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放宽限制(1 / 2)
说完了登基步骤,接着就是涉及到文武百官的利益问题了。根本上说,还是田地问题。
杨侗也知道大家对于土地的向往,比金钱重。
在这方面他也深思、反思过。
隋朝立国以后,隋文帝设有三类田地:一是可以传于子孙的永业田,人均二十亩;
二是人死以后,须还给朝廷的露田,中男、丁男受露田80亩,妇女受露田40亩。(注:男女3岁以下为黄,10岁以下为小,17岁以下为中,18岁以上为丁,60岁为老。)
三是“公廨田”,所谓“公廨田”就是各级官府衙门把官田租给劳边过剩的百姓耕种,以收租的方式充当各级政府办公费用,超出公费的部分上交朝廷,此类田地也是朝廷的储备田地,当地人口增加以后,以此分配给百姓。
这设定套在百姓身上很合理,若是到了官员身上就不是那回事了。
在官员分田方面,隋文帝是这么来的。
他首先给亲王以下的九品爵位,分别赠给永业田100顷至30顷不等,不过获得爵位的人不多,所以这个数目看似恐怖,且不收赋税,但其实影响不到国家根本。
其次、隋文帝给在任官员也授予永业田,一品官给予5顷,以下每品递减50亩,至九品为1顷,以充官员俸禄,同时不收赋税。
此项规定才是动摇国基的存在,原因有三:一永业田可以传承后代,也就是说,官员致仕或是死了以后,他的子孙还在享受该官的待遇;二、官员升职以后,他的永业田一次又一次得到叠加;三、某个职位空缺以后,朝廷要给继任者分永业田,然后,随着他的升职又一次次的叠加给田地。
如是一来,大量田地兼并到了官员和官员的后代手中,朝廷的赋税也因此逐渐下降。到了没田分给官员的时候,朝廷又是怎么干的?降低弱势群体的标准,强势夺走百姓的田地进行重新分配。
第三、朝廷对世家和官员家中的奴婢,也按照百姓标准授予露田,此规定,纯粹是朝廷在帮世家和官员们养奴婢。而且这一类露田基本是收不回来的,这又进一步的加速了土地兼并。
早在开皇初年,苏威就意识到了土地问题的严重性。他给文帝上了一份奏疏,内容就是“户口日增,民田不足”,苏威建议“减功臣之地以给民”。意思就是将官员手中田拿出来分给百姓,他的建议遭到既得利益者严重反对,最后不了了之。
后来由于人口不断增长,从而出现“地少人众,衣食不给”的社会问题,隋文帝不得不派官员强行把之前的均田数量降下来,但是动的只是百姓这个弱势群体的田地。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新增官员的田从百姓手中拿,新增人口也从现有百姓手中拿的怪现象,矛盾也因此一天天积累。
而官员不仅继续占有大量田地,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受到封赏,比如说,隋文帝先后多次赏赐田地给杨素,次次都是130顷。
与此同时,一些官僚地主仗着家中权势,开始劫夺民地,贱价强买民地的事情在大量发生。这导致老百姓没田种的问题日益突出,老百姓吃不上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也就成了民变的前奏。
杨广登基时,土地问题十分严峻,他因此将九品爵位删成三品,并规定三代以内降级继承,之后剥夺一切爵位待遇,这也是为了收回世家、官员手中的田地作准备,而世家大族以期保住他们手中的土地,反隋的理由更加充分了起来。
杨侗入主冀州以后,也对土地进行了改革。
首先、官员百姓一律按照人均20亩永业田、中男丁男露田80亩,妇女露田40亩的标准分田,使每户人家都有生活来源。但不管是谁的田地,都要按照标准交税。
其次、官员俸禄以金钱代替田地,对三十品官职设定俸禄标准,各品领各品级该得的俸禄,从而避免田地叠加而产生的土地兼并。并能避免俸禄叠加给朝廷带来负担的问题。
第三、剩余官田和“公廨田”改为‘公租田’,租给百姓耕种,地方有收租权,却无使用权,必须原封不动的上交。地方衙门的公费必须做支出报表,工程项目做好预算,审计司审核通过才能动工。
第四、朝廷不给户籍之外的人群授予露田,也就是说,你养奴婢可以,但要自己掏钱。而随着‘摊丁入亩’的推广,人头税的取消,能从奴婢身上得到的也仅是劳力而已,对朝廷没有损失。而且你养奴婢得越多者,自身压力越大。
第五、严禁土地买卖,避免百姓无田而产生社会问题。
第六、行政权、执法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立制度,让官员队伍廉洁起来,极大程度上避免官绅勾结,谋夺百姓田地之事的发生。同时给予百姓监督举报官员的权力。
虽说杨侗的政策得到大家的一致同意,并很好的执行了下去,但是大家都在期盼杨侗赏赐田地。如果不给的话,会寒了大家的心。
因此,杨侗决定将田地的封赏体现于九品爵位之上,正如前面所提到那样,获得爵位的人不多,所以影响其实并不大,而且由于官绅皆要上交赋税,所以跟放到百姓手中没什么区别。
受爵功臣固然因此养奴隶,但是奴隶没有露田,所以功臣们即使是养了,但也不像关陇世家那样,动不动就轻松养士万人。
爵位都到了顶级以后,赏赐钱财就可以了,他们买不了田产,只能投入到市场之上,这样也算是加速了商业的繁荣,毕竟,官员是这年头的有钱人,只有他们的钱到了市场,才能带动整个商业经济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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