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董三炮一席话后,李风沉默了好一会儿,随后沉声说道:“我需要一点时间为这个新生儿准备一个普通的命格,至少三天,最晚七天,我就会取了这孩子身上的将军之命。”
董三炮见到李风答应了此事,顿时眉开眼笑,哈哈大笑道:“好,好的很!师弟你出手我就放心了,那我在这里先代荣国华先生谢谢您,放心,三天之后他就会带着自己的孩子来天津,那你得手之后还在这个茶楼,到时候这盒子我自然双手奉上,绝不会赖账。”
李风点了点头,拉着我走出了门,只是出门的时候,我听见他冷冷地对董三炮说了一声:“以后别叫我师弟,五年前你就被师傅逐出山门了!”
而我却看见董三炮的眼中先是闪过一丝悲伤,随后却流露出更多的是一种嘲讽,不是对李风的嘲讽,而是对我的嘲讽,那是一种看着一个被送上断头台的犯人马上被处决时候幸灾乐祸的奇怪眼神。
第八章,小楼鬼影
离开了茶楼后李风的脸色一直都不太好看,我隐约间觉得他和董三炮嘴里的白狐狸有密切的关系,只是他不愿意说,我也自然不会多问。回到了小白楼的二叔家,正巧赶上李三儿也在,此时李风才开口道:“李三儿,你在天津混的熟,最近有啥地方闹不干净东西比较凶的不?”
他这么一问后,李三儿狐疑地瞅了瞅李风,随后低头细想了一下这才开口说道:“你还别说,还真有,就在我收了那封鬼葫芦前一天,我去大港那边转悠,有一个认识的老朋友和我说,大港那边最近出了一个凶宅,谁住进去谁倒霉,不是在那房子里摔断了腿就是被吓的个半死,圈子里都说这房子里闹不干净的东西,而且还挺凶的。只是您问这个干吗?”
李风却没多说什么,只是告诉李三儿和我二叔要过一周再去北京。
等吃过晚饭,差不多到了晚上8点多,我正准备上床睡觉呢,却被李风带出了门,还让李三儿找来了辆面包车,说是要开去大港的凶宅看看,坐进了面包车后我实在是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开口问道:“风大哥,为啥要去这凶宅看呢?这和换命有什么关系吗?”
李风一边看着车窗外面越发深沉的夜色一边说道:“普通人,无论上至帝皇,下至百姓,生来便是一种命格,有人生来便是一统天下,有人却生来病魔缠身,我们命师并不常换命,因为换命就是夺了好人的气数,这是有违天理之事。但是如果一定要换命,那也一定要给被换命之人重新按上一个命格。可是一人一命,哪里来那么多的命格?”
听见李风这话,我也顿时好奇起来,不仅是我连随行的二叔和李三儿也都好奇地问道:“是啊?如果一人一命,那是不是要杀人才能换命呢?”
李风摇摇头道:“杀人换命更伤天理,而且这是邪道所为。我们命师绝不会为了换命而杀人,所以就需要去收集一些游弋于天地之间,还未消失的命格。那便是从阴魂厉鬼的身上夺下命格来!”
此时我才幡然醒悟为什么李风要问李三儿哪里闹不干净的东西!原来是为了要去夺鬼怪身上的命格。
“万林,你记住,人死之后魂体出窍,若是有很强的怨念,或是沾染了阴气,那就会变成阴魂厉鬼,无论是因为什么理由,阴魂厉鬼都不应该留在人间。它们必须要入轮回,进六道,投胎重生。一旦滞留人间,就是错!我们不能杀人夺命,可是却能够惩治了这些害人的阴魂厉鬼,从它们身上将它们的命格夺来。”
李风的话在我们三个听来就像是在听天方夜谭一般,即便是常年在外奔波的李三儿此时也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只是,吃惊之后,我却猛然间喊道:“等等,这么一说,等一下,我岂不是要见到厉鬼了?”
