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墟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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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因为,这座墟市的原本主人,被他的部下们偷袭杀死了。

那些偷袭了主人的部下们,各自无法臣服对方,所以选择了轮流掌管这座墟市。

反而因此构成了某种权利的平衡,给其它的天魔们,带来了一定的福利。

或许这也就是权利的本质。

天魔们的墟市,没有凡人们所谓的城墙、城堡等等一切外形上的构建。

它存在于一片灰蒙蒙中,更像是一段段跳跃的念头,在飞快的接触,又飞快的散开。

天魔们,可以通过这种交流互通有无。

具体点形容,倒是很像网购。

所有的天魔,通过墟市,进入共同的‘网络’,然后并不直接面对面的交易。

墟市抽取一定的佣金,让交易双方,能够比较放心的相互交接,获得各自想要的。

而通过吞噬之前那些天魔,林溪很清楚,自己在虚梦界中,属于‘土豪’一类。

通常来讲,天魔们自行凝聚的魔元,就属于硬通货。

一些交易的结算,可以用魔元作为基础单位。

当然,也有一些天魔,选择抓捕更弱小的天魔,作为交易的货币。

这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天魔们,本来就是一群混乱无序的虚无生命,绝不会存在所谓的道德、法律等等标准。

而负面情绪,属于更高一个等级的‘货币’。

假如一份标准的魔元,相当于一块钱。

那么一份标准的负面情绪,无论什么属性,都相当于至少十块钱。

而一份人魂,从质量高低不等,相当于一千到无价。

至于三魂七魄俱全的魂魄···那就是无价。

没有任何天魔,会出卖这种类型的魂魄。

林溪虽然是土豪,但是因为天魔们的混沌无序,林溪却是财不可露白。

否则的话,哪怕是评价最好的煞魂墟市,也有可能因为林溪暴露的‘财富’而,舍弃了那所谓的平衡,全部对林溪展开围剿。

“果然有高等级天魔创造的天魔法售卖,不过都不是什么好货色,未必比传承记忆里的那些天魔法更好,而且价格也并不便宜···不是买不起,而是不可露了财。”

除了林溪最关心的天魔法之外,还有一些天魔器物。

这些天魔器物的来历,也很简单。

一些特殊进化的天魔,被猎杀后,也不是都会被直接消化吸收。

有些有手段的天魔,会选择将被猎杀的特殊天魔他们的某些天赋保留下来,制作成只有天魔可以使用的天魔器。

“你到底要不要?”

“这是刀骨魔的刀臂切割下来,制成的骨刀,有接近真实物质的凝聚度,价值至少三条凡级人魂,不讲价!”正在与林溪魔念交流的一个天魔,很不耐烦的问道。

三条凡级人魂,就是三个普通人的人魂。

这样的代价,对于林溪来讲,真的就是洒洒水了!

但是林溪却不想用人魂买单,而是商量道:“我出三百份负面情绪,你觉得怎么样?”

因为虚梦界可以入生灵梦中惊醒引诱、恐吓收集负面情绪,所以相比起人魂,负面情绪作为‘货币’,并不算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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