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阮咸给我下的请帖。”沈陆嘉避重就轻,“你呢?”
“我家老头和阮正义是朋友,不过他在外头鬼混,没时间过来,我只得勉强子代父职,但是我和阮咸关系可不怎么样,我每次看见他那副不男不女的死人妖模样都想把隔夜饭吐出来。”
沈陆嘉不由失笑,其实颜霁自己的长相和阮咸根本就是半斤八两。两个人边走边聊,对于脚下奢华的维多利亚风格的长毛地毯,长长的镜廊里陈列的各种名牌器物熟视无睹。
宴会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巨型的水晶吊灯莹光剔透,水滴状的璎珞几乎要挨到客人的头顶。
因为晚宴是冷餐会的形式。有穿着谨严制服的侍者黑燕子一般将酒杯送到客人们手里。
沈陆嘉刚抿了一口酒,便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紧身的银粉色的鱼尾裙,如同登陆的一尾美人鱼,一头如瀑的乌发只用鎏金镶钻串珠丝缎束发带简单地一勒。她那标志性的红唇今日却是淡粉色,突出的反倒是两弯黛眉,浓黑的眉毛下她的大眼睛愈发显得黑白分明。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有味道的女人。”在沈陆嘉只顾着看伍媚的时候,颜霁却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伍媚身旁的顾倾城。她梳着精致的爱司头,小巧的珍珠发饰上巧妙地垂下小半片白色面纱,隐隐绰绰能看见那慑人的眉眼。白色的旗袍上用金色丝线绣着凤凰图案。玫瑰红的唇彩给她雪白的脸孔增添上了一抹□。她应该已经不年轻了,可是却没有丝毫老态,反而带着一种年轻女郎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味道。就像陈酿葡萄酒才拥有的那种瑰丽的宝石红。
听到身旁好友的喟叹,沈陆嘉这才移开眼睛端详了片刻“未来岳母大人”便收回了目光。
颜霁用手肘捅了捅好友,“怎么样?”
“我觉得她女儿比她更美。”
素有“探花郎君”名号的颜霁从来不会忽略每一位入得他法眼的美人,伍媚他自然是也已经打量过了,当下不赞同地点评道:“小的也算极品了,但是和她妈一比,就逊色的多了,太嫩。”话音刚落,他又后知后觉地看向沈陆嘉,意味深长道:“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沈陆嘉还没来得及作答,就看见阮正义和儿子阮咸从另一侧廊柱下进了宴会厅。阮正义是个微微秃头的混血中年男人,瘦高,脸面干净。阮咸则穿着猩红色的衬衣,金扣子难得扣全了。衬衣的口袋里还骚包地插着一支黑玫瑰。
看见阮咸,沈陆嘉的眸子不由沉了几分。
周围的男男女女已经议论开来。他们在说什么?自然是围绕今日的主角四个。沈陆嘉忽然有些后悔当年没有选择在法国念书了。幸好颜霁懂法文。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因为年轻的那位是我的女友。”
颜霁仿佛被雷劈中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眼神里已经满是钦佩和八卦:“沈陆嘉,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么不泡妞,一泡就是个极品妞。”
沈陆嘉眉头紧锁,只是催促他将周围人的言语翻译出来。
“你看蔻蔻她基本不笑。听说是肉毒杆菌打多了,脸都木僵了。”这是一个蛋黄色头发的胖女人说的。
“她们母女两个都是走邪路的,我们比不上。老的那个手段多厉害,男人就爱在她裙底爬来爬去当狗。”
“小的那个也不简单。二十出头就在外面交际。多少年轻男人被她玩的团团转,乔彼德不是险些少掉一条腿?到底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记得当年克利翁舞会上小的的舞伴不就是小阮先生?”
