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阿罗终于成功镇压下了他的大侄子。
楚清让从始至终都没说话,在片场的时候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从影多年,他已经很习惯这些不公平的潜规则了。只不过在驱车回家的路上,他决定开始讨厌这个叫霍以瑾的富n代,外行胡乱指导内行总是不叫人喜欢的,希望以后能不要再遇到她。
但无巧不成书,无狗血不成小说,冤家之间的路窄的不可思议。
这个世界上的事儿也大多如此,心理学上有个专业名词叫“巴德尔-迈因霍夫现象”就是用来诠释这种现象的,当你注意到一个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的名词或者人时,你会在接下来接二连三的遇到。
简单来说就是当楚清让对霍以瑾产生了某些不可说的抵触情绪之后,他愕然发现这位霍二小姐竟然无!处!不!在!
回家的当天,楚清让就在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又一次与霍以瑾不期而遇。
看见霍以瑾的时候,楚清让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是说,这一点都不科学好吗?霍家祖宅的住址众所周知,建立在世家扎堆的南山半坡,依山傍水,植被环伺,左右邻居非富即贵,都是经济、政治类报纸上的常客,被不知道多少媒体报道过。而楚清让住在北城新开发区的一个新型高档小区里,一南一北横跨了整个lv市,更不用说他当初买房时,【世家绝对不会出现】可是一个极重要的参考选项……怎么想霍以瑾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
霍以瑾一般确实不会出现在这里,不过谁让她也有个买房时同样会附带“世家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条件的好基友——谢燮谢副总呢。北城区新开发,唯一还算能看得上眼的也就是望庭川这个高档社区了,撞不上才比较奇怪。
从剧组离开之后,霍以瑾就直奔谢副总家来了,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谢副总这个时候必然是不会在家的,换句话说就是谢副总养的那只名叫儿子的狗是她的了!
霍二小姐从小就宠物缘奇差,也不知道老天在创造霍以瑾的时候哪个中间环节出了差错,导致了她对宠物只能单相思,不要说是猫星人这种本身就很特立独行的高傲物种了,哪怕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的汪星人,大多也都不爱亲近她,这让她分外忧伤。
——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每次霍以瑾想抱抱“儿子”,不是被对方用软垫子的狗爪糊脸,就是在她怀里发出凄厉的惨叫,好像她虐待它似的。
独居的谢副总养儿子聊慰寂寞,那真的是宠孩子宠的不行,平时防霍以瑾就跟防贼似的,拒绝她接近儿子一米以内。
霍以瑾也就只能通过谢副总给儿子买些狗粮、玩具还有小衣服什么的,远远看着过过眼瘾。
但隔靴搔痒这种事吧,只会越挠越痒,越不让霍以瑾碰阿猫,她就越想碰,这种感情与日俱增,终于达到了一个临界值。于是霍以瑾就在她哥替她请了病假的空挡,抄起谢副总放在她这里的备用钥匙,在谢副总勤勤恳恳给她工作时,来谢副总的单身公寓调戏他儿子了。
结局可想而知……
根本打不过愚蠢的人类的茶杯犬,和虽然很想亲近又怕伤着狗投鼠忌器的人类,两者只能是两败俱伤。
霍以瑾带着手臂上的抓痕和被打击的颇为不振的失落情绪下了楼,准备驱车回家,然后就遇到了在剧组有事耽误了一下才回家的楚清让。
“啊!”这是霍以瑾时隔多年再见楚清让说的第一句话,“果然是你,好久不见。”
楚清让这边还没什么表示呢,他旁边的经纪人阿罗和助理实习生小赵已经一脸#我懂了#,#我悟了#,#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的表情。
