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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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是昨天跟多丽娜同屋的人,叫毛梨,外号小兰。

小兰会过来跟不熟悉的人挤着坐是因为多丽娜在哭。

当着所有吃饭的人的面在哭。

另一个同屋的女生在劝多丽娜,看起来也很尴尬。滑雪社的人并不都是一个系的,有像季笙她们这样跟着一起旅游的,也有别的系和别的学院的人。所以大部分的人都在悄悄看笑话,也有人围着劝,或者关心一两句,但关心完了都回去吃饭了。

焦达一开始是坐在另一张桌上装没听见,但一直有人跟他说“去劝劝,你去劝劝”,结果他气呼呼的端着碗,把馒头放在盘子上,一手一个回屋吃去了。

小兰吃完饭还跟季笙她们回了屋,“她一直这样,我们都劝她别总在大家面前这么闹,谁都会烦,可她总是不听。”小兰抱怨道。

可能因为季笙她们是完全陌生的人,而这些话平时不能跟朋友说,小兰几乎狠不能把攒了几年的话一气全说出来,说完她就爽了。

据她说,多丽娜和焦达是一年级的时候就谈了,而且是焦达追的多丽娜。

多丽娜是个非常时尚的女生,她有很多衣服很多化妆品,小兰说她在学校里甚至每个周末都要回家拿衣服,因为“她不穿上一周的衣服”。

多丽娜很受男生欢迎,但在女生中没多少人喜欢她。小兰说那是因为多丽娜有表演欲,当她和女生在一起时喜欢当众人的焦点,如果有人抢了她的风头,她就会给人脸色看。但在男生面前时会更夸张一点,特别喜欢把电影电视小说中的浪漫镜头表演出来。

多丽娜跟焦达刚谈的时候,两人粘的很紧。多丽娜甚至搬到了焦达的寝室去住,就算两人选课不一样,她宁可旷自己的课也要去跟焦达上课。那段时间两人的感情是最好的。

问题似乎是从半年前的圣诞节发生的。多丽娜之前在人前说过很多次不知道焦达会送她什么礼物,说他说了会送她一个很棒很贵的礼物,说他准备了很多钱,还打工,朝家里要钱,吃饭都很节省。说得太多了,大家也配合她一起猜会是什么礼物——几乎都认为是苹果。

但圣诞节当天,焦达只送了一束花和一盒多丽娜常吃的巧克力,别的什么都没有。

多丽娜当街把花摔了,把巧克力也摔了,蹲地大哭。就在离学校不远的麦咖啡前,当时有很多同校的学生看到了,还有人拍照拍视频传了微博和学校论坛。

“好强……”贝露佳已经换了睡衣,坐在床上听小兰说的津津有味,想像一下都能知道当时现场有多尴尬。

小兰也说得很痛快,再接再力道:“还有呢,她后来让焦达赔她一个包——是赔,不是给她买。因为她说他没有送圣诞礼物,是欠她的。”

“焦达也挺不高兴的,我看他对多丽娜早就烦了。只是现在还没办法分手,他估计是怕多丽娜再做出什么事吧。”小兰隐晦的看了眼季笙。

季笙在学校的名声并不显,但小兰在学校论坛里见过她的照片,一个盘点校园美女什么的贴子,上面的季笙明显是偷拍,她当时正在慢跑,看起来非常有精神,连女生也很喜欢她。但后面有人暴料说她是整容脸,还贴了对比照。前者是证件照,后者是偷拍照,能看出确实变化很大。但也有人说证件照没人能拍好看。

在这次旅游前,小兰没有在学校见过季笙。但当时在旅游车里,季笙确实是最漂亮的一个,而且是小兰身边的女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从她小学到现在。所以她完全能理解焦达为什么会心动,他追多丽娜时就是因为她是滑雪社最漂亮的女生。但多丽娜跟季笙站一块就完全看不见了。

贝露佳看小兰的眼神,突然对季笙说:“笙笙啊,在那边干嘛呢?还跟你亲爱的传短信呢?”

