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1 / 2)
旁边的人都笑着应和,王婶听出她话里的意有所指,不过她今日心情好,倒也没有在意,刚想笑着说几句,就听外面喊了句:“新娘子来啦!”
众人齐齐站了起来向外面望去,王婶忙跑回了大堂,她是婆婆,自然要接受新人的跪拜的。
行礼估计还有一会儿,月娘记得那会儿是有多累的,但亲身体验是一回事儿,看别人又是一回事儿,虽是在乡下,但礼节在月娘看来依然很繁琐,终于看到新娘子跨门进来,由喜婆扶着,看不见面容,但能看出个子很高挑。
月娘望了眼身穿红色新郎服的来顺,他有些缅甸的站在一旁,明明想笑,却极力绷着一张脸,看起来有些滑稽。不过想必对这桩婚事,也是极满意的。
送入洞房的时候,有人想要闹洞房,被来顺千求万求,又许了待会儿多罚几杯这才勉强放过他们。月娘记起当时是没有人要闹他们的洞房的,想必是顾忌林大磊吧,不过那样避免了许多尴尬,倒也是不错。
新郎新娘行完礼,新郎就要出去了,临走时磨磨蹭蹭,直到被屋里的几位年长些的妇人噗嗤一声笑出来,这才通红着脸不好意思的跑出去了。月娘跟在几位妇人身后,见那位新人就坐在喜床上,也红着脸不敢抬头。
那几位妇人就开始在旁边东扯西扯,报了各自的来头,不知有谁问了句那新娘子的年龄,嗓音颇大:“哟,今年十七了啊,与我们大磊娘子差不多,她今年过了年也是十七,也是时间不久的新妇,这样看来,你俩定会能说到一块儿去。”
那新娘子就娇羞的抬起头往月娘这边看来,就看见一位正冲她温婉笑着年轻女子,若非她人说是新妇,看起来竟像是比她还小几岁的姑娘家。这样一个娇美如花又温柔可人的女子,居然嫁给了年纪又大脾气又莽的林大磊?她看向月娘的目光便有些好奇。
月娘也不说话,只是在那笑得十分得体。
旁边就有人附和:“对啊对啊,你们两家又离得这样近,平时串串门说话是最方便的了。”
又有人道:“只怕新郎官不愿意放漂亮的新娘子出去呢。”
新娘子因好奇月娘而抬起的头,因为这句话再次不好意思的低下了,但是大家还是看清了她的面容。
与月娘比起来,实在是算不上白,但是与那些经常下地干农活的妇人相比,皮肤还是很不错的,浓眉大眼,嘴唇有些微厚,看起来十分实诚,并没有像王婶说的那样待人轻蔑,月娘对她的第一感觉不错。
与这娇羞的新娘子比起来,月娘觉得自己脸皮已经厚了些,自己终于不再是总被人拿来说笑的那个了。只是新娘子对她的好奇和好感也挺高,时不时的偷偷往她这瞟上几眼,月娘只作不知,一副认真听旁人说话的温顺模样。
宴席之后回到家,月娘揉着笑僵了的脸,对正洗脸的大磊道:“我挺喜欢那个新娘子的,看起来就面善,一点也不像王婶说的那样。”
这是林大磊第一次听见月娘话家常,有些惊讶的看了她一眼。月娘说完以后也觉得有些不妥,她背后从不道人是非,却不知今日是怎么了,突然就说起了那样的话。
林大磊惊讶过后便心中了然,若非把自己当成最亲近最信任之人,她也不会在他面前露出这等小女人之态,毫无顾忌。见月娘不再吭声,他擦了把脸走到月娘身边道:“王婶向来都是说话夸张几分的,她的话你只需信一分便可,其它的听听就过了,不必在意。”顿了顿,又道:“你与我说这些话,不用觉得有何不妥,你我本就是一体的,那些贴己话不与我说,又与谁说?”
月娘还是有些不自在,总觉得说人长短是非总是不好的,心想也幸亏对方是林大磊,不过换成别人她可能不会这般草率,但脸面上终究有些过不去,正好在家饿了一天的哼哼跑了进来,月娘便去给它弄些食物了。
林大磊白日里见来顺娶个媳妇就差把嘴裂耳根后面去了,便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他和月娘的成亲之日,夜里自然免不了一番耳鬓厮磨,翻云覆雨,直到月娘香.汗淋漓的嚷着腰疼,他这才想起上次饿了好几天的教训,只好恋恋不舍的休战了。
翌日,林大磊起身时月娘也跟着起了床,记起昨晚她是累极了睡着的,林大磊便想让她多睡一会儿,月娘觉得昨日林大磊帮忙扛桌子,肯定很累的,便要起来给他做饭。
两人一同起床,洗漱之后,林大磊就拿起柴禾劈柴,月娘就在厨房里升起炊烟开始做饭,小鸡仔们已经长得大了许多,现在差不多可以看出公母来了,有那半大的小鸡就在鸡窝里转着圈叫唤,看起来精神十足。
这样安逸美好的画面,在月娘往后的日子里,总是会经常的想起,那是多少荣誉富贵都换不来的珍贵。
月娘把饭做好之后,没有着急盛饭,就蹲在一旁看林大磊挥舞着斧子砍柴,他身上的肌肉跟着他的动作一紧一松,看起来十分有弹性,怎么她摸上去的时候就觉得硬硬的呢,有时她被他弄得失措了,张嘴咬上去,就好像咬在牛皮上一般,韧性十足,还有些镉牙。而他却好像很喜欢她咬他,每当那时他就会变得更加勇猛,让她更加痛苦不堪。
想起以往的那些事情,月娘脸上便情不自禁的布满了红霞,似嗔似怒又饱含甜蜜着斜睨着那轻轻松松就将一块粗壮的木柴劈成两半的男人。
不料这千种风情的撩人之态落在他人眼中,心中便激起了千层浪,尤其是这样美好的女子,居然为了一介村夫亲自下厨学会了做饭,这与那乡下粗糙的妇人有何不同,嫉妒与不甘瞬间淹没了他,挥开前方遮挡的树枝,他大步迈向那小小的庭院之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