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1章 望长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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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归于地,量地计丁,纳钱代役。

李超的摊丁入亩,与朝廷的租庸调制完全的不同。连程咬金都看的出来,李超的这个摊丁入亩,又是在劫富济贫。

李超此举,其实就是把自秦汉以来的人头税,给废除了。而废除人头税,其实就是对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

大唐搞不出来羊吃人运动,要发展工商,朝廷的租庸调制,其实就是最大的阻碍。租庸调制,配合均田制,就是企图把所有的农民都束缚在土地上。

废除丁税,也就是废除人头税,百姓没有地,则不用承担地丁税。那么百姓也不需要去做隐户,不用去依附那些豪强地主。而赋税征钱,则能适应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能促进农业商品化,甚至是促进资本主义萌芽。

李超还打算,等摊丁入亩进入到下一阶段后,到时朝廷直接不再征收实物,而是直接征收钞或者钱。

“那朝廷以后还要推行均田制吗?”

李超想了想,均田制终究是难以适应大唐发展的。均田制出现的时候,正是南北朝的时候,那时战乱频繁,导致人口锐减,田地荒芜。于是,朝廷推行均田法,把空置的地分给百姓,然后征收租调庸,这样一来,恢复生产,也增加了朝廷收入。

但现在一统时代,人口再不会大量锐减,只会不断增多。而田地却还是那么多,就算大唐开边拓土,也不可能跟的上人口的增长,以及土地兼并的速度。土地兼并是很厉害的,哪怕朝廷推行均田制,可对兼并也没有什么影响。

人口增加,和土地兼并加剧,最终只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没有田地可分,均田制必然崩溃,甚至连府兵也会很难再分到军田,这也必然导致府兵制的崩溃。

没有田的府兵,就难以置办的起自己的装备,也没余力请人在他训练、打仗时帮忙耕田种地。

没有地,却还得向朝廷交租调庸,还得为朝廷服役打仗,最终必然就是百姓活不下去,军队没有战斗力。

李超其实不反对土地兼并。

但允许土地兼并的前提,就是罢租庸调法,推行全新的两税法,摊丁入亩,一条鞭法,役归于地,摊丁入亩。

百姓没有了沉重的丁税、丁役,那么就算他们不种地,也有其它的选择。比如可以给李超这样的地主佃田,他们做为佃户,只要给地主李超交租就好,并不用再向朝廷交税,他们原来的丁税丁役,摊到了田地里面,由田地的主人李超这样的地主们交纳。

失地的百姓,也可以去给工坊做李超做工,直接拿李超的薪水,靠薪水养家糊口,也一样的不用向朝廷纳地税丁役这些。

“不抑兼并?”程咬金惊讶万分。

汉以来,朝廷都是重农的抑商,并且是打击土地兼并的。可李超现在却说出不抑兼并这样的话来。

“对,不抑兼并。只要百姓不再需要背负租调庸,那么就算兼并严重,又有什么关系?朝廷不再以丁税为主,而改以财产田亩为主,那么贵族官员地主都得纳税,他们就算兼并了再多的田地,可也不能跟以前一样能够免课或者只纳极少的税。”

“对朝廷来说,向一百个农民征税,跟向一个地主征税,并没区别。税额没变,朝廷也并没损失。”

宋也不抑兼并,宋经济能繁荣,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宋也是实行中唐后推行的两税法。

程咬金觉得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这些新说法,好新奇。

“难道说,朝廷以后允许我随意兼并土地?”

“前提是你能买到那么多田地,不抑兼并,又不是让你巧取豪夺,你想买地也得人家愿意卖,正常的买卖交易,朝廷为何要禁止。你买了地,也就等于把这地的税买到手了,以后这地的税也归你教了。”

而在以前,官僚贵族地主们往往拥有免课特权,因此他们兼并的地越多,可并不代表交的税越多,往往他们的税有一个上限,可能一千亩地也只是差一百亩的税,一万亩也是交一百亩。

在这种情况下,地主们兼并的地越多,朝廷的损失也就越大。而失地的农民没有了地,可摊在头上的丁税却没有变。

等于这些人没有了地,可却还在为兼并了地的地主们交税。失地农民往往成了穷人,没有钱,朝廷往他们身上征税就成了难题。有钱人的税朝廷不收,却往没钱人身上征税,这种现象,在明末的时候最突出。

最终不可避免的肯定就要有人造反。

“朝廷不抑兼并,还可以征收契税,比如规定土地交易,必须立契约,而官府每次交易,按交易额征收百分之五或者多少的契税。这样,每次土地流转交易,朝廷不但没损失,还能赚笔契税。”

不抑兼并的前提,是以后摊丁入亩,按田亩征税,贵族、官僚、地主都没有免税特权。

“真能做到所有人都要交税?”

“这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们此前推行的两税,不就是让所有人都纳税了吗?”

历史上,两税法正式推行的时候已经是在中唐,那个时候朝廷极弱,藩镇割据,可朝廷都做到了让所有人纳税。

而此时更是初唐,大唐初立,朝廷威望正隆。

这个时候推行新法,让所有人纳税,并不是不可能。只要朝廷有这决心,凭着皇帝的意志,和朝廷的强大实力,最终也还是能推行下去的。

眼下可不是晚明的时候,那个时候国家腐朽,朝廷想要推行什么政策,可都很难政令通畅,甚至会被下面的人反对的推行不下去。

不过在唐初,这样的事情却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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