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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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去找个人少的地方抓螃蟹,或者去挖牡蛎,来海边怎么能不去找最新鲜的海洋来吃呢!”

正好总统套房里有厨房,林小海完全可以自己来。

“好,但是现在要做什么?”

朱晓华袖子一挽,准备大干一场。

“来了。”

林小微微一笑没有回答,直接看向另一旁。只见两位保镖手中拿着几个小桶和几把小铲子。

“一人一桶一铲。”

林小海分配好,就让保镖带他们去找好的沙滩。

车子行了十几分钟,绕过一片树林,终于来到了保镖们找好的人烟稀少的沙滩。不过这片沙滩不是特别的大,但是这里的风景绝对好。因为没有人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林小海直接脱掉鞋子走在沙子上面,白秋雨也跟他一样光着脚。

朱晓华夫夫对看一眼,有样学校。

四人就提着桶,一边踩着沙子一边找螃蟹等海鲜,螃蟹有大有小,大的抓了,小的放过。

林小海小时候跟堂兄他们一起抓过鱼和螃蟹,手法相当的老练,看到一只螃蟹,直接从后面把它抓住,然后扔进桶里,桶的身体很光滑,螃蟹根本爬不起来,就算它们用叠罗汉的方式,林小海一铲子下去它们的功夫就白费了,所以扔进去基本上不用管。

不止抓了螃蟹,还捡到了不少可食用的海螺。还有淡菜,淡菜是依附在峭壁上,得用刀子去挖,所以这活就交给了两个保镖。还有被浪潮冲上来的海菜,只要是能吃的就绝不放过。林小海的桶子很快就满了,其他人的桶还只是浅浅的一层。

白秋雨也就算了,他早就知道只要是林小海出来捡东西,绝对是没人能超过他,往往他都能捡到别人捡不到的东西,所以这一次也不例外。他们的桶里只有几里螃蟹和几个可食物海螺,除了这两样,别的什么也没有。

“哈哈,你们真没用,算了你们再去捡螃蟹和海螺吧!我这一次去捡海瓜子,听说味道很不错。”

林小海接过保镖送来的空桶,走到旁边的一个泥摊中,林小海果真去找起了海瓜子。

海瓜子是一种白色的小蛤蜊,大小形状如南瓜子,是一种在滨海滩涂生长的小水产品,因状如南瓜子而得名。肉细嫩,味极鲜,是佐酒佳肴。

林小海随便在泥摊中一铲,扒开泥一看就有一小把海瓜子露出来,他欢乐的把它们全扔进自己的小桶中。继续铲,继续捡,很快小桶中的海瓜子就多了起来。

朱晓华见他捡的那么轻松,也跑过去捡,结果他铲了十几铲,一个海瓜子也没发现。明明就在林小海的周围铲的,为什么他一铲子下去就有,他铲了十几铲一个也没发现?更坑爹的时,林小海还在朱晓华铲过的地方铲了一下,扒开泥一看,又里一堆海瓜子在里面。

“……”

朱晓华哭着回到伴侣身边,居然被一群海瓜子给鄙视了。

“人啊,得认命。”

别看林小海找的容易,换其他人上去,基本上不可能找到几个,白秋雨早就知道会是这样,所以才不上去找虐。反正他只要看着林小海就好,至于能不捡到什么好东西,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对他这种家世的人来说,有什么好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呢?

中午林小海带着一大堆他们捡的海鲜回到酒店,利用总统套房里的厨房做了一堆的海味,四个人吃的停不了嘴。不过白秋雨在这方面对林小海看的很严,这些东西每样都只能让林小海吃一点,不允许他吃多。

林小海自己也知道,于是就捡了自己能吃的吃一点,最后端了海鲜粥出来慢慢喝,算是陪着他们一起吃吧!