李风摇摇头道:“也不一定那里就有阴魂厉鬼,而且,你既然已经决定跟我去北京,将来迟早会接触这些东西,怕什么!”
他说归说,可是我怕还是怕的,毕竟才七岁,乍一听要见鬼了,能不怕吗?
天津大港建于七十年代末,是从天津南郊给分离出去的,到了九十年代,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本来就是中国最繁华的几个港口之一的天津更是成了贸易中心之一,大港附近也开始修建不少新的楼房,一方面是给工人居住的宿舍楼,另一方面也有不少是为了给工厂职工住房用的分配房子。
面包车在一幢废弃的六层小楼门前停了下来,四周的楼房都是灯火通明,只有这一栋楼上面一片漆黑,那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窗户内什么都看不清,黑乎乎的一片,我盯着这些黑色的窗口,就仿佛能够感受到黑暗中有一双双恐怖的眼睛在盯着我,心里越发害怕紧张起来,不由得往后缩了缩,退到了二叔身后。
二叔也是关心我,瞧见我这么害怕就对李风说道:“孩子都怕成这样了,要不我和他别进去了,风哥,你进去就行了。”
李风却摇摇头对我说道:“有些路你必须要自己走,有些困难你得自己克服,命师说白了就是一个孤独的行当,你要是连这点困难都害怕,那以后你也成不了什么大事儿。”
这边正说话呢,李三儿已经带着自己的朋友走了过来,是个看起来四十出头的男子,个子大约一米七,穿着灰色的工作服,留着大胡子,一见到李风立刻笑着发烟,李风摇摇手说道:“我不抽烟,说说这里面的情况吧。”
那人点点头道:“我叫吴猛,就在附近住。这楼是三年前动工的,当时是附近一个铲车车队投资造的宿舍楼,就造了这么一栋。房子在建的时候就出了事情,当时造地基,铲车队和不少领导都来了,声势挺大的,可是就在他们用铁锹埋地基,刚一动,这平地里就刮起了一阵大风。虽然在我们大港这一块,大风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是那一阵大风是真邪乎,当时就出了事儿,这风里带着一根铁钉,当时就刺进了一位领导的手臂上,鲜血一下子就冒了出来,我那时候就躲在人群里看,鲜红鲜红的。后来,房子建成了,怪事儿就更多了,先是宿舍楼里闹蟑螂,每个房子里都有蟑螂,怎么赶,怎么驱都没用,杀都杀不光。后来事情就更多了,先是有人被砸伤,接着是有人干活的时候被铲车压断了腿,还有的人被货物倒下来撞破了脑袋。最邪乎的却是今年年头发生的事情,那时候原来铲车车队的车队长晚上带着几个兄弟喝醉了酒,打这里经过,当时这房子已经空关着了,大家伙都说不吉利,都不愿意住。可是车队长和几个人从这里经过的时候,却有人听见这楼里有人说话!”
听到这里,我都不由得打了个寒战,眼睛不住地往身边这一栋空洞洞的楼里看,此时吴猛继续说道:“当时车队长就奇怪了,这空关着的楼里咋还会有人说话呢?难道是有人住进去了?也是喝了点酒,壮着胆子,他就带人往里闯,这一闯却发现,楼里啥人都没看见?一共六层,每一层都是空的,而且他们一进去之后说话声就不见了。这时候车队长就觉得可能是哥几个喝多了听错了,就带着人准备离开。可是刚出了这大楼,却发现,进去的时候一共是五个人,可是出来的时候,却只有四个了!少了一个人!”
说到这里,二叔立刻追问道:“少人了?咋回事?”
此时吴猛表情有一些凝重,凑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出来后少了一个人,后来发生啥事情,我不知道,也没人知道,车队长和其余三个人都不肯说。只是,第二天一早就有大批警察赶了过来,最后在六楼的天台水箱里发现了一具男尸!就是和车队长一起喝酒的人!”
