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加入书签

林萱侧头看一眼谢清欢,懒懒地打招呼道:“好久不见,你看上去过得不错。”

谢清欢微微一笑:“如你所见。”

林萱略一颔首,意义不明地笑了笑:“嗯。”

林萱这次来华国是为了斯洛克家跟陆家的商务合作,了解华国市场,尝试将华国古意元素融入设计,行成独特的风格。

原本玛丽三世是准备派遣公司里另外一位颇负盛名的设计师过来的,但那位是欧洲古风的忠实拥趸,林萱本就是华裔的身份,又主动请调,玛丽三世甚至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了她的请求。

这一趟便算她出差,为期三个月。

林萱的成名过程谢清欢也清楚,还特意看过她的作品。就是谢清欢这样的门外汉,也看得出来,这黑马之说是名副其实,因为她的作品洋溢着丰沛的想象力。

不管是在华国还是在国外,天资聪颖,年少成名都是不错的噱头,林萱夺得斯洛克家举办的设计大赛头奖时,已经二十七八。这个年岁对普通人来说正当其年,正是性格定型,确定人生之路的时候,而对于艺术行业,这个年岁很可能已经到了瓶颈期。

林萱在这个年纪已经有些晚了,幸运的是一举成名,大器晚成的名头也同样好听,更何况若是后劲十足,作品频出,这个年纪也算不得是晚。

做设计并不容易,灵感这玩意儿不是随时随地都有,耗心耗力也不定能讨好市场。对于这一点林萱倒是不担心,她脑中那些瑰丽的想法付诸笔端,起码能战二十年,要不怎么说疯子更合适做艺术家呢。而这二十年间,她还会有新的想法。

林萱先前在华国呆了二十年,哪儿还需要特意来华国深入了解古意元素,之所以来华国,主要还是因为邻居太烦人。

林萱这位新邻居说出来谢清欢也不陌生,正是金蝉脱壳的段老大。

谢清欢也惊了一下,这是什么样的缘分啊,兜兜转转的又在一起了。

林萱抿了抿唇,神色更加恹恹。段明楼收了国内的线去了美利坚,还搬到了林萱家隔壁,这原本都不是事儿,起码林萱最初的时候没放在心上。

林萱对于跟自己无关的事情向来漠不关心,否则的话,她当初在蓝夜也不会那么轻易就中了招。若是萧朗月也在场的话,就会提醒她,在那样的场合,玩大冒险游戏,哪怕是强吻呢,也好过随意点一个人请他喝酒——那意味着邀请。

所以就算那酒里没有加东西,段明楼喝了她请的酒,那一晚发生的事也无从避免,只是结局可能略有不同。

所谓阴差阳错,不外如是。

林萱对于生命、爱情、尊严这些东西并不看重,她也不像是谢清欢从豪门大户出来,对于某些伦常十分避忌,宁死也不愿踩过线,对她来说,活得自由,顺从己心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当初那个换魂术意外成功,她连半分意外都没有,雷厉风行地解决了这个身体带来的各种后患。原身那个春风得意的丈夫受到了多种指控,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几乎赔得倾家荡产。当初志得意满的小三也被前夫家嫌弃,婚事泡汤。

段明楼搬到她家隔壁,她一眼就认出来了,却没有任何动作。跟那个得意忘形失去了所有戒心的前夫不同,段明楼初到纽约,在极短的时间里拢起了新的势力,隐隐能抗衡最大的华人社团。段家在华国的势力被清扫,折了不少好手,不过最核心的五虎一个不落,全数聚在纽约。

段明楼的大局观向来不错,又有简歌盯着小处,换了新环境之后段家向心力空前凝聚,重振家业不过是早晚。

虽然段明楼搁哪儿都是个危险人物,但平日里他跟林萱是井水不犯河水,偶尔在路上遇见了,还能心平气和地打个招呼,总的来说,就是点头之交。

林萱得了前夫的大半身家,如今的事业也算是自己喜欢的,身边虽然没男人,那小日子过得也挺滋润,因此就没把段明楼放在心上,所以段明楼是什么时候看上她的,她是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林萱的八卦雷达比谢清欢还要钝感,自然就不明白段明楼为什么会对她穷追不舍了。

谢清欢跟段明楼不算太熟,但也打过几次交道,知道这人在对待女人这方面跟别的人不一样——只挑国产,不爱洋妹。只喜欢成熟风韵的御姐,不搭理没长开的小萝莉。当初跟谢清欢那回,实属意外。

如今段老大人在国外,遍地洋妞儿,让他很伤感。隔壁家住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简直让人欣喜若狂,更何况林萱离异,正是他喜爱的那一款。再加上,连路子允那个向来冷感的家伙都结了婚,简歌照着一天三顿的数在他耳边催着,压力颇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