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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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明沉着地说道:“你们不用刺激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晶晶,你留下来继续,我还有会要开。”

丁明走了,乔宇冲黄轩竖起大拇指:“厉害。”

黄轩正准备答话,鉴定科的警员走出来:“下一位。”

轮到黄轩了,他是最后一个,黄轩进去的时候脚上有些沉重,乔宇不禁乐了,这家伙平时看着油盐不浸,原来除了白颖珊,也有他紧张的时候!

官晶晶一屁股坐下来:“乔宇,干嘛找丁明的事?”

“不关我的事啊,冤枉。”乔宇连连喊冤:“你刚才也听到了,是丁明先挑我们的,再说了,回击的人是黄轩,又不是我,你真喜欢他?”

“他是我的上司,你们这样讲,我和他以后怎么相处?”官晶晶的心情复杂,只有把气撒在乔宇头上,其实她知道,乔宇大度不会生气,是最佳人选。

“撇开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你是女人,他是男人,产生感情情理当中,违法吗?不违法,违背伦理道德?你们俩又不是亲兄妹,表兄妹都不是。”乔宇安慰道:“你就放宽心,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拉倒,看你英姿飒爽,感情上这么墨迹。”

白颖珊和肖丽都默默地点头,燕南却因为兄妹两个字勾起了心事,一幅深思的模样,等黄轩也采取完dna,今天的警局一日游就正式结束了,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乔宇和白颖珊回古董店,刚一进去,小呆就嗷嗷叫起来:“你可来了,现在带我回家吗?”

守门灵从背包里钻出来:“不换。”

小呆欲哭无泪,白安安走出来,厉声道:“你说不换?”

守门灵一向惧怕白安安,此时老老实实地说道:“换,反正迟早要回来。”

小呆兴奋地从石虎里钻出来,和守门灵换了位置,小呆抱着乔宇的脖子又是亲,又是叫,别提有多兴奋,这正好验证了一句话——距离产生美。

看到白安安,乔宇想到那个对血玉很有兴趣的人,问那个人后来来过没有,白安安摇头:“这种散客一个月见不到一次。”

第232章 端午,极阳

最近也没有发生与血玉相关的事件,乔宇这才落了心,六指大概是无聊,才拿着血玉在电视节目上炫耀。

一没朋友,二没妻子,三没孩子,还背负血海深仇地活,生活真无聊。

“姑姑,阮老板那里没信息吗?”白颖珊问道。

白安安使了一个眼色,摇摇头,白颖珊不再问,拉着乔宇去打扫古董店,守门灵换回来后在石虎里一动不动,一点精神也没有,懒得说话,弄得乔宇还有点心疼。

乔宇拿着鸡毛掸子扫着古董上的灰,眼光瞟过去,发现之前的玻璃种不见了:“姑姑,玻璃种卖出去了?”

“今天有个客人过来,不仅是午时出生,而且是端午节出生。”白安安说道:“挺适合做那块玻璃种的主人,我问他是自戴还是送人,说是自戴,就放心地卖出去了。”

端午又称为端阳,那一天是一年中阳气最足的一天,端原本就有至高的意思,午在十二地支中,排列第七,在阴阳五行中,属阳火,端阳,也就是极旺盛之火。

而那一天的午时,指的是中午的11点到13点之间的阳辰,午时是一天中阳气最充盛的时段,因为那时是太阳运行至中天的时间。

端阳的午时出生,乖乖,这个人是极阳之体啊!

见乔宇目瞪口呆,白安安补刀:“你如果不是有猎鬼师的封印,身上的阳气还比不上这个人,不过这个人有些奇怪,眉间阴郁,还有一点苦瓜脸,这样的人一辈子行大运还来及不呢,怎么会眉带霉气?”

乔宇还没应话,就听到有人跑进了巷子,脚步声声声急促,还带着急促的呼吸声,古董店的门白天开着,那家伙直接跑进来,一只手扶在柜台上,另一只手扶在自己的腰上,喘着粗气:“老,老板!”

说曹操,曹操道,白安安说道:“他就是上午的客人,端午节出生的。”

是么?乔宇马上打量起来,只见这个家伙瘦瘦弱弱地,戴着一幅黑框眼镜,嘴唇略厚,鼻子还算挺,模样嘛,还算周整,就是显得呆头呆脑。

如白安安所说,额心的确有点阴郁之气,整个人不是很精神。

这个家伙正准备说话,突然看看乔宇,又看看白颖珊,激动地往后退了一步:“你,还有你,你们不是,不是天台上的情侣吗?”

乔宇和白颖珊对视一眼,一起看着他:“我们不认识你。”

“我认识你们啊,天台挟持事件,你们俩合伙解决事件,太酷了。”眼镜小年轻看着乔宇说道:“有个网站是不是你的?我专门跑去留言,可没有人理我呀,亏我写了那么长,我的悲剧史全部交代,唉,我是不是找错网站了?”

“留言,你留的什么?”乔宇问道。

“八字轻,倒霉鬼。”眼镜小年轻说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可惜,我肯定找错网站。”

“你没找错,我也看到了。”乔宇觉得这是缘分,咋躲也躲不过去。

“真的?”眼镜小年轻说道:“我叫朱元,你,你,你,稍等,我先办件重要的事情。”

朱元掏出一个盒子,白安安认得来这是放玻璃种的盒子,只见朱元懊恼地将盒子打开:“上午买的,下午我正准备出门,在门口摔了一跤,裂了。”

好好的一块玻璃种摔成了三瓣!

别说白安安了,就是乔宇也觉得心疼,碎玉为瓦啊。

“能补吗?”朱元说道:“今天就是我女朋友的生日,我本来想送她……”

他突然闭上了嘴巴,白安安责怪道:“不是说自戴吗?”

“嗯,这么贵的东西我舍不得自己戴,应该送给女朋友。”朱元解释道:“我女朋友一直喜欢翡翠,我就想送一块给他,虽然平时也送她戒指手链什么的,但她戴一阵子就不喜欢了。”

白颖珊敏感地捕捉到什么,歪着脑袋问道:“那她是每隔一阵子就让你买新的首饰?”

“你怎么知道?”朱元兴奋地扶扶眼镜:“她的喜好很容易改变。”

笨蛋,八成遇到爱情骗子了,成天买单,到时候连人带东西全得跑!

白安安也是过来人,猜到个八九不离十,说道:“既然她喜欢,我就好好给你补上,只是补出来不如原来的效果好,这是肯定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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