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剑仙 第345节(1 / 2)
而这显然都不是他想要的。
“兄台,我有一个疑问啊,现在可是大晌午的,你穿着夜行衣,是不是显得太猖狂了些,虽然这条街很冷清,但也不是没有人啊,你就不能选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么?”
孟青也是有些发懵,他只是想着做坏事肯定要穿夜行衣,但是忽略了现在是白天,他这副装扮就算没问题也有问题了。
也不知道来这里之前,有没有人察觉到异常,直接报官。
想到这里,孟青彻底慌了神。
他选择这条街,当然是因为这里住着的人多数很有钱,可他埋伏在那条巷子里之前,可是穿着夜行衣直接走过来的,而且没有蒙面,大白天的穿着夜行衣,虽然可能只会觉得奇怪,但也难保不会有人联想到什么,直接去报官啊。
而被孟青劫持的男子当然就是李梦舟,旁边被认为没有威胁的女子毫无疑问的就是萧知南。
他们都颇有些无语。
其实在孟青从巷子里跑出来时,他们就已经注意到了,孟青能够跑到李梦舟身后,轻而易举的劫持到他,当然是因为李梦舟根本没反抗。
他们只是没想到居然会遇到如此白痴的劫匪。
李梦舟有陪孟青玩玩的想法,但萧知南却不会给面子,当即便直接把末花剑横在了孟青脖颈处。
虽然末花剑并未出鞘,可那冰冷的寒意依然让得孟青打了个寒颤,仿佛有一种如坠冰窟的感觉,握着匕首的手也有所僵直,而李梦舟也趁此逃脱了孟青的‘控制’。
“你胆子可真不小啊,这里可是锦州城,你居然当街劫财,大白天的还穿着夜行衣,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想要做什么?”
李梦舟当真觉得有些好笑。
而萧知南提剑微挑,孟青脸上的黑布就掉落了下来,这就是彻底的暴露了身份。
孟青面若死灰。
他苦闷地说道:“我以前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李梦舟说道:“看得出来。”
孟青继续苦着脸说道:“我今日已经成功了一次,现在是第二次,但我依然感到很害怕,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李梦舟很惊讶的说道:“你居然还成功了一次?我还真的小瞧了你呢。”
他想着遇到如此白痴的劫匪,被成功劫财的那个人岂不是更白痴?
第三十三章 姓郎的那个神医(上)
在巷子口的石头上,李梦舟和孟青并排坐着。
有路过的行人很奇怪的看着他们,虽然孟青穿着夜行衣,但正常情况下,百姓显然也不会想太多,只要不是蒙着脸,拿着刀的,穿一身黑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可能联想到其他地方去。
况且夜行衣和正常的黑色衣服还是有区别的,正如李梦舟也是穿着一身黑,但布料皆属上乘,也有花纹,而夜行衣是真的一身黑,布料也是很普通的,谁会穿着那种看起来就很贵的夜行衣?
有那银子,也不会夜行了。
就算是因其他缘故要夜行的,并不缺银子,可只要不是经常做,也没必要专意制作一件很上乘的夜行衣,除非是有着特殊癖好。
所以之前孟青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
换个思路来想,布料粗糙的同色衣服,在富贵人家里的小厮不都是那样的穿着?
若非自己心里有鬼,其实真的没有人会去在意。
唯一可能出现状况的也就是富贵人家的奴仆也不会穿着一身黑,多数是青衣或是灰衣,孟青的装扮也只是会引得百姓投去奇怪的眼神罢了。
萧知南背靠着墙壁,她虽然不是很理解李梦舟为何要跟孟青说话,但是听闻着孟青的过往,她倒也是渐渐入了神。
孟青虽不像关慕云那般在上庐有着极高的人气,被誉为上庐第一才子,但孟青在锦州城也的确是曾经有名的才子,至少是很有希望考入梨花书院的。
就算孟青没有修行资质,他也能够依靠才华进入书院,被培养成为姜国的栋梁之才,梨花书院终究是一座书院,里面除了修行者外,最多的便是读书人了。
而孟青之所以错过了考书院和朝试的时间,是因为当时母亲病重,他全身心的照顾母亲,但最终母亲还是撒手人寰,只能说是孟青的时运不济。
梨花书院和朝试皆是三年一次,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孟青也只需要再多等三年,考书院或入朝试,终归还有机会,长远来看,孟青的未来也是无可限量的。
但孟青终究是错过了去年的考试,有人借此嘲讽他,也不可避免,在那一天没有到来之前,孟青都只能习惯这样的事情。
有人嘲讽,自然也有人欣赏,除了阚杳兮外,主簿无疑便是最欣赏孟青的人,管理文书的职务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主簿的地位在官府里也很高,虽然给孟青的俸禄没有多少,但是足够养活他,而且省着花,还能有点剩余。
在孟青最困难的时刻,主簿对孟青的帮助,显而易见是排在第一的。
阚杳兮是孟青的精神支柱,而主簿便是他生活上的支柱,让他不至于饿死。
读书人在姜国的地位是高于寻常人的,但也要具备一定的才华,不是因为你是读书人,就对你高看一等,主要还是看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孟青之所以沦落到拦路劫财的地步,归根结底还是凝脂膏惹的祸。
而问题也出在阚杳兮的身上。
“郎神医的凝脂膏确实堪称神药,居然能够让人焕发青春,不仅仅是消除皱纹,美肤祛痘那么简单,是真的变年轻,而且变得更美。”
“杳兮自从用完一瓶凝脂膏之后,短短几日,她的皮肤就出现了一些问题,变得很暗沉,而且也生出了一些雀斑,那几日,她的精神都变得有些萎靡,我能够明显看得出来,她变得有些不太正常,而只有继续使用凝脂膏才能解决这种问题,杳兮终究还是瞒着我买了第二瓶。”
说到这里,孟青似是有些不敢相信的继续说道:“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因为没有银子买凝脂膏,杳兮居然瞒着她的父母,偷出房契,把祖宅给卖了!”
事实上,得到银子的阚杳兮直接买了两瓶凝脂膏,因为祖宅面积不大,位置也不算很好,其实并不值多少银子,但居然仅仅只够买两瓶凝脂膏,也是很匪夷所思的事情。
若是省着点涂抹凝脂膏,两瓶的量也足够用小半个月,甚至大半个月的了,但是阚杳兮在短短几日里便用完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