这些海鲜已经很新鲜了,林小海处理的时候并没有用什么大料去调味,只是除了简单的葱姜蒜降腥味,然后大家就这样吃,林小海一直认为用最简单的方式烹饪出来的食物才是最原始最新鲜的,所以别看他没怎么调味,但是众人吃的却十分高兴,那种鲜嫩的口感就算他们在那些大酒店里吃的都比不上。

不仅如此,林小海还煲了海鲜粥,味道一点也不比他做的海鲜菜差,结果一锅粥也被他们搞定了,最后洗碗的工作当然是由盛天齐跟朱晓华来做,毕竟动手做菜的人是林小海,清洗这些的是白秋雨。

☆、第124章

“晚上我们再吃海瓜子,到时它们应该把身体里的泥沙都吐出来了。”

林小海把这些海瓜子放在淡盐水中养着,让它们吐半日泥沙,不然到时吃进嘴里的除了鲜嫩美味的海瓜外,还有满嘴的泥沙。

“好。”

揉了揉林小海的头,自从有了孩子之后,这个东西他就很少做了,但是今天不知为什么他很自然的就做了出来。看着兴致勃勃说着晚上吃什么的林小海,仿佛又看到了才十几岁的他,那时他也是这样,对什么都精神十足,又呆又可爱的,让他渐渐的被吸引住了。

虽然现在的林小海脸上多了稳重,精神也不如以前,可那种岁月的沉淀又是十几岁的他身上所没有的,比起少年时代更加的迷人了。爱不释手说的就是白秋雨现在对林小海的感情,他发现自己在经历过了十几年的夫夫生活后,不仅没有什么七年之痒,或是感情渐退的迷惑,反而随着一天天的时间感情加深了不少,今天比昨天还要喜欢一眯,明天比今天还要喜欢一点,就这样一点一点的增加,也许这种增长的情况只有到他呼吸停止的那一天才会断裂吧!

后面几天,林小海还跟白秋雨下海潜水出海捕鱼,甚至他还在海底碰到了一个特别大的深海珍珠贝,这种只在深海里出现的珍珠贝怎么会出现在浅水区呢?不是林小海夸大,这珍珠贝真的很大,一点也不像是浅水区会出现的种类,要是有早被人发现了,要知道这玩意大的一个成人人躺进去都还有余,这么大的珍珠贝直接看傻了林小海和白秋雨,两人录了下来打算回去让孩子们和长辈们也看看。

然后就是那颗在珍珠贝中有小孩拳头大小的珍珠了,居然还是一颗红色的珍珠,白秋雨想过去采下,结果不知怎么回事,白秋雨总是不能碰到它,这珍珠贝离他始终有两米远。

最后没办法,只好让林小海去。奇怪的一幕出现了,白秋雨怎么也不能靠近的珍珠贝林小海游过去很顺利的降落在了它的旁边。林小海伸手,它也没有半点反应,任由自己拿走了里面那颗硕大的红色珍珠。

等林小海拿到珍珠后,那个宠大的珍珠突然合上了,然后林小海就见它一点一点的移动,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深海之中。

“收好。”

发了个消息给林小海,在水下他们没办法说话,只能发消息。

林小海完点了下头表示知道,然后把珍珠藏了起来。他有听说过白珍珠、黑珍珠、金珍珠和粉珍珠,但是他绝对没有听说过这种大红色的珍珠,而且还是天然珍珠。

上了船后,林小海被白秋雨扶着进了舱里,朱晓华以为林小海不舒服,难得没有上前去表现自己,只是跟伴侣坐在船上钓鱼,回头煮成美味的食物。

林小海和白秋雨回到船里的房间,这船是白氏名下的,林小海跟白秋雨都很放心。

把藏起来的珍珠拿出来,两人进屋都没有开灯,现在又是下午,房间里的光线还是偏暗的。结果珍珠一拿出来,整个房间立即被红色的光芒笼罩。

“夜明珠?”

两人惊异的看着手中的红珍珠,不不不,应该说用血珍珠来形容会更恰当一些,因为这珠子红的跟鲜血一样,让人不由的被它吸引移不开眼来。

“小海,来让为夫看看,你究竟是不是天道的私生子,怎么潜个水都能发现这样的宝贝。”

白秋雨把珠子放下,把人抱在自己的腿上坐好,从里到外的检查了一遍,直让林小海叫停,最后被累瘫在他身上。让人无语的是,他们身上的衣服穿的还很完整,只除了某个地方和某个地方被脱下了部分。

“这么大的珠子,还是大红色的,不说在古代价值连城了,就算是现在也都是没有十几亿信用点休想买到。”

白秋雨就着这个姿势,跟伴侣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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