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1 / 2)
杨光像得不到糖的小孩,赌气的讲:“度!蜜!月!”
“你们上午去了皇家海军第五部队,你们去哪里做什么?还有那个叫兰雪的女人为什么要杀你们?”
如果说劳伦斯前面是在闹着玩,那么现在就是动真格的了。
杨光在他的有力证据前,不知道要怎么应对,她看向身边一直没说话的长官。这劳伦斯像修练一千年的狐狸,而她只到五百年,所以得让个和他相等或更厉害的人来对付他。
“我们去找爱尔少将叙旧,如果你要证实的话可以亲自去找他,至于那女人为什么要杀我们,你应该去问她。”靳成锐冷锐平静的讲:“现在你们找到凶器,上面有那个女人的指纹而没有我们的,这证明死者和我们无关,我们所要负的责任是来这里做份口供,进述自己所看到的命案经过。”
为了这么一个已经水落石出的案件,他是不可能找爱尔少将,即使他去找,爱尔少将也不会和他愉快的聊天。至于那个叫兰雪的女人,相信她一个字也不会告诉他们。
“靳准将,你很清楚我们的流程,但你还忘了件事。”劳伦斯把一张照片放到桌上。“今天某酒店的服务员在浴室里发现这名死者,我们的人在里面发现大量的指纹和脚印,你说这件会不会和你们有关系呢?我记得你们当时好像就住在那个酒店,并且据服务员透露,你们没退房就自行离开了。”
看到照片上的艾薇,靳成锐沉默了半响,望着劳伦斯。“我们需要通知律师。”
“不着急,你们可以在这里想一晚,如果明天早上你们还坚持要叫律师,我会替你们通知的。”劳伦斯收起桌上的照片,跟他们说了句晚安就走了。
杨光看他出去,愁眉苦脸的拉下头。一连两条人命,即使人不是他们杀的,他们一时半会也别想离开这里。
难道假期真要在牢里渡过?杨光抱头,突然想到什么的看向旁边的人。“长官,我们可以让劳伦斯验尸,我们去找艾薇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走廊的摄像头一定有拍到我们去的时间。”
“劳伦斯感兴趣的不是这件命案。”这就是靳成锐为什么要叫律师的原因。劳伦斯拿艾薇来和他做交易,目的是想知道他来找爱尔少将做什么,这才是他的兴趣所在。
可劳伦斯有意阻拦命案的真像,即使他叫来律师,在别人地盘上他们也很难讨到好处,而他最担心的就是时间。
如果兰雪真是地狱天使的人,这么说他们已经被盯上了,那么他很有可能会知道自己来这里的真正目的,所以必须要在对方没发觉前与另外三国达成联盟意向。
杨光在靳成锐沉思时,想劳伦斯不是对命案感兴趣,那是对什么感兴趣?“长官,我现在好奇劳伦斯会对什么有兴趣,他那么聪明,能够让他感兴趣的事情一定非同小可。”“真好奇侦探对待他喜欢的人会怎么办?把她拿出来用放大镜观察?感觉好恐怖。”
在杨光脑袋天马行空的说着这些猜想的话时,看着她的靳成锐微不可察的笑了下。既然摆脱不了,那就拉他下水好了,聪明的侦探先生一定知道什么叫爱国。
“别想了,早点休息。”靳成锐把外套脱给她。
这里没床没被子,而温度已经在慢慢变低。杨光披着带有长官温度的外套,看小窗口外的夜色。“长官,我们一起睡。”
杨光把桌子移到墙壁前面,便把一张椅子放在它前面,又拿一张椅子对着它,就对靳成锐讲:“长官你坐这里。”
现在是椅子靠着桌子,桌子靠着墙壁,这样人就可以把重量往后靠不必担心摔倒,也不用贴着冰冷的墙壁。
靳成锐想她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还是挺有用的,例如那年被内审时,她拆了两张桌子做了个床。
坐到椅子上,靳成锐在她也坐下来后,把衣服给她盖上,便抱着她。
而坐在椅子上的杨光,舒舒服服的躺在长官温暖的怀里,把腿从椅靠两边伸过去,就美滋滋的闭上眼睛。
她只是靠在自己上,几十斤的重量对靳成锐来说根本不是事儿,以前在海豹队时,训练惨了直接抱着上百公斤的圆木照样睡得天昏地暗。
他们两个很随遇而安的睡着了,出去吃饭回来的劳伦斯把衣领竖起来,想到审问室里还有个准妈妈,便把值班室的棉被拿了。
把被子送去审问室的劳伦斯,看到瞬间睁开眼睛的靳成锐,友好的示意了下手里的棉被。
此时是晚上的十点左右,格拉斯哥的气温在十度左右,薄外套抵御不了寒冷的侵袭,但杨光睡的还算安稳,因为背后有个大暖炉,不过靳成锐还是接受他的好意。
靳成锐有了决定,却什么没说。
劳伦斯看熟睡的女孩,也没作声的出去了。
等他出去,靳成锐才把被子盖在女孩身上,摩挲着她缠上来的手背想下面的事。
出去的劳化丝把门关上,刚好看到走来的警察头子,便问他。“警官,你知道什么叫随遇而安吗?”
警察头子嘿嘿的笑。“我知道,好歹我也是正儿八经名校毕业的。随遇而安就是指能顺应环境,在任何境遇中都能满足。”
“不对。”“是不管到哪里都觉得快乐和幸福的人。”
------题外话------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
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
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啦啦啦,你们没看错,香瓜此时此刻正身在桂林,看到这苦逼的歌词,香瓜顿时觉得棒棒哒,从农民变成高富帅有木有?有钱有时间哈哈哈……
不过事实是……钱是公司出的,时间是周六、日,嘤嘤,香瓜君还是地里长出来并呆在地上的瓜gt_lt
☆、第九章 一大早的真激烈
劳伦斯今天很兴奋,他像个进入青春期的小子,一个通宵都没睡,在证据科兴致勃勃的研究那把薄刃。
这把薄刃不好控制,很容易就伤了自己,能够用它当武器的人,一定非常厉害。想到那个女人,劳伦斯拿起外套准备走时,看到被放在支架上的手枪,脚步停了下来。
手枪对狙击枪,真是精彩绝伦的战斗。
劳伦斯对枪械没有特别的兴趣,当然,它要是把凶器就不一定了。他戴上白手套,拿起装在透明密封袋里的手枪。
这是把很常见的手枪,上面的消音器也很常见,看起来它就是把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手枪,只要有点关系就能轻易搞到。
仔细观察的劳伦斯发现枪身保养的很好,一些划痕被重新上过的漆掩盖,看得出来枪的主人很爱惜它,而它比其它地方都要光滑些的板机,证明这是把经常被使用的枪,而且用得比较久了。
把手枪放回去,劳伦斯看向旁边的l115a3狙击步枪。
这可是个大家伙,抱手臂看了会儿的劳伦斯把它取下来,放到桌上拿出纸片式的放大镜,把枪身全部看了遍,发现这狙和刚才的手枪完全相反。它是把全新的枪,漆黑的壳子没被损坏过,看起来是刚拆包装的新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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