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1 / 2)

加入书签

虽然尚未亲政,但嬴政看上去已经像是一个真正掌握了秦国国运的君王,让人无法小觑这位少年君王。

手握日月,执掌江山,不可违逆,任何人敢于和他作对的人,最终被他辗成粉末。

在场所有的人,都被……嗯,也许有一个人没被嬴政吓到。

啊啊啊啊!制服的诱惑啊!好帅啊!决定了!今天晚上就让阿政穿这套衣服做!想上珠穆朗玛峰顶?我让你连冰箱都上不去!

“仲父何在?嫪毐何在?”嬴政扫了一眼殿下,开口问道。

吕不韦和嫪毐听见嬴政的召唤,立刻移动步子,快速走了上来,双双拱手应道:“臣在。”

嬴政淡淡的扫了一眼吕不韦,昔年满头的青丝已经华发渐生,皱纹也渐渐爬满脸庞,父王说的没错,自己会长大,而吕不韦会老去。

他又扫了一眼嫪毐,今天的嫪毐到是春风满脸,得意洋洋,整个人跟飘在云端一样,看上去特别喜气。

可惜还是那样蠢。

阿仲说过“胸大无脑”,换成男人就是“丁丁大就无脑”。

自认聪明且丁丁不小的嬴政,对这句话原来是不予置评,并且认为这是小天阉在美化自己丁丁小的形为,但看到嫪毐的时候,嬴政又觉得这两句话说的还真特么有道理。

赵姬胸大,嫪毐丁丁大,两个人智商都不高。

嬴政心里虽然狂吐糟,脸上还是一脸冷漠和平静,一挥衣袖开口说道:“既然都开了,那就开始吧。”

“喏!”吕不韦应了一声,接着回过身面向大殿,向群臣高呼道:“吉日已到,封侯典礼,即刻开始。”

“喏!”群臣再次跪下。

白仲此时心里有些酸溜溜,人家的侯爷……自己封侯时什么都没有。

封侯大典过后,吕不韦又率先站出来,向众人大声说道:“接下来,请大家移步上林苑,演兵正常开始。”

听到吕不韦的话,六国使节不由彼此对视一眼。

他们当然知道,秦国请他们来的真正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观看一个阉人的封侯典礼,而是要借此次封侯典礼展示秦国的军力。正好,天下人皆知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可秦军到底强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吕不韦和六国使者可谓是一拍即合,双双借着这次机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此时,咸阳宫通往上林苑的道路已经里外三层的布起了防线,预防刺客来袭;而专程负责嬴政安保工作的黑甲侍卫排站于街旁边,一个个手持长戈,面目严肃,静候秦王御车通过。

而在侍卫们身后,则跪着无数咸阳老百姓,按照老秦人的惯例,他们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以表示自己对大王的忠诚。

嬴政坐于王车之内,目光平静的审视着自己的子民,心情颇为有些激动。

炫武,既是吕不韦的目的,也是他的目的。

吕不韦不就是很想让六国使者大吃一惊吗?那么自己也让他大吃一惊好了。

至于嫪毐,区区一个阉人,无非是靠着脐下三寸之物,拉着女人的裙带上位,一脑子粪土,毫无头脑可言,多提他几句都嫌脏了嘴。

待到了上林苑,一个由夯土所建的点将台已经建好,几十米的高台上铺着数百阶石阶,只有秦王才能走最中间的玉阶,而其他人只能从两侧的石阶上走过。

石阶上站着数百名持戈而立的卫士,每当嬴政走到一名卫士之前时,卫士都会跪在地上,向嬴政请安。

嬴政已经习惯了这种场景,他一脸冷漠的穿过人群,从玉阶之中走上高台,向下方极目远眺。

高台是一马平川,数万大军将高台围得水泄不通,任何动静都躲不开嬴政的注视。

当然,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选在今天玩刺杀。

此次阅兵,嬴政虽然只调动了咸阳周边的一些军队,并非最为精锐的边军,但秦军乃是百战之师,纵使是守卫王城的军队,气势也不容小觑,让六国使者看得心惊肉跳。

就在此时,一个军人模样的人,跪倒在嬴政面前,朗声询问道:“启奏大王,一切准备就绪,是否现在开始。”

嬴政点了点头,大声说道:“开始!”

随着嬴政的一声令下,“咚咚”的声音响起,接着六国使者个个脸色大变,因为发现脚下大地开始颤抖起来。

一排一排列队整齐的士兵出现在场边,远远的就能看见他们穿着秦国的军装,头上戴着黑巾,手里拿着七米长的长矛,矛头摆出刺出之姿,斜斜向上直挑天空。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秦国的长矛兵,每次两军对战之时,站于军队之前的,永远都是他们。

待他们走至场中之时,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一股血腥和杀伐之气。

这支队伍必定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

一支又一支的队伍从高台前走过,每一次都让六国使者心惊肉跳。

嬴政很满意六国使者的反应,但是他更在意新军的演兵。

一定会让所有人吓一大跳的!

嬴政信心满满的想着,原本他是准备让新军打头阵第一个出场的,结果被白仲很没好气的一句“让新军第一个出场,那么接下来还有什么可看的”,给咽回了肚子里。

虽然这么说很表要脸,但寡人就喜欢这样表要脸的阿仲,所以……来!亲个小嘴吧!

嬴政想到这里,微微扭过头看着白仲。

只见白仲正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坐席上,穿着一袭得体的官服,上半身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目光十分认真严肃,容貌虽然出众艳丽,毫无平常妩媚之情,反而隐隐有一股肃杀之感……看上去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当然,就跟只有白仲觉得嬴政在人前萌得不得了一样,也就嬴政觉得白仲这个模样可爱了。

就在嬴政幻想今天晚上一定要白仲穿着官服跟自己滚一晚上之时,演兵已经进行到尾声,最后负责压轴出场的新军出现在众人面前。

白仲仿效后世的阅兵,让一名身材高大魁梧,至少超过两米,浑身甲胄的巨汉,高举着军旗走在最前面;而他身后则是一百名护旗手,而护旗手手里,则拿着秦军目前所使用各色兵器,以昭显他们所代表的身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