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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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吧。”他抱着被子做起来,抓了两下头发,等着人进来伺侯他梳洗更衣。

来到这里近半年时间,他已经习惯了被人伺侯,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样的待遇。

他想,再过上一年半载,他是不是就完全忘记上辈子的习惯和经历了,变成一个纯粹的南晋人了?

一番摆弄后,唐越穿上厚重的棉衣裹着狐裘出门,早餐是在家里吃的,赵三郎很不要脸的蹭了一顿,唐越怀疑他来这么早的目的根本不是叫他出门,而是来蹭饭的。

几日不见,赵三郎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整个人的装束都换了一种风格,穿着袖子窄了许多的长袍,头发高束,显得精神了许多。

“太子府的米真养人啊,平顺呢?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唐越问道。

赵三郎正低头拼命地往嘴里塞春卷,这种食物在南晋是吃不到的,唐越独创。

“难得放一日假,那小子指不定正赖在哪个美人的床上舍不得起来呢。”

唐越目光一变,冷冷地笑了声,捏着手指关节阴森森地说:“是么?那待会可真要好好问侯问侯他了。”

其实唐越纯属操心过头,以太子昭的本事,想要让一个人没有精力作乱有的是法子。

这会儿衡国公世子正蒙头大睡,睡得连个春梦都没有。

用过早膳,赵三郎在唐越屋里坐了一会儿,和他聊了聊最近的生活,不仅大秀了一把还未成型的肌肉,还把自己夸上天。

“起初殿下只是派了个护卫队首领教我们一些基本功,后来胡兄弟见我们意志坚定,便亲自带领我们训练,他只年长我们几岁,却当真与我们不像同辈之人啊。”

这一点唐越是认同的,胡金鹏的出色在邺城年轻一辈中是出了名的,这也是安国公每每得意的原因之一。

儿子出人头地,做老爹的总免不了得瑟一番。

“那你可得坚持下去才行,半途而废连我都会看不起你的。”唐越提醒道。

“这还用你说,多少人都等着看本公子的笑话呢,岂能如他们所愿?”赵三郎争的就是一口气,而人活着,往往也就是为了这口气。

“对了,你命人送来的药方和调理身体的法子我都给父亲看过了,父亲请了乌太医来辩症,乌太医把你的方子大大赞扬了一番,如今他已经吃上了,这此日子也没犯病了。”这事儿赵三郎真是说不出的感激,“大恩不言谢,往后用得上本公子的地方尽管说。”

唐越一方面是想帮他缓和父子关系,一方面也是为了帮太子昭拉拢镇国公,所以这人情他还真不打算接受。

“既然是兄弟,又何必如此见外,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令尊的病不是一朝一日就能治好的,只能靠养。”

赵三郎点头,这些话不止一位太医说过,不过其余太医都给不出太好的治疗方案,还是唐小郎技高一筹啊。

“真是可笑,外人还当你医术是以讹传讹,虚浮夸大出来的,殊不知他们皆是有眼无珠之辈!”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只擅长外科,确实很多病症不会医治,能把神医的名头摘了,我也会轻松些。”

高帽不是那么好戴的,得有足够的实力和运气才行。

两人聊了半个时辰才准备好出发,直到临出门才等到姗姗来迟的平顺,一身武装,竟比赵三郎还威风。

而且比之前的世子爷至少瘦了二十斤,整个人的面相都凸显出来了,帅的一塌糊涂。

草!这太子府真是养人,怎么一根根铁杵进去都被磨成了一根根针出来了?还自带整形效果!

他想要给平顺达成的效果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了,真应该叫唐雅出来看看,说不定那姑娘一心动就想嫁了。

也不知道哪个下人偷偷去通知了栎阳侯和赵氏,夫妇俩携手赶来,还装作一别恰巧遇上的模样,盯着平顺看了许久,差点没把人烧出个洞来。

“哈哈……世子爷真是风采犹胜衡国公当年啊!”论长相,这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以唐越的审美观,这邺城四大美男的排行榜可以刷新一下了,像徐子衡之流就该被淘汰下去。

侯夫人激动的都快掉眼泪了,这才是她心目中的标准的女婿人选啊,要门第有门第,要外貌有外貌,要内在有内在。

听说世子爷如今已经是六品的武官了,还如此年轻,往后提升的空间大大的有,就算不走仕途,凭着他衡国公世子的身份,将来袭爵就够了。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要不是唐越他们急着出门,这对老夫妻还舍不得放人,临走前再三叮嘱唐越将人带回来吃晚饭。

赵三郎先一步回答:“侯爷见谅,今夜侄儿们都在山上过夜了,就不回来叨扰二位了。”

“如此也好,多带些人去要注意安全,虽说邺城治安不错,但山上难免出现歹徒。”赵氏极为细心地叮嘱道。

唐越忙应诺,也不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子情做的很足。

第116章 黏在身上的牛皮糖

一匹匹骏马驶过城门,城门的守卫忙不迭地下跪行礼,吃了一肚子灰尘。

百姓们纷纷避让,直到马队走远才敢抬起头来。

一位老者挑着柴走进城门,自言自语道:“这又到了立冬了啊……”

每年立冬,这邺城的公子便会相聚腾云山庄,好好闹腾一段时日,而每年一到这个时候,附近的村民都得遭殃,一来是这些公子哥纵马行走从不看是否是庄稼地,马蹄子一踩,他们种的菜总会遭殃。

二来这些公子哥肆意妄为惯了,看不顺眼的人轻则打骂,重则打杀,看上的女子直接明抢,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何况是他们这些贫苦百姓?

以至于每年一到这一天,大家都不敢轻易出门了。

从邺城到腾云山骑马需一个时辰,上山的路由于经年的修葺已经能顺利骑马上山。

在马队背后,还有成队的挑夫,将他们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和食物挑上山。

路上的风景很好,山的绿水的青,还有山顶上的一抹白,让过惯了城市生活的人心生惊叹。

唐越年轻时也爱出去旅游,冬天里也去过南方,特别喜欢南方冬日里满目的青色,亮丽而又充满生机。

越往山上走,空气越冷,俯瞰而下的景色也越来越令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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