“这莫不就是楚哥的白月光?”小赵小心翼翼的戳了戳阿罗的腰,小声问道。这事儿实在是太巧了,刚刚他们才讨论过楚清让的初恋女神,霍以瑾就以一句“好久不见”当了开场白。很多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嘛,多年以前矮矬穷,多年以后白富美逆袭,久别重逢……小赵yy的特别high。
阿罗没说话,虽然他觉得这阵仗看上去也有那么一点像,实在是魔性的厉害。但以楚清让那个复杂的身世来看,也不能排除别的可能。
☆、对总裁的第六印象:
对总裁的第六印象:天生的女王。
“好久不见。”楚清让心里暗道了一声倒霉,明明在剧组的时候已经躲过去了,没想到还是给遇到了,真是孽缘。脸上却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摆出最标准的职业笑容上前与霍以瑾寒暄握手打招呼,保持在一个令人愉悦又不会过分热情的程度上。
——您的好友[史上最虚伪的楚清让]已上线。不知道为什么,阿罗当时的脑内弹过这么一句话。
“九年前,我奶奶的病房外面,还记得吗?”霍以瑾引以为傲的从来都不是自制力,而是记忆力!【喂
“再次感谢你介绍了你奶奶给我认识。”楚清让脸上的笑容看上去真诚了一些。当年要是没有霍以瑾,以伊莎贝拉病房外面那个保镖团的数量和质量,他根本没可能见到伊莎贝拉的。
只是……
楚清让遇到霍以瑾时,正处在他中二病犯病最严重的时候——遭到不公正待遇,被人陷害,还学不会正确的反击,只余下了满肚子的愤世嫉俗和阴暗想法,手段幼稚,马脚颇多。这在今天的楚清让看来那就是妥妥儿的黑历史,任谁都不太会乐意重提这样的旧事。
不过事实上,霍以瑾并没有意识到过去的楚清让有什么问题,此时也没打算说些让楚清让尴尬的话,她只是想对楚清让再道一回谢。
九年前,霍以瑾十六岁,正在读高二,父母空难,年轻没经验的霍大哥刚接管霍氏国际,忙的脚不沾地,祖母又被诊断出了癌症晚期……可以说那是霍以瑾顺遂的一生中为数不多最艰难的经历之一。
挫折使人成长,也会让人自以为长成了的一时脑热做下些奇怪的事情。
好比霍以瑾。
伊莎贝拉因化疗失去了一头哪怕已全是霜色却依旧如锦缎般的秀发,而霍以瑾觉得媒体的嘴巴似剑似毒,她祖母没了头发的照片再怎么防着也难免会流出去被大肆报道,所以她就连声招呼都没和家里人打的也剃光了自己的头,想着能分散一下媒体的注意力,又或者单纯只是陪着祖母一起没有头发也好。
等伊莎贝拉和霍以瑱知道的时候,霍以瑾的头发已经没了,锃光瓦亮的一个脑门比灯泡儿都亮。
“……”不是不感动的,却也因此给了伊莎贝拉和霍以瑱这仅剩的两个长辈很大的压力。
所以说,楚清让遇到霍以瑾时,那段不仅是楚清让的中二黑历史,也是霍以瑾没头发的黑历史。
而且,霍以瑾的光头还被楚清让看了个正着。
事情是这样的……
霍以瑾打小独立,自上了中学之后就不再让家里派车接送她上学了,也不要保镖。霍以瑾上的中学就在南山半坡里,学生基本都是附近的名人子弟,治安绝对有保证,霍家也就没勉强霍以瑾。伊莎贝拉住院后,霍以瑾依旧保持着这个习惯,步行上学,步行来医院陪她祖母。
戏-肉就发生在一天中午,霍以瑾和往常一样,从医院出来准备步行着去学校。
出门在外,伊莎贝拉会强硬的要求霍以瑾必须带上假发。而就在那一天,也不知道哪里刮来了一阵邪风,吹掉了霍以瑾黑长直的假发。
白底t恤,水色牛仔裤,帆布鞋,黑书包,这就是霍以瑾当时全部的打扮了,远没有外人想象里那种恨不能全身都被各种浮夸的首饰和奢侈品堆满。简单大方,自信阳光,
但当霍以瑾头上的假发被吹掉时,阳光少女一秒钟变秃头什么的,这就有点尴尬了。
不明真相的路人被这样前后的反差闹的都在大肆嘲笑,指指点点。只有楚清让冲上来把自己的棒球帽一把扣到霍以瑾的头上,然后一边指责围观嘲笑的人不道德,一边拉着霍以瑾跑出了人群。
故事结束。
“没想到你以前还有英雄救美、乐于助人的时候,还真看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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