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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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不谦虚的说一句,祖上也算有点成就,我每一个家人都很希望我可以子承父业,但如果我坚持,去做别的事情也不是完全不可以的,我从小就是个比较倔强,有自己主意的人,”他低笑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爷爷是上过战场的人,大家都挺怕他的,不过我跟他比较亲,在小时候,他就跟我说,现在没有仗打了,但从军,很可能会死。”

“我说,人都是会死的。”

“爷爷说,不一样,如果没有做好会死的决心,从一开始就不适合这个职业,如果你只把它当成一个比较需要体力的职业,你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去当军人,做点什么都好,军人不适合你。”

严宝的语气逐渐严肃:“严家立过功,说是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但运气好,站对队的成份也不少,有很大部份军人,为了国家牺牲,仅仅只是因为想保卫这个国家和同胞,如果只是为名为利,可以做的事情有很多,军队不是一个合适的名利场……当然,现在看来,我自己也觉得这是很理想化的想法了,不过永远不会过时。”

他停顿了一下,笑了笑:“其实我觉得这个比喻不太合适,爷爷知道了非把我抽一顿不可。”

“如果我想要一个专一、乖巧、温柔听话的女朋友……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跟你表白,从军有可能会死,爱上你,你也可能会喜欢上别的男人,我知道这个风险,我愿意接受,所以我不会有怨言,如果我受不了,我可以走,不是么?”

他尽量使得自己的语气轻松一点,虽然条条在理,歪理说得她都要信了。

但实际上,他就像是一个吃不到糖的孩子,憋着眼泪认真地分析多吃糖会导致蛀牙,顺从得让人心疼。

一时之间,江妩居然说不出话来。

她沉默良久,解释的话会显得苍白,他显然也不需要解释,话到嘴边,就变成了:“开心就好,我也喜欢看你开心的样子。”

“嗯。”

严宝笑了笑,这倒是大实话:“我挺开心的。”

单恋一个人,是很自虐的体验。

即使再冷静理智的人,也会发现感情是不能用理智来形容的,栽了就是栽了,没有协商的余地,底线变成了一件纸上谈兵的事,最无可救药的是,还真tm的打从心底因为对方而觉得开心。

严宝邀请江妩同行的古董珠宝品鉴会,她倒是不陌生。

这类场合,有人觉得出席就是一种逼格,另一类人则和逛个街买买买无甚分别,有想来这刷个脸熟当作社交场合的,同时拍张照片打个卡与同一阶层朋友炫耀的,亦有阔少带小女朋友来讨妹子欢心,当然也不乏真正的古董爱好者。

只是比起古董,闪亮亮的宝石首饰更得名媛贵妇们的欢心,而自然有人愿意为她们的高兴买单。

放眼过去,不乏名流,女人统共漂亮精致。

有人说,世上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说出这句话的人,见过的女人应当有限,不过话说回来,只要花足够时间在脸上,平头整脸一些的姑娘都能通过化妆得到不错的效果,时间花在哪是看得出来的,美容院一泡就是一下午,就算不美,至少足够精致。

在这些场合之中,季辞凤一向是骄傲的。

比她美的没有她出身好,出身比她好的,往往化了妆也没她好看,自小家里人就喜欢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很小就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讨长辈欢心。但她不满足,向往电视机里受人崇拜的生活,她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白富美,比那些需要被潜规则才能上位的掘金女强多了。

直至在娱乐圈里连摔了几个跟头,季辞凤才收起她的优越感。

但在这种名流场合,她依然是可以骄傲的,就好像众星拱月,她不需要小心翼翼地讨好自己的男伴,而是好整以暇地欣赏那些闪亮的珠宝,有人会愿意买给她,就算没有这样的人也无所谓,她是季家千金,无人会怀疑她买不起。

向大众证明自己,是件很费力的事情。

享受着其他受男伴邀来,光靠一张脸吃饭的女孩或羡或妒的目光,季辞凤已经很久没感到这么心情愉快了,也许她这个明星梦也该完结了,在名媛圈里高高在上有什么不好?

“有没有看上什么的?”

今日她的男伴之一,是宋家的少爷宋展轩,风流韵事不少,尤爱女明星,被家里训了一顿,正在空窗期,就来对季辞凤献殷勤了。他不在乎她的丑闻跟‘男朋友’,反而觉得她既是有头有脸的出身,又勉强算是个小明星,很合他囗味:“我看都挺适合你的,你皮肤白,戴什么都好看。”

“嗯,喜欢哪个?”

另一个男伴,则是被拉来陪她散心的季渊,他对古董或是珠宝都没有兴趣,浪费宝贵时间来陪季辞凤,对他来说已是作出了极大的牺牲,只想赶快离开。

季辞凤犹豫:“再逛逛吧,其实我家里已经有很多了,不过女人永远少一件首饰嘛,今天难得跟展轩你出来,不狠宰你一顿怎么行。”

“荣幸之至。”

季渊腹诽,你特么有备胎还拉我出来撑场子?单身狗还有没有人权了。

三人走至一条水钻链子前,比起圆润的玉,季辞凤更爱这些闪闪发亮的饰品,可惜因为配着古董的主题,场中都以玉、翡翠、宝石为主,看得她很没意思,於是目光登时被这条闪亮的项链吸引住了。

不巧,江妩也正想要一条项链来搭配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月哥感冒了,求虎摸,求怜爱……

☆、第130章 130

冤家路窄,是个玄学问题。

有矛盾才有冲突,既然会生出矛盾,证明二人在同一领域上的利益有互相交集,所以成为冤家,也是一种缘份,缘有孽缘,季辞凤觉得江妩就是自己顺风顺水人生之中的一颗克星,只要碰上她,她彷佛就干什么都不顺利。

“这个挺好看的。”

季辞凤看了一眼玻璃柜里装着的钻石项链,钻石倒没多大,细碎地缀满了整条链子,中心位置垂下一小排流苏,简单别致,愣是用钻石这么坚硬的材料设计出了柔软轻盈的感觉。她心里喜欢,嘴上说得平淡,目光也不多作留恋,凝视一秒便抬头。

这是母亲从小教她的,对喜欢的东西,不能表现得太渴望,那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才会这样,看到想要的上手就抢,一点大家闺秀的风度都没有。童年环境对人的性格会有深远的影响,季辞凤努力表现出来的得体,令到她另一块的占有欲变得无限大,母亲教导与本能性格互相挣扎撕扯,使得她在一些事情上执拗得像偏执狂。

只是她这一抬头,便与不远处走来的江妩目光对上。

前生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才换今生一次的凝眸……

放屁!

为什么我连逛个品鉴会买买买都能碰见你?你是不是暗恋我?可以离我远点吗?我并不想遇见你!还有旁边这男的又是谁?

季辞凤从小就在各各媛场合中打滚而来,瞥向江妩,唇边勾起微妙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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