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2 / 2)
“鲛珠?”倾城一时有了精神,要知道,这鲛珠,可是与普通的珍珠不同,那可是比珍珠更有光泽,也更为珍贵。传闻这鲛珠乃是鲛人眼泪所化,极其珍贵,自己长这么大,还真是从未见过这东西呢。
“传闻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膏脂燃灯,万年不灭;所织鲛绡,轻若鸿羽;其鳞,可治百病,延年益寿。其死后,化为云雨,升腾于天,落降于海。”倾城一脸的憧憬,“虽说是传闻,可是这鲛珠竟然是真的存在?这么说来,这鲛人,也是真的有吗?”
若是前世,倾城断然是不信的,可是经过了一次穿越重生的倾城,觉得这世上,也并非就是如自己前世所想那般,不曾见过的,就是不存在的!
夜墨摇头失笑,“鲛人,我倒是没有见过,不过,传闻在东海边,曾有人发现过一种黑鳞鲛人,不过,其样貌丑陋,想来,是不会泣泪成珠的。”
倾城一听,颇为失望,不过对于台上的那颗鲛珠,还是很期待的。
“听闻这次的彩头,是宫里的武贵妃特意拿出来的。赏于斗诗会上,得了头名的女状元。”
倾城轻嗤一声,“她倒是会当好人。”
这一回,倾城知道,武贵妃又是不动声色地拨得了头筹,比起在宫里头头讨皇上欢心来说,这在宫外为自己,为秦王树好了口碑,才是极为重要的。而且,事后,皇上也必定是会重赏武贵妃,一颗鲛珠,就能为她换来这么多的好处,何乐而不为?
“想要?”夜墨的风格,一贯地简洁。
“嗯。”倾城点点头。
夜墨略一蹙眉,对严七吩咐了几句,便见他上了斗诗会的评判台前,说了几句话,又要了纸墨过来。
倾城一看,就知道夜墨这是不打算让她上去,只是让她在此题诗了。
倾城稍一思索,提笔便写,很快,便又命严七呈了上去。
“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台上的评判高声念出后,引得台下一片喝彩。
王丽华愣了愣后,便往倾城等人的方向看了过来,不期然地,竟然是与云墨宸的视线相撞!
王丽华的呼吸微窒,暗叹世间怎么会有如此芝兰玉树般的男子,只是一眼,便被他给深深地吸引了过去。
倾城察觉到了王丽华的视线被云墨宸所牵制,低头偷笑,看来,这少女年华总怀春,果然是如此!
不多时,便听到了台上的翰林院大学士高先生的点评,“妙极,妙极!此诗实乃少得之佳作,堪为此次的女状元。”
一句女状元,便将王丽华的神识都唤了过来,眼睛一瞟,便到了戴着帷帽的倾城的身上,注意到他们竟然是同坐一桌,而且女子一袭浅蓝色的衣裳,身披一件儿纯白色的披风,总觉得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
“大人且慢。”
“哦?不知王小姐,可是还有佳作?”
王丽华微窘,哪里可能还会再有什么佳作,“大人,这既是斗诗会,这里又是斗诗台,若是那位姑娘不肯上来,岂不是作不得数?再者,这诗是从下面呈上来的,谁又能保证,这是其本人之作?”
高先生的眉心微紧,暗忖这位王小姐表面上看着温婉大方,实则是心胸太过狭窄!这上面明明已有印鉴,乃是京城第一才女洛倾城所作,她的才华,如今京中谁人不知?更何况众目睽睽之下,多少人看到了是那女子亲手所作,竟然是还有人如此地怀疑,实在是有失风范!
王丽华的声音一落,台下的一名男子也是有些流里流气道,“妹妹说的不错!谁知道这是不是那位姑娘找了人代写的?”
底下的众人听了,则是议论纷纷,而云墨宸和夜墨则是同时皱了眉。
“罢了,我还是上去走一遭吧,免得再被人说是那颗鲛珠,我得的有些卑劣了。”
倾城话落,便由青兰扶着,上了那大红色的斗诗台。
“不知王姑娘以为,我当如何,才可得了这彩头呢?”
原来是冲着那鲛珠来的!王丽华心中不屑,原来不过就是一个看中了那鲛珠的俗人罢了!这样庸俗不堪的女子,如何又配得上那芝兰玉树的安国公?
王丽华兄妹因为回京时间尚短,再加上倾城极少出门,一应的宴会之类的,也是极少参加,而即便是洛倾城参加的,那王丽华,却是未必有资格去的。所以,阴差阳错的,这王丽华对于洛倾城,也一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了!
更别说现在洛倾城的头上,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帷帽了。
“为公平起见,若是姑娘能再作一首,只要是与这首相比,相差无几,那么丽华自然是甘拜下风。”说着,还状似无意地在下头云墨宸的身上瞟过。
倾城一挑眉,啧啧,还真是!这个时候还不忘了自报家门,这是生怕云墨宸会认不出她来吗?还是说,担心她自己的未婚夫,会在这花朝节上,再看中了别家小姐?
倾城点点头,“这倒也算是公平。不知高大人以为如何?”
高大人一听,得,三小姐自己都这么说了,自己还有什么可抱不平的?遂点了点头,让人备好了文房四宝,任其挥毫。
倾城倒也不啰嗦,直接就上前略一思索,抬眼往夜墨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后,提笔便写。
“春到花朝染碧丛,枝梢剪彩袅东风。蒸霞五色飞晴坞,画阁开尊助赏红。”
高先生再次念了出来,这一次,再得底下的一片喝彩声!
“天哪!这位小姐竟然是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连作了两首诗,果然是当得这女状元的名头!”
“就是,这才是真才女。诶,说了半天,这是哪家的小姐呀?”
“啧!这你还看不出来?这能跟那位爷一起的,还能是谁呀?”
众人恍悟,唯那高先生,不着痕迹地将两幅墨宝收了起来,这可一手极好的簪花小楷呀!再加上这诗,简直就是世间难得呀!正暗自得意呢,这手中的宣纸便不见了。
抬头一看,正对上了严七有些冷的眼神,“我家王爷说了,王妃的墨宝,只能是由他保管。”
话落,足尖一点,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众人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原先台上的那位姑娘早已不见了,底下的寒王爷,也是不见踪影了。
王丽华听了底下人的议论,这才知道,原来刚刚自己对上的,竟然就是洛府的三小姐,寒王未过门儿的妻子,洛倾城!
王丽华的脸色白了白,自己便是将来能嫁给安国公又如何?那洛倾城是什么身分?在千雪国,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她的身分,俨然就是连千雪国的公主都是及不上的!更何况,她现在,还成了寒王的未婚妻?
王丽华一想到了今日之事,许是将寒王也一并得罪了,遂也顾不得多想,直接就吩咐了人,回府了。
经过了这一个小插曲,倾城再次成了京城中人人乐道的焦点人物,特别又是在花朝节上,一时间,百姓们竟然是送了个洛仙子的雅号于她,倒是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了。
自那日后,倾城便再也不敢轻易出门了。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现在倾城就是担心自己会不会被人惦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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