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1 / 2)
“是么?那你最好取一个,现在没有洋名,走出去都不得劲。”梁莉莉认真地劝他。
“你……”
袁极啼笑皆非。
“你看上去像个教书的。”
“我就是教书的。”他想了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补充一句一一很虚荣似的,彷佛就想在她面前宣耀自己的能力、还要披上一层谦虚的外衣:“南大的学生都知道我。”
“哦。”
面对他的有意无要,梁莉莉神色如常,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无知者无畏,更是挫了袁极的气焰,男人总想在有意思的女人面前证面自己的能力,一如动物为了寻找配偶要展现自己艳丽的羽毛,只不过把原始的外观化成了可以量化的头衔地位。
“我不是南大的学生,我不知道你,”她狡笑,眼睛弯成月牙状,踮起脚,为了躲避雨水,二人靠得极近,她呵气如兰,每句话都在撩│拨他心神:“但是现在我知道你了,你是一个让我躲雨的好心人。”
袁极心里猛地一跳。
“我也知道你,梁梨梨……嗯?”
他这句回话,调│情意味浓重,却有些笨拙了。
“你也知道我?”
梁莉莉吃惊:“看来你也不是好人。”
“何以见得?”
“听到我名字就知道我的,都不是什么正经人。”
这句话,暗示了她的身份。
袁极却全注意不到,她半边身贴在自己身上,沾湿了他的衣衫,他却暗暗希望她能更加大胆,目光在她身段上流连不去,像个可笑的登徒子。
藏青色旗袍,多么老气的穿着,可少女就是压得住,不得穿得好看,而且衬得肌肤胜雪,这时拉开远景,远远的一抹苗条的深绿,彷佛端庄总伴随着妖娆。
*****
“你回来了?我今晚熬了汤,你……怎么湿得这么厉害?下午下雨时,我不是去学校带了一把伞给你吗?”
“……”
屋里灯光明亮,照得袁极俊脸苍白,他正要解释,陆婉碧便迎了上来,将一条大毛巾罩在他身上,一边唠叨:“瞧你把自己搞的,这要是入了风寒,可怎么办啊,算了算了,我去熬碗姜汤给你驱寒,你先去洗澡吧。”
“嗯,”面对毫不怀疑自己的妻子,袁极开囗,声音沙哑:“伞借给学生了。”
陆婉碧一怔,万分温柔地含笑瞥了他一眼,就像早已知道自己丈夫有多善良,对学生有多好。
“你啊,就是对学生太好了,要是把自己弄病了,剩下的学生怎么办?”
袁极唇边泛起一抹凉薄的笑意。
他与梁莉莉的雨中相遇很诗意,第二次,却在烟花之地。
说是烟花之地,也不太确切,舞厅在当时,已经成为一种流行文化,低俗,亦时尚,好此道者觉得它高雅有意思,作为舶来品,即使作风与民风相违,也因为是洋人传来,而变成正确的。
袁极保守作风向来被他那堆开放前卫的朋友所取笑,这回更是把他强拉来舞厅,保证‘你一定会喜欢’,一把将他按在位置上,立刻有穿着体面的小厮放上茶水点心,友人得意洋洋:“别说我把好东西藏着掖着,今天上台唱歌的阿姐是我觉得全场最漂亮的。”
“有多漂亮?”袁极不以为然。
“看着你就知道了。”
友人对自己的眼光极有信心,随着他的话音落下,舞厅灯光转暗,一抹袅袅身影出现在台上。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去内地买了三款不同的即泡酸辣粉,想看食评(?)的可以关注@月离争……
☆、第178章 178
作家喜欢一个女人,会为她写小说。
作家富豪榜首的唐家三少,第一部作品的灵感就来源自他与妻子的爱情,艺术家总会把身边看重的事物揉进作品之中,曲靖是个导演,他迷恋镜头下所有美的事物,例如萧宸,例如江妩。
当开拍的一刻,争风吃醋这种情绪不但不会出现,曲靖脑海里所有精力都用来思考,怎么样可以把画美拍得更动人,下一秒,剧情应该怎么衔接。
盛装打扮的梁莉莉在大灯光下袅袅步出,一袭贴身的黑纱贴身舞裙,上面全是亮片,耳上还戴着一双硕大的‘钻石耳坠’。
太大了,一看就是假的,换作今日,淘宝关键字大抵是‘新款爆闪高品质仿真钻耳坠9块9’,可也是真的闪,灯光下,闪花了人的眼,皮肤也显得更白,俗吗?俗不可耐,好看吗,好看得在场每一个男人都定定地看住她。
连戏外的曲靖,都忍不住倒抽一囗凉气。
为了拍这部戏,江妩增了磅,胳膊浑圆如玉,却一点都不影响她整体的美,随着音乐款款扭动腰肢,软得曼妙动人。
“怎么样,我没推荐错吧?我可喜欢梁莉莉了,可惜好女人喜欢的人也多,这里一个大洋就可以跟她们跳舞了,只有她,还得另外跟领班的活动活动人情,少不免又要花钱,这腰啊,我是搂不起了。”
友人陈德伦得意洋洋。
袁极敛下眼里的惊艳之色,食指敲了敲桌面,作淡然状:“过得去吧,没有婉碧好看。”
对梁莉莉推崇之极的陈德伦却愕住了:“怎么可以拿这种女人跟嫂子比?”
“嗯?”袁极回过神来:“没办法,我也没见过几个女人。”
袁极这个角色很内敛,不能手舞足蹈地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他的压抑和叶独的抑郁又不一样,他本身是个有强烈侵略性的人,只是外在使他必须压抑,他就像一层厚厚的膜,包裹住一颗随时爆炸的卵。而叶独是一朵把自己卷缩起来的花,善良无害,甚至会对人伸出柔软的触手。
萧宸的演技很细腻,能够靠一个眼神,表达出别的演员可能要靠一段长铺垫交代观众才会恍然明白的事。
为什么xx要杀人?因为他小时候blabla而看到yy的刹那又想起来了然后他又做了blabla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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