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罚款5.5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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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堂很清楚:现在已经是早晨八点多钟,像石岳云这样的处级干部,在这时候是不可能关掉手机的。如果他的手机关掉了,很可能就是验证了自己开始时的预感:他已经出事了!

为了进一步核实自己的这个判断,李博堂又强忍着惊慌和恐惧,拨打了石岳云办公室的座机,同样没有人接。

接下来,李博堂便像疯了一样,相继拨打了市地税局税政三科科长郭宇、副科长展鹏、征管科科长张东方的电话,但是,他们的手机都与石岳云一样,要不就是关机,要不就是无法接通。而他们的办公室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至此,李博堂终于悲哀地确定:地税系统这几个与自己公司有关联的领导,已经被一锅端掉了!而这几个人一旦招了供,自己公司所有的涉及税收的不法行为,都将暴露无遗。尤其是前两年利用假资料骗取减免税的事情,肯定就是李润基他们核查的重点,也是他们抓捕自己和李智的主要依据。

直到此时,李博堂才感觉到了巨大的恐慌和压力,脸上的冷汗也一股股地流了下来。

他非常清楚:前两年,公司骗取的减免税款合计有九千多万元,另外,还以其他方式偷逃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两千多万元,合计偷逃和骗取税款近一亿两千万。

李博堂曾经研究过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法》,也研究过刑法中关于逃避缴纳税款以及以假资料骗税的处罚,知道自己上述两种罪行,肯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振兴公司现在的偷逃和骗取税款的数额,可以说是“数额特别巨大”,完全可以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处罚来判刑,也就是七年有期徒刑。而且,公司还会面临巨大的罚款和罚金处罚。到时候,自己和李智绝对会坐牢,而公司肯定也会因为巨额的罚款和罚金而破产……

一想到这种后果,李博堂就觉得不寒而栗,手抓着电话发了一阵呆,忽然站起来对李智说:“走,我们现在就去建行和工行,先把账户里的现金转走。然后,你去购买去加拿大的机票,我们先出去躲一阵再说。”

李智答应一声,跟着他走出董事长办公室,下楼来到一楼的走廊,却见走廊里站着几个陌生的警察,伸手拦住了他们的出路。

其中一个警察掏出证件递给李博堂,对他说:“李博堂,我们是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的。因为振兴公司涉嫌重大偷逃税案件,为了防止你们转移资金和外逃,我们奉令对你和李智进行监控。请你们回到办公室去,地税局的人等一下就会整理出你们公司偷逃税的资料和证据,送到公司来。到时候,再请你和李智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你和李智现在都不能走出这栋大楼,也不能对外的电话。现在,请你们将手机都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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