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走,我带你去屠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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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

林霄弹出一道剑气,将长剑磕飞。

“林霄国王,你让我死吧,我六个儿子,已经死了五个,我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你不是池中之物,离开这里,去更大的天地闯荡吧。

魔教势力太大,就连大王国铁剑王国都被击溃,残剑王国不可能撑得住。

你走吧,让我去死。”

冷寒山颤巍巍的从地上站起,说道。

“你现在不能死,你要看着我,将乱剑王国魔教徒杀光。

我是残剑王国国王,决不能眼睁睁看着王国灭国。”

林霄冷冷说道。

“不,你虽然厉害,对抗整个乱剑大王国,却是以卵击石。”

冷寒山摇了摇头,

“乱剑大王国,得到了血月魔教支持,几乎相当于一个分堂。

现在,剑王级别的高手,不下二十人,剑君级别的高手,足有三百多人,就算与铁剑大王国血拼,死伤一些,也在二百人以上。

你不可能杀得过来。

你走吧,抓紧时间修炼,等到剑道大成,再来灭杀魔教教徒。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至于我,年事已高,死不足惜。”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适合我。”

林霄空空的眼眶内,血红的眼珠杀机冲天,邪气凛然,看上去诡异无比,

“我林霄报仇,就在今晚。

他刺我一剑,我反手就给他十剑,

他屠我残剑王国五城,我就屠他乱剑王国五十城。

我会血洗残剑王国。

如今京城已经被灭,你可以去青阳小城,找我父亲和爷爷,哪里可以躲避一时。”

“你爷爷林震英?”

冷寒山眼光黯淡下来,“想不到我还要在他手下庇护,当年我贬去他爵位,实在不妥,现在没脸去见他。

好,你放心,我不会求死,我会积蓄力量,做拼死一搏,就算与敌人同归于尽,也比自杀强。”

“啊啊!”

那边乱剑王国的大剑师,还在到底哀嚎,不过看样子,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滋滋!”

林霄冷哼一声,祭出暴血魔阳剑意,一轮血色红日冲了过去,炽热的血焰熊熊燃烧。

眨眼间,将这些人身上的血气吸干,半截干尸跌落在地上。

暴血魔阳没入林霄体内,一身骸骨又多了几分血色。

通过汲取这些人的血精之气,林霄恢复了许多,只不过血肉皮肤,还没有迅速长出来,看上去依然狰狞可怖。

“那个疯家伙,让你宰了,不错不错。

我在外面,血食吃得差不多了。”

辟邪妖羊从外面冲了过来,嘴角全是鲜血,显然没少吃。

此时它的鳞片,乌黑发亮,完好如初,而且实力看起来,比之前还要强大不少。

之前是五级初期妖兽,现在基本上到了五级中期妖兽,相当于六星左右剑君,当然,肉身防御,速度敏捷,比剑君还要强太多。

看来吃血食,饮鲜血,对他实力也是一种提升。

“想不想吃更多强者的鲜血?”

林霄冷冷问道。

“那当然,如果再让我多饮些鲜血,说不定很快就突破六级了,只不过现在血食快吃光了,去哪里找?”

辟邪妖羊喜羊羊,看了看四周,有些诧异的说道。

“走,我带你去屠城!

去乱剑大王国,那里有很多大高手,足够你吃了。”

林霄淡淡说道。

“咩咩咩,

吃多少都行?太好了。”

辟邪妖羊一蹦二百丈高,显然兴奋无比。

“我走了,去杀人。”

林霄和冷寒山打了招呼,纵身跳到辟邪妖羊背上,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一轮红日,慢慢的坠下,光线迅速黯淡下来,京城此时,已经被猩红的血云笼罩,久久不散。

“嗖嗖!”

辟邪妖羊吃饱了血食,实力大增,四蹄撑开,虎虎生风,速度追风似电。

飞越山岭,河流,丘陵,森林,如履平地,脚下黑云缭绕,妖雾腾腾,黑风四起,简直如腾云驾雾一般。

如今喜羊羊的速度,每个时辰,已经超过了四千里,比许多五级妖禽还要快。

林霄面无表情,坐在羊背上,酝酿杀机。

他并不是嗜血好杀之人,可如今,在他刚刚当上国王,他的国家子民,就被魔教屠戮,甚至国家都被灭了,

他所做的,只有以暴制暴,以杀止杀。

杀的越多越好,每多杀一人,魔教的势力就会少一人!

残剑王国东西疆域万里,南北则有一万五千里,而京城距离乱剑大王国的疆域更短,只有不到六千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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