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他自不远处弯弓,拉满了弓弦,对住狂奔逃命的“顺天王”,瞄准时心有杂念,欲问这天地,是否真有天意,若有,是否真该顺其意。
放——
弓弦震荡,利箭奔出,当真就在眨眼之间,箭尖猛地扎进李得胜咽喉,人群中一阵惊呼。队伍就此乱了,齐颜卫赶马追上,不过瞬息。
精锐对残兵,胜负毫无悬念。李得胜的娇妻美妾当即被瓜分干净,儿子孙子也懒得带走,只留下长子一人,其余就地处决。
一时间哭声震天,享乐也无边。
李得胜的马仍安安静静留在原处,这位撞破旧山河的顺天王却已经倒地不起。陆晋只管上前去取他的箭,脚尖一蹬,将李得胜尸首翻开来,他的箭直插咽喉,快如闪电。留存这人临死前最后神情,惊诧、恐惧,或许还有悔恨,但这一切都因这一箭化作尘埃远去。
这一夜烧尽,新一轮朝阳就要在山巅升起。
第一抹晨光落在他刚毅的侧脸,一缕凌乱的发丝飘在额前,发尾沾了血,将落未落,吃吃不决。
他抽出腰刀,宰羊一般割下李得胜新鲜热烫的大好头颅,挂在马前,如一顶新鲜装饰。从前心心念念梦寐以求的,如今拿在手里,也不过尔尔。
无上的荣耀就在身前一步远,他却感受不到欣喜与快乐。腿上的伤口结痂,最终脱落,长新肉,覆一层新鲜的皮,不药自愈。
但心上的伤,要几时才能休止?
简短粗糙的庆功宴之后,陆晋独自一人回到两仪殿,殿内空旷,久无人声。只留下满地酒香,杯盏倾覆,瓜果散落,看得出前一刻寻欢作乐美酒奢靡,是怎样一番浮华景象。他从书架上找出一排烧香春,便就坐在台阶上一坛接一坛地喝。
人说酒是最好的疗伤药,醉过去,万事皆休。
他记得她说过,她自幼出入两仪殿,听那些个阁老、尚书、太监们吵吵嚷嚷议事,任是哪一个都有乡音,还有的两个同乡吵起来,骂的都是家乡话,在场的只当他俩唱戏,每一个听得懂。
曾经有那么多争执吵闹,甚至于你死我活,到最后他脑子里留下的只有她娇俏的脸,浮着花一般的笑靥。
“云意……你回来…………你回来…………”
迷蒙中他似乎看见了她,在飘摇的纱帐后,一段窈窕婀娜的影,似她,又相距甚远,再眯起眼仔细看,分明就是她,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如天上云,是他此生都遥不可攀的风景。
他站起身,急迫地往前冲,拉开重重纱帐,在夜风中,薄纱后,望见一张似曾相识得脸,一段写满旧事的长发。
“云意……你回来了…………”
她跪在他身前,牵起他的手,将男人粗糙温暖的掌心贴与脸侧,闭上眼,垂目时的温柔令人沦陷。
她说:“是的,二爷,我回来了。”
一切美妙得如镜花水月。
巴音在殿外与查干商量,“唉……要怪就怪我…………”
查干连忙说:“怪我怪我,主意是我想出来的,二爷到时候要抽筋扒皮都找我一个人。”
夜里冷,巴音搓了搓手,长叹道:“我这辈子还没见过二爷这样,咱们二爷,心里苦啊…………”
查干附和道:“可不是吗,咱们二爷是有情郎。”
☆、第58章 回忆
五十八章回忆
女人的皮肤,带着春末浓香,也如同花瓣一样柔软易碎。他掌心紧贴她侧脸,厚重的茧摩擦着薄透的肌肤,带来一股搔在喉咙末端的痒和疼。
她将他当成救世主,是黑夜里唯一一束光,是汪洋中飘来的小舟,是她救命的法宝。
然而这些缠绵的情与爱还未来得及萌芽,他倏然远离,甩脱她,就像丢掉一件破衣裳。
耳边传来长刀出鞘的铿锵,利刃划破浓厚的夜,刺破风,似一支离弦的箭,直刺咽喉。
雪亮的刀锋扎在眼底,就停在她咽喉半寸距离。她眼中还有未诉的情,已全然被他阴狠的眼神碾得粉碎。
陆晋右手持刀,身如松柏,立在殿中。扬起的纱帐缓缓落下,不慎擦过锋刃,无声中裂作两段,再飘飘摇摇依依不舍落地。
陆晋的目光似赢,牢牢锁住她,她却始终专心致志地关注着一段轻纱的飘摇人生,让人猜不透,道不明。
“你是何人?因何在此?”可恨他的□□无情意,悍然再往前送上三分,锋利的刃便直抵她脖颈,划破了雪白无暇的皮囊,勾出鲜红耀目的血。陆晋勾唇冷笑,“不说?杀了你!”
她适才了解,至此退无可退,只得仰起头,露出一张纯净无暇的脸孔,已足够勾起他对昔日、对云意,无法抹去的回忆。“我是顾云音,这里……是我的家。敢问将军,又是何人?”
那两个蒙古兵同她说,若想要活着,便扮成小六儿,与眼前这位蛮夷长相的外族将军赴巫山共欢乐。短短一句话,已足够她将内情猜个通透。小六儿从来是什么都不缺的,身份、地位、宠爱,如今是良配。
“你因何来此?”
“逆贼已死,我孤身一人无处可去,夜间闲游,偶然至此。”
陆晋收了刀,向后退上半步,酒意未减,脚步踉跄。他不屑,“偶然至此?你当爷是李得胜那帮傻子?”转过身再回到酒堆里,要醉死方休。
仰脖猛灌,半坛子烈酒下肚,打个嗝儿眼神失焦,落魄如同街头乞儿,“顾云音?爷记得你,云意的二姐。二姐有什么用?人都死了,还让我建个府邸把二姐供养起来?”
不管顾云音作何反应,他自顾自摇摇头,咕哝说:“不成不成,她瞧见了,梦里也不消停。爷不会哄人,男人不兴做这个。”
云音默然浅笑,抬手抹去颈上血污,任初冬寒风撩起她单薄的纱衣,施施然起身来,缓缓走向他。
夜深,酒香浓艳。
“那…………她有乳名没有?”他牢牢抱着酒坛,傻傻问。
“正经的倒是难找,只记得贺兰钰见了她不论人前人后都叫六斤。她听了发火,回回见面都要闹上一场。”她坐得腰背挺直,而他几乎是瘫软在地,于是她望向他时需稍稍地头,本就温柔的眼神里便多含一分长辈的宽容。
仿佛只当他是顽劣少年,胡闹完了,终有一日要回头是岸。
“哼——这算什么狗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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