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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章(第1 / 2页)

在这个严肃的场合,这小子好像到了自己发挥特技的杂耍场,法官不止一次提醒他要言简意赅,不要浪费时间,但他也就好上一分钟,接着又是长篇大论。

警方出示的证据也不多,基本上是怀疑居多。

庭审的主要焦点就是李大中到底知不知道李梅给他留下二百万遗产的内容做为争论的焦点。

这件事只有李梅和李大中是当事人,也只有他们才知道这里面的原委。

李梅死了,死无对证。

李大中一口咬死自己完全不知情,他说如果知情也不会狠下杀手,几乎在他身边的人都可以证明,五年来他是怎么对待李梅的。

李大中如果不知道遗嘱中有二百万留给了他,他就没有任何的杀人动机,而如果知道,这事就变得复杂了。

两方就李梅之死展开讨论。

到底是人为还是自然死亡,双方也都出具了大量的证据,但没有一个证据足以说明各自的观点,也就是都存在着证据不足的缺陷。

到了高峰期。

曲朗自己承担了,他坦言:李大中虽然在五年内与李梅有着复杂的男女关系,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关系是良性化的。

警方给出的两人是利用关系,但利用关系也分好坏,他们的关系与金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如警方所说,李大中是极看中利益的。

在得知李梅要离开后,多次想获得利益这也是可以理解了,但他并没有利用自己的便利采取任何的手段。

警方给出的,李大中多次拿李梅的物品出售,据我们了解,这些李梅是默许的,还有一点就是李梅在走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唯一没说的就是那遗嘱中的二百万。

李梅为何不说,据我们事后了解,她去的是美国,但她去的地方并没有亲属和朋友,也许有也是不为我们所知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留有后路的,她是打算回来的,我们都知道她生病了,而且是晚期,能不能她是想去美国治疗呢?

我们在她打的电话里,看到了许多医院她都是了解过的。

这就说明,李梅是想去美国治疗,至于她为什么没选择把李大中带上,这里面具体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从这点上来看,她没有把遗嘱的事告诉李大中就行得通了,因为她有回来的打算,国内的医生说她还有三年的时间,如果到了美国有延长的可能呢?

还有一点就是,李梅一生无子女,有一个小时候领养的女孩儿,女孩儿被领养的时候已经六、七岁了,跟他们一直没有感情。

在把她送到美国学校后,在她还不到十八岁的时候,女孩儿就消失在了美国,再也没与他们联系,如果说她去美国是为了找那个女孩儿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找不到,二是找到了对方也不会再认她的。

从以上的推理来说,李梅并没有把遗嘱的事告知李大中,而李大中迫于无奈,不得不选择了另谋生路,这点从他的邻居处也可以得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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