小兰立刻很感兴趣的问季笙:“你有男朋友了?”

“有啊有啊!”贝露佳立刻把季笙的手机拿过来,调出屏保:“看,这就是我们笙笙的那位,帅吧?现在是研究生呢,高材!大四就被他们学校的教授给看中了,没毕业就进了他们教授的实验室,现在是实验室中的二把手,特别厉害!”

如果论脸,宋阳甩焦达十八条街。季笙手机里的照片不多,但人长得帅怎么拍都不会变型。宋阳穿着白衬衣配淡蓝色的毛背心坐在阳光里对着镜头温柔一笑,小兰的眼都直了,“男神啊这是……”

她看看照片中的宋阳,再看看季笙,深情点头:“果然很配啊。”帅哥就要配美女,焦达就不要再想了,他没机会的。

“还有呢,当时可是宋阳追的我们笙笙。他在农大,天天骑车来看我们笙笙。”贝露佳把宋阳夸上了天,姚东海装模作样开手机录相,悄悄跟季笙说,“我拍下来给宋阳看看。”贝露佳竟然会夸他,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有小兰回去科普,季笙这边的压力确实小一点了。剩下的一天万幸没再出什么事,多丽娜跟焦达也不再吵架了。大家很快忘掉那些不愉快,前嫌尽释的在最后一天还一起拍了很多照片,然后坐上了回家的车。

他们周五出发,周日晚上回家,周一上午,多丽娜在学校跳楼自杀。

☆、第五十八章

不管爬山有多累,季笙还是在周一早晨准时起来去跑步。姚东海和贝露佳全都浑身酸痛的死在床上,最后一天时她们又去爬了一次山,就为了在难得一见的野果林照相,现在那些照片全都已经传上微博了。

“给我带一杯豆浆……”贝露佳毫不客气的点餐道。

“你不用,童桐会给你带早饭的,别又把鸡蛋饼剩一天。”姚东海说,“给我带一份八宝粥加两块钱的包子。”她是肯定起不来的,所以她对季笙雷打不动的晨跑佩服的五体投地。

季笙现在已经是大二了,距离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秦风去世也有半年了,似乎所有人都在渐渐忘掉那时的事。

季笙在林荫路上奔跑着,经过树兄的位置时,她能感受到树兄给了她一个欢迎的微笑,还有今天太阳不错。

她想起在秦风死后,她来这里问起树兄有没有见过秦风。对于秦风一直把他自己当成复活的僵尸这件事,她一直想不通。

树兄说:我确实见过他,很奇特,他变得和我们一样了

所以当时树兄向秦风打了招呼。

树兄说:我告诉他快点滚蛋,这里是我的地盘

植物们也有地盘意识,它们并不天生温和,事实上在植物中间一向是赤|裸裸的你死我活。那么如果不小心不同植物的种子落在同一片土地上,势必会有一场厮杀,最后的胜利者将会将自己的根系或孙子后代占领这片土地。甚至还有可能继续向外延伸。

它们抢起营养或水分来可不讲君子风度。

树兄一点都不欢迎秦风,哪怕他也有同出一源的气息,但树兄牢牢的记住秦风曾经是敌人,那他就要从这里滚出去。

但秦风就像带着耳机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一样。

树兄说:他没有回应我,后来我看他出去了就随他去了

季笙有点明白了。她当时是亲眼看到菟丝草长在她的手心上的,所以她从一开始就知道是什么让她变化。她跟植物的交流也是顺理成章的。

而当秦风从土里醒来后,他不知道自己会复活是因为菟丝草,所以他才会把自己当成僵尸。

阴错阳差。

季笙听审时才知道秦风杀司邦毅和冯亮都取了他们的鲜血,她后来在网上重新搜僵尸时发现僵尸的食物就是鲜血,她猜这就是原因。

司邦毅和冯亮死的都非常冤枉。特别是冯亮,他跟秦风连句话都没说过,只因为他是监房里最年轻的一个,秦风选他估计就是因为他最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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