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2章 王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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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校的时候,王灿曾经想,以后等毕业了,一定要当一名纯粹的警察,成为一名堪比007那样的刑警,在整个鲁州市公安系统中,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丁猛。

丁猛在鲁州警界的名声很大,北齐省警察学院不知道多少鲁州籍的警员想跟随在丁猛身边,最后王灿被丁猛挑走,先是在二中队呆了一段时间,然后被丁猛下放到了市中派出所,最后成了一名打进黄氏集团的卧底。

但是他这个卧底当的实在太差劲了点,或者说王灿的原则性太弱,没能将罗佬和杨森拿下,反而被罗佬给同化了。这是丁猛的失策,也是王灿的悲哀。

在他和杨森、罗佬三人一起跑路去香港的时候,黑、白之间,他的重心已经发生了偏移。说起来他还不算是一名警察,虽然是警校的学生,但他不具备警察资格,没有警籍,充其量算是一名实习警员。

在香港潜伏的时候,王灿心里很是犹豫,犹豫要不要将自己的行踪告诉丁猛,让他将罗佬和杨森给抓住。每次想到罗佬在关键的时刻,替他挡了一枪,王灿心里就过意不去。如果出卖了罗佬,他此生会不安。

如果不将罗佬和杨森的位置暴露,他将和这两个亡命徒一样,成为国家的通缉犯,在也回不了头。就在这种矛盾之中,贺东和香港警察发现了他们的踪迹,三人走投无路,制造了史无前例的黄金大劫案。

做完了这一笔,王灿彻底了沦陷了,和过去说拜拜。今天的王灿不再是昨天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实习警察,而是一名杀手如麻的国际悍匪!三人在大屿山躲避了好久好久。

最后商量在做一笔,然后洗手不干,去东南亚逍遥去。

王灿同意了,或者说他没有选择。三人踩点,将打劫的地点选在了深水的一家小型金店,做事之前,商量好了只要钱,能不杀人就不杀人。没想到踪迹竟然被警察知道,暴戾的罗佬还是开枪打死了一个人,甚至掳走了一个女人……

这是王灿最不耻的事,他骨子里面看不起这种欺辱妇孺的行为,在本质上他和罗佬有区别,罗佬是个随意的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杀人,随意和女人发生关系。

但是王灿做不到,就算不能做警察,也要做一名侠义之士,就像古代的侠客一样,行侠仗义。

而且在随后的日子里,杨森似乎对王灿随时都有提防之心,罗佬沉迷于那个女人的身体,而且那个女人还怀孕了。不过这倒是让罗佬转性了,有一天他说要和这个女人长相厮守,给这个女人富裕的生活,带着她去清迈或者曼谷。

这么一说,他的意思很明确,要分掉两次抢来的黄金。

杨森没有意见,王灿早就说过了自己的意愿,平庸的生活他不喜欢,已经无法回头,索性干大一些,他要去中东当一名佣兵,毕竟是大学生,英文水平还可以。

黄金的价格并不太高,两次抢劫的东西,尤其是第二次,其中还有不少是a货,最后连带着钻石,一共卖了六百万美金。

每人两百万美金,三人就此分道扬镳。

临别时,罗佬再三要求,一起去清迈,三兄弟合伙投资干点生意啥的,开酒吧、摆地摊做烧烤,绝对能赚钱。王灿拒绝了,杨森和罗佬骨子里面就不是能踏实下来的人,正规生意不好做,恐怕做不了多久,就会厌倦,最后毅然会走上绝路。

道不同不相为谋,最后一晚,三人大醉了一场,王灿和罗佬喝的最多,不过王灿依旧保持了一丝清醒,因为他担心酒后乱说,万一将他曾经是卧底的身份说出来,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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