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剑拔弩张(2 / 2)
朱莎面色骤沉,余人也都是目露不悦。这女人说话真是够难听的,就因为本案的案由,是因为南国旭日报道了姚诗儿和蓝映真的拉拉绯闻,现在被她拿来说事,居然连性别都成了谈资了!
李海哼了一声,这当口他自然要挺身而出:“一群女人在一起就是有拉拉倾向,那你身后那一堆男人,算什么,基佬么?那位女律师,我劝你要小心点啊,基佬最喜欢在别人后面了。”
此言一出,围观记者兴奋得满脸通红,有那没及时掏出录音笔的就捶胸顿足了,如此猛料,如此猛料啊!还没开庭,两边就骂上街了!果然追访这场官司是明智的选择,我们娱乐记者就是指望这种猛料来讨生活的呀!
丁丽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位看上去很养眼的靓仔,一出口居然如此辛辣,有点恼羞成怒。不过没等她反击,后面的记者就叫骂起来,记者的嘴皮子也不比律师差到哪里去,窜出来一个指着李海的鼻子叫道:“我警告你,这里是法院外面,你这样口无遮拦,当心我告你!”
李海一看,熟人啊,这不是上次在之江折戟沉沙的黄记者么?上回这人去之江采访撞人案,结果因为洪记者被自己坑了一把,他也受了连累,被自己弄得是灰头土脸,狼狈而走,这会儿出来,估计是新仇旧恨,齐上心头吧!
不过,麻烦你动动脑子,要斗嘴也选个你自己的主场好不好?李海冷笑起来:“黄记者啊,好久不见,话说你想告我什么呢?你前面就是丁律师,不妨赶紧咨询一下,看看能告我什么,好不好?最后忠告你,当记者也最好读些法律,法盲可怕啊!”
说完,转身进了法院,朱莎一言不发,带着一行跟上,只是临去前冷冷地盯了丁丽律师一眼,显然之前这位丁律师不给面子的行为,已经让朱莎心中怒火燃烧了。丁丽却没顾得上还击,因为她被黄记者给气到了,李海说得一点都不错,你一个记者和律师吵架,说什么不行,非要说我告你?你连个罪名都不知道,在那叫什么告啊告的!你哪怕说我曝光你,也好啊,真是猪队友啊!
今天这个案子,法院方面也知道关注度很高,发了一堆旁听券出去之外,更是腾出了民事一庭,还特别布置过,场面搞得很不错,要不是考虑到当事人的要求,没准还会搞个现场直播呢。
一坐下来,朱莎便转头看了看李海,点了点头:“李海,法官的工作做得不错。”李海眨巴眨巴眼,他事先也不知道法官长什么样啊,怎么朱莎一进来就这么说?他朝着上面看了看,发现主审的法官是个三十多岁年纪的男人,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来。
赵诗倩也很疑惑,直接就问了,朱莎低声道:“我们这个案子,法官个人的观感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男人,尤其是年纪比较轻的男人,对于美女拉拉关系的容忍度比较高,不会有特别的恶感。象这位,就会下意识地对我方有好感。”
李海这才明了,敢情还有这种窍门啊!估计这是王家背后做了工作,人家底蕴深厚,肯定也是咨询过资深的律师了,才会有这样的选择。这也就是王家这样的家族,才能有这样的条件,一般人进了法院立案,就连案子交到哪个法官手里审,都做不来主,还挑什么挑?所以朱莎所说的这个窍门,其实适用程度也不广,错非她这样经验丰富的大律师,一般律师根本用不到这样的经验。
庭审自有一套程序,书记员检查双方的身份,宣读起诉书,双方律师发表代理词,提交证据目录,一道道下来井然有序。朱莎在读代理词的时候,李海就盯着丁丽还有那几个记者的眼神,果然见他们隐有惊喜和得色,显然己方的代理词,确实是被他们提前得知了。
也因此,质证阶段,也就是对于证据的真伪有效性的辨析阶段一开始,丁丽就咄咄逼人地抢先发难:“原告方提交的,证明我方侵犯名誉权的证据之一,也就是某期南国旭日的报道,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此言一出,庭上庭下都是一片哗然,那篇报道可是白纸黑字写在杂志上的,怎么居然不能作为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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