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血族战争 魔秘二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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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开广见识的机会,方林空当然不会忘记带上林语,而连依比丽也缠着他非要跟来。方林空的假期已经差不多快完结,他亦想好好开一把眼界,然后去找闻毅跟陈明彬,马经杰他们一起回家。

阿伦修丁司跟奥伦维金也是血族百年战争的贵宾,只不过非常可惜的,方林空去找林语的时候,还是跟奥伦维金缘吝一面,没有来得及碰面,方林空一直也不知道,这位曾经指导过他的人,也来到了伦敦。

血族是西方妖怪第一大族,排场自然不小。他们中间的很多成员,都在现实社会拥有崇高的身份,跟社会地位,成为了人类社会的精英分子。若说跟人类社会的融合度,血族堪称第一,几乎百分之玖拾以上的血族,都混迹在普通人类中生活,这个笔力,在所有的妖怪种族中都是罕见的惊人。

大多数的妖怪宗族,都会有大量的隐居者,避开人群,避开人类,只愿意跟自己的同宗来往。

可以说,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血族都是例外中的例外。因为他们的新生代,很多都是从普通人类转化而来,遗留了大量的人类习惯。喜欢群居,喜欢城市,喜欢流行音乐,跟品尝各类美食。

接连赶了两场盛事,方林空这次就显得悠闲的多。血族的百年战争,顾名思义,当然是要打的。每个想要获得爵位的年轻血族,或者想要提升爵位的高等血族,都要击败自己的族人,或者长辈。只有踩着别人的脑袋,才能够看的更高更远,当然,礼貌一点的话,也可以踩肩膀。这句明言是血族的前辈爱因斯坦,铭刻在家族的族谱上的话。

摸着自己的下巴,方林空对眼前的美食,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已经在血族的一位亲王领地里呆了三天。这位亲王正是他唯一认识的血族,奥希尔亲王。

他算是领教了,中国古代谚语说的:“富过三代,才懂吃饭,富过五代,始知穿衣!”

白手起家的富豪们,若不是节俭朴素,便是胡乱花钱买一些奢侈品。前一种可以自豪宣称自己拥有一种美德,而后一种,往往就被人冠以暴发户这个不雅的词汇。

奥希尔亲王虽然不知富了几代,但是富了几千年是有的。他的府邸可说是看似朴实,实则豪奢。随便一把椅子,都可以上述到亚瑟王时代,吃饭的饭碗,都是古代宫廷之物。大门的浮雕,传说是当年请米开朗基罗亲手雕刻。拿起什么物件,都会有人告诉他,此物世上仅此一件,是独一无二的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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