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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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市地税局双规叶鸣的依据有两点:一是他当众殴打李立和陈伟平,致李立牙齿脱落一颗、陈伟平轻微脑震荡,均构成轻微伤,有必要重新调查,进一步追究其政纪责任;二是两年前有一封关于叶鸣收受“宏达广告公司”贿赂款三千元的举报信,虽然当时市局监审室已经做了结论,但现在当事人再次举报,有必要再次立案调查。

其实,叶鸣非常清楚:这两点双规他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他殴打李立和陈伟平一事,市局已经做出了处分结论,并且处分已经生效。现在市局就同一件事再次对自己立案调查,显然是监审机关自己推翻自己的结论,不说前后矛盾,起码也是十分荒唐和不严肃的行为。

其次,两年前那封关于“宏达广告公司”举报自己收受贿赂的信,也是他们公司内部的问题,和自己毫无关系。

当时,叶鸣还没调到办公室来,在一分局担任市区光明路一线的个体税收征管。这个宏达公司一直在无证经营,开办一年多从来没有申报缴纳过税款。叶鸣在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时,发现了这家公司的偷逃税问题。于是,便按程序责令其补交税款和滞纳金2万余元,并罚款1万元。

当时,这家公司临时聘请的会计找到叶鸣宿舍,硬要塞给他一个红包,但被叶鸣当场拒绝。

后来,宏达公司补交了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但同时向市局举报叶鸣收受了他们三千元。

市局监审室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最后的结论是:那个会计自己私吞了叶鸣拒收的三千元,并向公司老板谎称钱已经送出去了。后来那老板见叶鸣还是坚持要他补税罚款,以为他收了钱不办事,这才一怒之下向k市地税局举报……

叶鸣估计:市局之所以要对自己采取双规措施,一是他们以为自己到省纪委去上访了,而这是市局领导最反感、最忌讳的事情;二是李立一直不甘心自己没有被开除,于是就借市局领导恼怒自己的机会,趁机提出要监审室对自己采取双规措施,进一步深挖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而且,所谓“宏达公司”重新举报自己的问题,估计也是李立捣的鬼,肯定是他唆使一分局的干部让这个公司的老板重新举报自己,想给自己安一个“受贿”的罪名,力争把自己一脚踩死,永世不得翻身……

在市局纪检组长亲自宣布对叶鸣实施双规措施时,县局的邹组长也在场。

叶鸣看到:邹组长把市局的夏组长喊到一边,通红着脸和他争了很久,估计是在给自己分辩和申诉。

但是,夏组长却不为所动,还板着脸把邹组长训了一顿,最后吩咐市局监审室两个干部把叶鸣带到一台车上,两个干部夹着他坐着,带着他来到宝柱县地税局招待所,把他软禁在招待所三楼一间装有防护窗和防盗门的客房里。

接下来的几天,夏组长和市局监审室的李主任轮番上阵,不断地询问叶鸣,要求他交代打李立和陈伟平的经过,以及他在一分局工作期间,收受个体户红包礼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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