……
颜霁一一翻译给沈陆嘉听,还难得好心地“宽慰”好友,“你知道的,女人就爱搬弄是非,这些话听听就算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别叫我做这恶人。不过分了也不错,我来接手,这样就可以多多亲近丈母娘了。”
阮咸快步走上宴会厅的高台,妖娆地拈起那只玫瑰,送到鼻子下嗅闻了一下,然后随意地将那长茎玫瑰丢进年轻女孩扎堆的方向,立刻引发起一阵尖叫。
“各位,今日在这儿是有一个喜讯想与各位分享。”阮咸雌雄莫辨的脸上带着勾人的笑容,“家父的求婚终于得到了顾女士的首肯,所以借今晚的宴会向大家宣布这个好消息。”在欢呼声里阮正义拿出了那枚几乎要闪瞎人眼睛的七克拉的美钻,然后单膝下跪套上了顾倾城左手的无名指。
顾倾城脸上还是淡淡的,藏在面纱后的眼睛里看不出悲喜。伍媚站在她身后,忍不住在想,这位传奇一样的女人一生里,可曾真真正正爱过什么人?她想得太出神,没留意阮咸已经笑着踱到她身侧。阮咸亲昵地凑在伍媚的耳畔,用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和我有婚约,你妈又嫁给了我爸,两母女嫁给两父子,真是人间佳话啊。只可怜了我们的孩子,日后这称呼可真够乱的。”
“你放心。我死都不会嫁你。”伍媚冷笑。
“是吗?”阮咸看向正向这里走来的沈陆嘉,轻佻地用手指摸了摸伍媚的颈部动脉,“你死了一定也是具艳尸,我不会嫌弃的。”说完便从侍者的托盘里擎起一只酒杯,再次跳到高台上,大声叫道:“a votre santé!”(干杯)
伍媚也看见了沈陆嘉,高兴地想往他那边走,才走了两步,才想起今日自己穿的是鱼尾裙,走不快。
沈陆嘉看见她悻悻然的样子,怒气一瞬间便淡了,紧走两步,将她的手紧紧攥住。
“我们到那边去吧。”伍媚伸手点了点僻静处。
沈陆嘉点头,不远处颜霁已经勾搭上了一个金发美女,两人勾肩搭背正要开溜,感受到好友的注视,颜霁一回头,递给他一个“祝你好运”的眼神。
“尝尝这个恺撒大袍,是这家的主厨的拿手菜。”伍媚笑嘻嘻地向沈陆嘉推荐道。
沈陆嘉听这名字有些古怪,一看之下便忍不住笑起来,其实就是烤制的金枪鱼外面裹着绿色的大蓟叶片,再刷甜胡椒而已。
沈陆嘉尝过之后伍媚又殷勤推荐了几个菜,但自己却什么都没吃,只喝了几杯唐培里侬玫瑰香槟。
“你怎么不吃?”
伍媚苦笑,“我母亲在那儿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呢,我就过过嘴瘾吧”。见沈陆嘉有些不解,她又给沈陆嘉讲了昨天回家,母女两关于腰围与预产期的对话。
不想沈陆嘉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一直觉得你的腰是那个成语,似乎又不是成语,盈盈一握。抱歉,我从小到大,语文一直比较差。”
两个人眼底都是陷入恋爱的人才特有的那种脉脉含情,顾倾城隔着老远看向二人,嘴角露出一丝淡笑。这两个人是都完蛋了,伍媚骨子里是一个烈酒一样的女人,而她身畔的男人却是山一般浑厚沉静的,这样的相遇就像是火红的铁块遇到了冷水,注定会发出最美丽的“嗤”声……
这种酒会最大的方便就是来去自由,还没等散席,伍媚已经拖着沈陆嘉的手溜了出去。
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巴黎夜晚并不冷,伍媚站在街道上,弯腰将裙摆沿着线缝处狠命一撕,昂贵的曳地晚礼服在她的撕扯翻卷下变成了齐膝裙。她试着走了两步,果然方便多了。这近乎粗鲁以及暴殄天物的行为看在沈陆嘉眼里却是说不出的率性和可爱。不过如此一来,伍媚那双足有□厘米的超细跟高跟鞋也暴露了出来。
“以后别穿这么高的鞋,对膝盖和脊椎都不好。上来。”沈陆嘉说完微微躬身,示意伍媚伏到他背上来。
伍媚愣住了,看着眼前男人并不算特别宽厚的脊背,许久没有回神。直到沈陆家嘉回头又望她一眼,她这才爬到了沈陆嘉背上,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幸好沈陆嘉所住的酒店离这儿并不远,在树影下,沈陆嘉背着伍媚慢慢地走着。有瘦长脸的法国男人,响亮地朝两人吹口哨。
伍媚觉得眼眶有点发酸,她忍不住抬头去看头顶上的红豆杉,带红色假皮的种子在枝头晃动着,晃得她愈发觉得眼睛刺痛。
好容易到了客房。沈陆嘉将她放在床上,脱掉了西装外套,又坐在床沿上扯脱了领带,喘了几口气。
伍媚却忽然从背后抱住他,将脸贴在他的白衬衣上。沈陆嘉浑身一僵,他可以再次清楚地感受到她胸前的绵软挤压在他背脊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喉头发紧。
扭头看伍媚,她也恰巧在看他,四目相对里,沈陆嘉直接把她压倒在床上,就吻了下去。许久之后,沈陆嘉才松开伍媚,撑起上半身定定地看着伍媚,轻声说道:“我想要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