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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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夜幕总是降临地特别快。沈家还没有开饭,外面的天已经有点黑了。

林煜堂过来的时候,沈熹正端着一碗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边吃边看。她身旁还坐着吴阿姨养的小狗闹闹。

一人一狗,画面感很亲切。

林煜堂想到以前,他这个时候来沈家给沈熹辅导作业,沈熹也是常常端着一碗饭坐在客厅,边看动画片边吃饭,有时候茶几上还放着几本课后作业。当时他真无法理解,沈熹是如何做到边看电视边吃饭,偶尔还能写两个字。

今晚,更热闹的是餐厅,沈家人和何之洲都在里面吃饭,边吃边聊,偶尔喊一句提醒外面的沈熹:“沈小熹,你再不过来就没菜了。”

“骗谁呢。”沈熹回他们,不过还是站起来,转过身惊讶地看着他:“堂堂,你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既然写到如果何之洲能回到沈熹小时候,咱们来个微剧场吧~~为什么是微剧场呢,因为小剧场已经被狂帅酷拽的黑土大人承包了~

但是!我们有微剧场~

假设,何之洲因为时光机回到了沈熹上幼儿园的时候~~何之洲肯定要到幼儿园看看他的女孩。但是她的小女孩正在做什么呢,正在和小伙伴们一起,偷偷在小卖铺买五毛钱一包的辣条,吃得嘴巴冒着油。

小熹熹:好吃好吃!

天哪,怎么吃这个玩意!何之洲很生气,伸手就拿走了小熹熹手里的辣条:“不准吃这个。”

这人是谁?

“哇!”小熹熹吓着了,哇哇大哭,然后快速跑回去告老师了:“呜呜呜,老师,老师,有坏哥哥抢我吃的~呜呜~~”

然后撒个小花好咩~~~~微剧场会多多哦~~么么

☆、第三十一章

在堂堂过来之前,沈熹还在想要不要带着何之洲去林家找堂堂。沈、林两家只有两排屋的距离,不过想想如果她带何之洲去林家可能有耀武扬威的意思。林妈妈一直抱怨堂堂怎么还不找一个女朋友。林、沈两家虽然关系好,林家会羡慕沈家女婿找得好,女儿那么快解决了终身大事;沈家也羡慕林家儿子有本事,以后前途万里。吴翎有次无意说起:林母对两家没有成为一家多少有点遗憾。如果能成为一家,她也不用愁堂堂现在还不谈女朋友这个问题了。

沈熹觉得林妈妈有点急,有次她宽慰林妈妈:堂堂那么优秀根本不差女朋友。林妈妈笑着说她根本不懂:“老林和你爸以前较真谁先有孩子,林叔叔早了你爸两年。好吧,最近你爸整天刺激我们家老林,老说他明后两年就可以抱外孙了。我现在真是担心等你们家孩子上幼儿园了,我家堂堂还没有对象。”

怎么会!感情这事没来的时候感觉它是姗姗来迟,等它突然发生了,没准杀你一个措手不及。正所谓可遇不可求。

林母摇摇头:“遇?堂堂那性子除非有人跟他培养个十几年感情,不然根本不可能遇上。”

这是知子莫若母吗?不过沈熹有点明白林母那种操心了。父母对子女真是从小到大操心,上学操心学习,毕业操心工作,就像林母说的:“我要看到堂堂结婚生子那天,才觉得我这辈子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

餐厅还煮着鸡煲火锅,热气腾腾。沈熹带着林煜堂来到餐厅,沈建国和吴翎立马让保姆小月添上一副碗筷。林煜堂和何之洲握了握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何之洲点点头,“坐。”

坐……有人好像忘了自己也是客人吧。

三个年轻人,沈熹坐在何之洲旁边,林煜堂坐在她对面。沈建国和吴翎笑着招呼林煜堂再吃点。今天他们准女婿过来拜访,家里除了准备好丰盛的饭菜,桌上还放着好几瓶好酒。沈建国已经喝开了,面色红润,一脸喜气。想到明年就要嫁女儿了,当爹的自然是开心又惆怅,情绪复杂,难免喝得有点多。幸好女婿不错,他喝多少,女婿陪多少。

林煜堂也跟何之洲喝了两杯,同时交流了两句。

沈建国醉意上来,人就有点憨。他想到何之洲和林煜堂是大学室友,笑着问林煜堂:“小洲和小熹两人能成,是不是你帮忙介绍的?”

“咳……”

林煜堂呛住了,原本温文尔雅的一张脸呛得微红,他转过头咳嗽了两声,握着酒杯的手有点抖,

何之洲回答准岳父:“差不多吧。”

“真好啊。”沈建国感慨两句,“小洲,你如果有认识什么好的女孩,也介绍给堂堂一个。”

林煜堂因为咳嗽,脸颊和眸子都有点红,他打断沈建国的话:“沈叔,我还不急。”

“可是你妈妈急呀!”沈建国老调皮了。

沈熹都有点无语了:“老爸,你醉了吧。”

沈建国转头问吴翎:“我醉了么?”

吴翎肯定地点点头:“醉了。”

怎么就醉了,他还没有跟准女婿喝个畅快呢。沈建国为了证明自己没有醉开始背乘法口诀,“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

——

晚饭过后。林煜堂既然过来了,大家肯定要一块出门走走,总不能三人坐在一块看动画片。可是三人要怎么叙旧呢?

一路上,何之洲和林煜堂聊得不错,专业的话题一个又一个,最插不上话的人反而是沈熹了。不过沈熹有自得其乐的方法,她转过身对后面俩男士说:“你们的聊天话题太枯燥了,来,让我插播一个笑话给你们听听。”

大家聊聊笑笑,还有笑话可以听,三人之间的气氛自然不会尴尬。何况时间真是一样好东西。如果大学的林煜堂还会把“介怀”和“不甘”表现出来,一个人的单身时间已经让他慢慢学会接受,接受那些生命里原本无法释怀的意外。

三人这样走着也没有意思,在h市何之洲是客人,林煜堂提议打一场球,沈熹举双手赞成,所以何之洲自然奉陪。

附近有不错的球馆,不过更近的球场就在对面,沈熹和林煜堂以前的初中学校。

学校的老门卫还认识沈熹和林煜堂,愉快地给他们仨放行了。沈熹回到母校心情不错,她兴奋地告诉何之洲:这就是她初中的学校,她以前是在哪幢教学楼哪个教室上过课,记忆有连锁反应。沈熹想到自己以前的教室,自然也想到了林煜堂的教室。堂堂比她高两届,她初一的时候他初三。

沈熹说得如此轻快,何之洲可以猜测沈熹以前上学的日子应该跟下课的铃声一样快活。不过……何之洲双手按在沈熹肩膀,有些事他只能在心里叹气:这场爱情里他是赢家,可是赢家也会在一些地方羡慕他的前情敌。

初中有晚自习,教学楼都还灯火透明,不过球场也不缺人在打球,这样的寒风凛冽冬夜,打球的男生们只穿着单薄的球服,仿佛一点也不冷。

林煜堂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球,他传给何之洲,何之洲把球丢给了沈熹,让她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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