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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2 / 2页)

死亡时间不会错。我说,而且死者八点多还在打电话呢。

是啊,那这个外卖员再回来,也敲不开门啊。程子砚说道。

这其中的关键,我还没有想明白。我说,也不需要想明白,现在只需要等候理化检验结果出来,我们就可以给专案组反馈情况了。

侦查人员已经根据死者app里的订单,对送货的外卖员进行盯梢了。林涛说,如果我们确定是这个外卖员作案,就可以立即下手抓捕。

可是,证据真的够吗?程子砚问道。

先别着急,你把八点多钟那个去25楼的外卖员的影像调出来对比一下。我说道。

程子砚点头应允,很快就提取出两个男子的侧面影像。虽然戴着头盔,看不清眉目,但是从衣物和头盔的一些细节特征上可以看出,这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即便是同一个人,在同一栋楼里送外卖,也不算是异常情况啊。程子砚说道。

我见程子砚满心疑窦,于是把我的推论给她从头到尾地解释了一遍。

根据尸体检验和现场勘查的结果,唯一可以得出的推论就是,现场有外人进入,死者被外人捂压口部,引发了她的基础疾病而死亡。虽然监控不能确定这个外人是谁,虽然现场的迹象表明这不是一起侵财、性侵的案件,但是并不能排除激情杀人的可能性。毕竟凶手捂压口部的动作并不十分严重,死者的身上也没有严重的抵抗伤。

既然是激情杀人,那么就不能用作案一定会用很长时间的思维来看待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的疑点,并不是作案动机,而是现场的狗为什么会昏迷。之前大家都怀疑是中毒,因为中毒才会导致某个密闭空间内的所有生物都昏迷甚至死亡。可是死者体内的情况排除了中毒。至此,大家都认为人和狗并不是中毒。可是,这是一个逻辑问题,人排除了中毒,就一定也要排除狗是中毒吗?显然是不对的。另一个疑点,就是死者明明点了外卖,胃内却是空虚的。

复勘现场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客厅的一个局限性部位,有被打扫的痕迹,而隐藏的垃圾桶里,有剩下的外卖。综合上述的疑点,基本就可以得出一个逻辑推论。

穆小苗点了外卖,而外卖送到后,穆小苗准备拿去放在客厅茶几上时,不小心掉落到了地上。既然掉落到了地上,穆小苗就不会去吃了。而在此时,狗会不顾一切地过来吃。把狗赶走后,穆小苗会把客厅打扫一遍,然后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因为外卖里有油,所以给我们留下了线索。

既然外卖员送外卖到她家之后,二十秒就离开了,肯定不会是外卖掉落在地上而引发的争执杀人。但如果狗真的是中毒了,那么这就不是单纯的见色起意之类的事情了,而是一个有预谋的杀人过程。因为外卖本身不是给狗吃的,而是给人吃的。

你刚才说是激情杀人,怎么这会儿又变成有预谋了?大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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