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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 / 2页)

黎素笑意更浓,嘴角荡出淡淡梨涡,“真的,那拿出来看看。”

宋归宜不情不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盒子,用丝带绑着。拆开后里面是一对玳瑁的发夹,颜色很衬黎素新染的棕发,他果然还是在意的。

黎素谢过他,直接别在头发上,“好看吗?我发现你很喜欢玳瑁,你的太阳眼镜也是玳瑁的。”

宋归宜恶声恶气道:“是啊,我吃王八,养王八,戴的眼镜是王八,终于看上个王八蛋。一个完美的逻辑闭环。就祝你和王八一样长命百岁吧。不客气。”

晚饭前,宋归宜收到了沈若墨发来的照片,是一张校园里的合影。他圈出了其中六个,分别写上名字,并详细介绍了一番。

杨云亭在第一排,个子娇小,长发梳成马尾,意气风发。她对着镜头咧开嘴笑,微微昂起下巴。宋归宜留神多看了她几眼,琢磨出了熟悉感,直鼻鹅蛋脸,她和黎素长得有点像。但黎素的眼睛偏长,暗示以妩媚,杨云亭则是小狗似的圆眼睛。所以沈若墨请他来帮忙才扭扭捏捏的,大概是不想让人知道这点。宋归宜给黎素看了照片,她耸耸肩,很无所谓,“这也没什么,他实在是想太多了,人的口味就是很固定的,总会喜欢相似的长相。她看着比我活泼。”

宋归宜点头,“她看着像是你和小黄加起来,除以二。”

照片中剩下的几位便是嫌疑人了,宋归宜很费力记着她们的名字。第二排有一位很醒目,不是因为漂亮,而是实在一脸丧气。是个短发女孩,很不擅长面对镜头的样子,眼睛半闭着,头也有些歪。她叫沈容竹。

沈容竹在学生时代沉默寡言,为人内向,体育成绩很差,但是文采很好,作文获过市里的一等奖,是学生时代较常见的小规模才女。但这种才气不能当饭吃,高三那年,她的父亲因为贪污坐牢,她高考失利。之后她复读了一年,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师范。她毕业后就和同学断了联系,四年前她在家里自杀。

第二排中间的是位大小姐,叫王宣飞。所有女生里只有她把头发披着,拨到一边。她很白,漂亮里带着一副理所当然,露出的手臂丰润,下巴倒是滴溜溜一个尖,眼睛微微眯着,神情似乎很不耐烦。

王宣飞家里确实有钱,家长会母亲都是开宾利来的,但是她有个小九岁的弟弟,家产没多少是为她准备的。她性格骄纵,一言不合就会当场发作,做的不少事基本算是校园霸凌了。她同杨云亭关系不好,两人同在音乐剧社团,总是争论不休。不知道为什么,杨云亭还是把钥匙给她了,虽然之后她们又闹翻了,王宣飞当众把钥匙还回去了。有传言称,王宣飞在更衣室里扇过杨云亭一耳光。

站在王宣飞身边的人就相形见绌了。她的刘海很厚重,肤色也黑黄,左手抱着右肩,神色拘谨。她的名字和打扮一样带土气,叫邓娟。

邓娟是王宣飞的主要霸凌对象。她不是本地人,普通话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父母为了让她在大城市求学费尽心思。她是住校生,为了节省时间学习,一周只洗头一次。一次她的头皮屑落在后桌的王宣飞书上,王宣飞就开始带头孤立她,当面嘲笑她是乡下村姑。杨云亭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主动和她交好,把她带进自己的交友圈。

第三排左侧有一位高得鹤立鸡群,脸庞是中性化的清秀,头发剪得很短,愈发显得脖子修长,身材高挑。她叫许捷,如果是她的话,一个人扛走杨云亭倒不是问题。许捷是学校篮球队,沈若墨对她不熟,只知道不少女同学拿她当男生看。她有收到过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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