二叔眉头紧皱,李三儿却问道:“这么玄乎啊,也许是这哥们喝多了,掉进水箱死了,或者是车队长他们谋财害命,这和不干净的东西有啥关系?”
吴猛看了看四周,夜风有点冷,我缩了缩脖子,眼睛往楼上看,一直看到六楼的一个窗户,猛然间,看见了一张脸,一张苍白的流着鲜血的男人的脸!
而就在这时候,吴猛低声地对大家说:“我在警察局有个朋友,他说发现那具男尸的时候,男尸的脖子上围着厚厚的一圈头发,黑色的,长长的,女人的头发!”
第九章,鬼脸
“妈呀,有,有一张鬼脸!”
我大喊了一句,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伸手指着窗口的方向,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
二叔最先反应过来,一把将我拽到了身后面,然后探头向四周望,一边望一边喊道:“哪里呢?什么鬼脸?在哪里啊?”
二叔明显也慌了神,说话的时候口齿都有些打颤,我抬手指向了六楼刚刚瞧见鬼脸的窗口,可是说来也怪,明明刚刚我能看见一张狰狞带血的男人面孔,可是偏偏此时这张面孔又不见了,只剩下了一个空荡荡的窗户,什么都没有。
夜风呼呼地在我耳边吹过,四下里此时变的一片安静,二叔也是被我吓蒙了,李三儿抬手打了我后脑勺一下喝道:“小瘪犊子,别瞎喊,那里不是啥都没有吗?还是只有你的眼睛才能看见那张鬼脸?”
我是有苦说不出,只能摇了摇头没再吭声,倒是李风没怎么责怪我,眼睛微微眯起来,看着表情特别严肃地开口道:“你们要是想上楼见识见识的就跟着我,万林你必须上去,要是不想上去的人可以在这里等着,都记清楚了,一会儿无论看见什么东西都不要太慌张,万事有我呢。”
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心里有了一丝踏实的感觉,李风拽起我的手,拉着我朝楼洞口的方向走去!
用铁钳子铰开了大门上的铁链条后,李风抬手推开了楼洞口的大铁门,门一开,“呼啦”一下吹来一阵阴风,风吹过我耳边的时候,恍惚间似乎能够听见一丝丝哭泣的声音,嘤嘤凄凄,很是悲凉。
“好像有人在哭,听起来怪怪的。”
我揉了揉耳朵,这哭泣的声音让我很不舒服。
李风瞅了我一眼,随后挥挥手道:“都跟紧了,我们朝楼上走。”
小楼一共就六层,因为是紧凑型的房屋结构,一层有四户人家,每间房间不超过三十平米,进了大铁门后,我一直拉着二叔的手,二叔比我还紧张,从小胆子就不大的他能陪我进来已经是用上了莫大的勇气。
“对了,吴猛啊,刚刚说了在水箱里找到了一具男尸,脖子上缠着黑色的长头发,后来呢?”
李三儿真是胆大,这时候在这么诡秘的气氛下居然还敢问吴猛这样的问题,吴猛此时走在最后,缩着脖子一边往旁边看,一边说道:“当时发现了那具男尸之后,警方就把尸体运回去了,核实下来这个死掉的男人就是之前和车队长喝酒后没走出楼房的男子。随后警方从他脖子上的把黑色头发取了下来,说来也奇怪,这些黑色的头发取下来后第二天就不见了,明明是锁在证物间的,可是说不见就不见了。而且案子的调查也很不顺利,没有目击证人,啥也没有,最后就成了一个没破解的案子,不过,附近的人都说是这楼里有鬼怪作祟把人给害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吴猛的话说完了,却给我们几人的心头蒙上了一层更加神秘的色彩,到底是不是有厉鬼作祟呢?
李风艺高人胆大,此时已经推开了第一层的一扇房门,房门很老旧,上面的锁都已经锈了,他抬起脚重重地踹在了门上,只听见“嘭”的一声,房门开了,里面黑乎乎的啥都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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