依不饶地说,“庄籍,你先回答我。你难道和我三叔关系更好?”

庄籍将牛排拿了出来,又拿了好几盒各种水果,都是切好收拾好的,他叹了一声才说,“你觉得呢。”

夏榛道,“你这样,是和我三叔关系更好吗,上次家具代言的事,你也是找我三叔,没有找我。”

庄籍有些好笑,将水果从保鲜膜里拆出来装进精致的盘子里,放到夏榛的面前,道,“不是。我和夏奕博只是很普通的关系。不过,即使这样,你们自己家的事,我也不可能去掺合,你问我这个,有什么意思。”

夏榛赏脸地吃了一块水果,然后就将上面的叉子放下了,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三叔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是知道的,他这人根本就没什么心,你要是真和他真心相交,不会讨到什么好处。”

庄籍没应他,开始准备煎牛排。

庄籍对于夏奕博这件事的沉默让夏榛很介怀,不过看庄籍似乎心情变得不好了,夏榛只好不再说了。

夏榛知道氛围变差了,想要调节一下气氛,便说,“你有什么事要帮忙,我帮得上的,你尽管对我开口。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的朋友,虽然过了这么久了,但我还是当你是最好的朋友。除非你现在已经看不上我了,就当我这话没说过。”

庄籍抬起眼皮看了看他,又对他笑了,说,“嗯,我明白。这种事,我说谢,你肯定要着恼,那我也不谢你了。以后我遇到事情,会朝你开口的。”

夏榛想强调一句,既然这样,以后不要再和夏奕博接触了,但却没说出口,因为太像吃醋了。

在夏榛的想象里,他和庄籍在一起时,气氛是不该这么僵的,但最后偏偏却这样了,他也想不出补救的办法。

这种僵硬的氛围,他自然明白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因为庄籍话少沉默,他助长了这种僵硬。

饭菜做好了,摆上了桌,庄籍去拿了酒来,是一瓶价格不菲的法国红酒,夏榛看到,便说,“不是说喝梅子酒的吗?”

庄籍笑道,“前几天尝了一尝,不好喝,还是算了,喝红酒吧。”

但夏榛却抢过他手里的红酒,道,“不好喝也该让我尝尝,毕竟你当时是那么说的,我也一直期待着。”

庄籍些许惊愕地看着他,又笑了,带着些许无奈,“你这人啊,怎么这么较真呢。”

夏榛却寸步不让,“就喝梅子酒。”

庄籍的手搭在椅背上,好笑地说,“要是本来就没有梅子酒,我骗你的,你要怎么办。”

夏榛望着他,神色平静,眼神却很深沉,道,“把同我的友情,也当成是应酬了吗。我希望我们之间的任何一句话都是真的。我不会对你说谎,我希望你也不会对我说谎。不然,我……”

夏榛停了下来,因为他发现庄籍目光幽幽地看着他,已经没有了任何笑意。

庄籍好半天才哑着嗓子说了一句,“不然怎么样,不再和我结交了?”

夏榛道,“不,是我会挺伤心的。”

庄籍无奈道,“你怎么还和当年一个样子,你这个样子,在商场里混得下去吗?”

夏榛却说,“商人重信,即使只是为了利益,同我做生意,也不会有哪点不好。是你在娱乐圈太浮华了,以为整片世界都是那般。”

庄籍默默看了他一阵,然后转身走了,夏榛没胃口吃东西,虽然他面前摆着一盘庄籍专门做给他的,他念念不忘的蛋炒饭。

夏榛想,要是庄籍和他相交,全是虚言谎言应付之词,他会如何,失望是肯定的,但他还是放不下庄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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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第十六章

以为庄籍不会再理自己了,夏榛心里很难受,但一会儿后,庄籍又出现了,他手里抱着一只漂亮的玻璃酒坛子。

里面的确是梅子酒。

他把酒坛子放在了桌子上,说,“喝吧,难喝得很,是你自己要喝的。”

夏榛惊讶地看着他,庄籍打开了盖子,瞬间酒香扑鼻,应该是浓香型五粮液的酒味。

庄籍去厨房里找舀酒的东西,回到饭厅,发现夏榛抱着那个小酒坛子已经将里面的酒倒在了高脚酒杯里,而且倒洒了不少,整个饭厅都是酒味。

庄籍摇摇头道,“这是65度的酒,你倒这么多,你要喝完啊。”

夏榛道,“行。”

于是两人对坐餐桌,开始一边吃饭一边喝酒,情形与情调这个词完全不沾边。

其实卷起袖子划拳,才更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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